“烹”字在《老子》中只出现在第60章中:
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非其神不伤人也,圣人亦弗伤也。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治理大国就像烹小鲜。以道来治理天下,鬼不再灵验。不仅鬼不灵验,就是灵验也不伤害人。不仅鬼神不伤害人,圣人也不伤害人。人和人之间互不伤害,德因此就全都回归了。
“治大国若烹小鲜”是《老子》流传最为广泛的名言之一,但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它的含义呢?
“治大国若烹小鲜”显然是一个比喻,是不是真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它喻示着为政之要在安静无扰”或者“举重若轻,化繁为简”?不错,《老子》中是有这样的思想,这里的“治大国若烹小鲜”却并不是这个意思。
楚国双鱼陶豆
“小鲜”就是小鱼小虾之类,这没问题。问题出在对“烹”字的解释上。历来都以“煎”解释“治大国若烹小鲜”的“烹”字,说什么“治大国,要像煎小鱼,不能老去翻动它,因为老去翻动,容易搅烂了”云云。
其实,“烹”是“烹”,“煎”是“煎”,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烹调方法。“烹”是“煮”的意思,如《集韵·庚韵》说:“烹,煮也。”《史记·孝武本纪》:“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皆尝鬺烹上帝鬼神。”裴骃《集解》引徐广曰:“烹,煮也。”正因为小鱼容易煎碎了,所以《老子》才用“煮”字而不用“煎”字。
“烹”是“煮”的意思,那么“治大国若煮小鲜”又意味着什么呢?
孔子说“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论语·季氏》),贫穷不可怕,就怕分配不平均;人口少不可怕,就怕社会不安定。《礼记·礼运》中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吃饭问题是人最基本的需求,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有人有得吃,有人没得吃,有人吃肉,有人喝汤,甚至连汤也喝不上,就很容易出乱子。
比如《左传·宣公二年》载,宋国和郑国交战,临战前宋国将领华元宰羊慰劳士兵,其他人都有份,却唯独把自己的车夫羊斟给忘了。羊斟虽然没有作声,但独自生闷气,心下说:“吃羊的事,你说了算;驾车的事,可是我说了算。”等到两军交战后,羊斟驾着车,载着华元,径直跑到郑国军阵中去了,华元因此做了郑国的俘虏。
一条小鱼,要肉没多少肉,不用说由多人来分享,就是一个人吃也不够塞牙缝的。尽管如此,如果一个人独吞,也会惹得他人眼馋。但如果支上大锅,熬上一大锅汤呢?那就不一样了,所有的人都可喝上几口。(www.xing528.com)
小时候听说过一个故事,说是有几个人,逮到一条泥鳅,放在锅里熬汤。开锅以后,大家开始舀汤喝,都不停地咂吧着嘴,交口称赞“鲜,味道真鲜!”其实,所谓的鲜汤就是一碗白开水,因为不知啥时,泥鳅早已从锅里蹦了出来。称一碗白开水“鲜”,这就是《老子》第63章所说的“味无味”,从无味的东西中品出味道来了。
“味无味”是一种什么境界?那就是得“道”的境界。故事中的众人能从一碗白开水中喝出鲜美的味道来,为什么?就是因为公平。
喝汤如此,治国何尝不是如此?《史记·陈丞相世家》记载,乡里举行祭祀社神的活动,陈平主持其事。祭祀完毕以后,把祭肉分给大家,分配得很公平,得到了长者们的称赞,陈平也不谦虚,说:“如果使我主持天下的事,我也会像分祭肉一样公平的。”
在治国治民上,一碗水端平,有肉大家吃,有汤大家喝,凡事做到公平、公正,这才是“治大国若烹小鲜”真正的意思。也只有这么理解,才能与下文相顺接,也与《老子》公平、公正的主旨相符。
古人的观念中,人死为鬼。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死,这样的人称为冤死的鬼魂。这样的鬼魂,是能够作祟伤人的。比如《左传·成公十年》记载,公元前583年,昏庸的晋景公姬獳听信谗言,杀害了无辜的大夫赵同和赵括。晋景公做了亏心事,夜里就做起了噩梦,梦见赵氏祖先披头散发,一边拍打着胸膛,一边跳跃着说:“你杀害了我的子孙,这是不义的行为,我已经得到天帝的允许,可以向你复仇。”随后,鬼就破门穿墙地闯进来了,吓得晋景公到处躲藏,因惊吓而生病,第二年夏天不治身亡。
俗话说: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世界上是没有鬼的,所谓的鬼神,其实是由心而生。做了亏心事,做了损人的事,心里才有鬼。“道”是公平、公正的,君王如果能够以“道”治天下,做到公平公正、赏罚分明,就不会发生这种鬼显示灵验的现象,所以说“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故天之道,利而不害”(《老子》第68章),“道”是利人而不害人的。能够“以道莅天下”,做到公平公正,利人而不害人,心里自然也就是没有鬼,更不用担心鬼来显灵伤人,所以说“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老子》第25章),人应该效法“道”,做到公平公正,利人而不害人。作为人中之圣的圣人,能够做到这一点,所以又说“非其神不伤人也,圣人亦弗伤也”。
“夫两不相伤”的“两”,大多理解为鬼、人,我认为不对。上面说到,鬼是由心而生,由于损害他人而生。人与人之间如果不相互伤害,就不会有鬼,不会有鬼来显灵伤人的事。所以“两”应该是指人和人之间。
“故天之道,利而不害”(《老子》第68章),人与人之间如果相互伤害,那就有悖于“道”,意味着“道”“德”的丧失,这也就是第38章所说的“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而只有人和人之间不再相互伤害,才能回归到“德”“道”,所以说“故德交归焉”。
正如《周易·乾·文言》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是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大人与天地之德、日月之明、四时之序、鬼神吉凶相合,走在天道之前,天道不违背他,走在天道之后,能够奉天时行事,这样天道尚且不违背他,何况是人呢!何况是鬼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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