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在《老子》中出现了50次之多,是《老子》中一个很重要的字眼,与“美”一样是个好词,但好在哪里呢?
“美”的本义与羊有关,“善”的本义也与羊有关,《说文》说:“譱,吉也,从誩,从羊。此与义、美同意。”
古文中的“善”
甲骨文、金文中“善”最早就是一个羊头的形状,或者在羊头下加一只眼睛;后来作“譱”,由一个“羊”、两个“言”构成。
两个“言”就是“誩”字,《说文》说“誩,竞言也”“竞,强语也”,段玉裁进一步解释说“强语谓相争也”。也就是说,“誩”是两个人拌嘴、口角、争竞的意思。
在我的老家,两个人拌嘴、口角时,年纪大的人、有威望的人出来调停时,往往会说:“鸡毛蒜皮的事,有什么好争竞的?”或者“屁大的事,争竞什么?争竞!”说的应该就是这个“争竞”。
两个“言”表示“争竞”,介于两个“言”中间的“羊”又表示什么意思呢?《墨子·明鬼》中有个故事是最好的注脚:
以前齐庄君有两个大臣,分别叫王里国、中里徼。这两人为了一件事,打了三年的官司,还是没有辨明谁是谁非,最后状告到齐庄君那里。齐庄君叫人杀了一头羊,令二人在神社前盟誓,然后分别诵读自己的讼状。那个叫王里国的读完讼状,羊没有什么反应。轮到中里徼诵读讼状时,讼状还没读到一半,这只被放了血的羊居然跳起来用角顶他,谁是谁非因此也有了答案。
羊被放了血,居然还能跳起来顶人?这当然不可思议,当然是神话。但它说明,在古代思想文化中,羊被认为具有可以判断是非曲直的奇特能力,是公平、公正的象征。
羊具有明断是非曲直的能力,象征公平、公正,“善”字以“羊”为构字部件,说明其本义就是公平、公正。后来,又由形容词公平、公正引申出副词“善于”的意思。《老子》中的“善”字就是这两个意思。
因为有了不公平、不公正,所以人们才追求公平、公正。因此《老子》第2章说“皆知善,斯不善已”,人们都知道追求公平、公正,这是因为有了不公平、公正。也就是说,“善”是在“不善”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不善”也就不会产生“善”。反之亦然。
“善”是公平、公正,“不善”也就是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平、不公正又是如何产生的?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说:
我们沿着不同的变革来追踪不平等的发展,就会发现,第一阶段的不平等是法律和所有权的建立,第二阶段的不平等是官员制度的设立,而法制权威向专制权威的转变则是第三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的不平等。因此第一阶段认可的不平等是富与穷,第二阶段是强与弱,第三阶段是奴隶和主人,最后一个阶段的不平等是前两个阶段不平等持续发展的最终结果。
不平等首先是财富的不平等,因为财富上的不平等才导致其他的不平等。所以,要做到公平、公正,首先是财富上的公平、公正。对此《老子》第68章说:
善者不多,多者不善。(www.xing528.com)
——公平、公正的人不多占有财富,多占有财富的人不公平、不公正。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公平、公正呢?就要甘于处下、处后。处下、处后为什么就能做到公平、公正呢?我们看下面这个故事:
有七个人吃住在一起,每天分食一大桶粥。开始时他们抓阉决定由一个人来分粥,每天轮一个。一周下来,大家发现分粥的那个人总是给自己多分一些。这太不公平。于是他们改变方法,推选出一个厚道、公正的长者来分粥,但新问题出现了,众人都挖空心思、千方百计地去讨好长者,希望能给自己多分些。还是不行。后来他们又组成一个三人分粥委员会以及四人监督委员会,但大家争吵得更厉害了,弄得粥都凉了还分不下去。后来他们决定,还是每个人来轮流分粥,但规定分粥的那个人要等其他人都挑完后,再拿剩下的一碗。这样,为了避免自己吃到的粥最少,每个人都尽量把粥分得公平、平均了。
甘愿处下、甘愿居后才能公平、公正,这也就是《老子》第8章所说的:
上善如水。水善利万物而有静,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
——上善就像水一样。水善于给万物带来利益,自己却很平静,处在人们所厌恶的下流,因此接近于“道”……
甘愿处下、甘愿居后,才能做到公平、公正,才能接近于“道”。反过来说,只有有“道”者才能做到公平、公正,所以《老子》第79章又说:
天之道,犹张弓者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故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者乎?唯有道者乎!
——天道就好像拉弓一样。高了就压低它,低了就抬高它;弓拉得过满了就把它放松一些,拉得不够满就再加些力量。所以,天道是减损有余的而补益不足的。……谁能把多余的东西拿出来交给天?只有有“道”的人!
与《老子》第79章所说类似,耶稣也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众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新约·马太福音》)对此,培根《论人生·论善良》中议论道:
但除非你已决意要跟神一道走,否则还是不要把你的一切都卖掉。不然你就等于以微泉去灌大河,微泉很快就干涸,但大河却未必增加很多。所以人心固然应该善良,而行善却不能仅凭感情,还得靠理智的指引。
“捐,但也别全捐了呀!”的确,要一个人捐出自己的所有,不仅在事实上难以做到,即使能做到,也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再说,如果把自己的财产全拿出来一点不剩地捐给别人,也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同样也是不善,所以《老子》只是说“损有余而补不足”“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老子》第8章、第27章中的“善”字,注解者大都解释为副词“善于”,其实解释为形容词“公平”“公正”也能讲得通,甚至更合乎本义。如第8章“心善渊”一句中,“渊”是比喻“道”的,“心善渊”是说,你在思想上公平、公正才能符合于“道”。其他的句子可以据此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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