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竽”也只出现在《老子》第53章“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资财有余,是谓盗竽,非道也哉”中。
“盗”的意思比较清楚,就是窃取他人的东西,把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据为己有。“竽”字,帛书《老子》甲本原缺,乙本左边是一个“木”字,右边也缺脱,王弼本作“夸”。《韩非子·解老》中引作“竽”,并解释说:“竽也者,五声之长者也。故竽先则钟瑟皆随,竽唱则诸乐皆和。今大奸作则俗之民唱,俗之民唱则小盗必和。”
古文中的“竽”
古文中的“夸”
竽为“五声之长者也”,可以引申出“大”的意思。“夸”也的确有“大”的意思。因此,注解《老子》者多将“盗竽”解释为“强盗头子”,但这实在有点儿牵强。
对比古文字中的“竽”“夸”,二者非常相似,“夸”其实应该是“竽”的传抄之误,因此笔者认为当从《韩非子·解老》认作“竽”字,而《韩非子·内储说上》中滥竽充数的故事恰好可以作为“盗竽”的注脚。
滥竽充数的故事说,齐宣王喜欢听人吹竽,并且喜欢三百人一起集体演奏。有个南郭先生,本来不会吹竽,但为了混吃混喝,也加入吹竽的队伍。其他人演奏时,他也摇头晃脑、装模作样。齐宣王死了以后,继位的齐湣王也喜欢听人吹竽,不同的是,他喜欢听个人独奏。这么一来,南郭先生知道混不下去了,只好灰溜溜地逃走了。
南郭先生本来不会吹竽,却混在吹竽的队伍中混吃混喝,这不仅是欺骗齐宣王,也是欺骗其他吹竽人,盗取其他吹竽人的劳动成果,因此“滥竽”其实也就是“盗竽”。
盗也有道。《庄子·胠箧》篇载,柳下跖的徒弟问柳下跖:“盗也有‘道’吗?”柳下跖说:“做什么没有‘道’呀!偷盗中能够推测出屋里储藏着什么财物,这是圣明;率先进到屋里偷盗,这是勇敢;最后一个退出屋子,这是义气;能知道可否实施盗窃,这是智慧;事后分赃公平,这是仁爱。不具备以上五点的人,是不能成为大盗的。”(www.xing528.com)
庄子说“盗也有道”,而《老子》以“盗竽”比喻那些拿着国家的俸禄、花着纳税人的钱而只顾自己享乐、不顾百姓死活的朝廷官员(参“除”“厌”字条),说他们“是谓盗竽,非道也哉”,这就连强盗、盗贼也不如了。
《孟子·滕文公下》中也说,古代的人不是不想做官,但厌恶不通过正常的途径做官。不通过正常的途径做官,就和钻洞翻墙的偷盗行为差不多。
《孟子·梁惠王上》中又说,当官的厨房里有肥肉,马厩里有肥马,而老百姓却面带饥色,饿死在野外,这是放任野兽去吃人。野兽之间相互吞食尚且为人憎恶,作为老百姓的父母官,施行政务却不能避免放任野兽吃人,为民父母的意义又何在呢?
《孟子·公孙丑下》中还说,有职位在身的人不能尽职就该离职,有进言之责的官员不能进言就该离职。不能只享受国家的俸禄、花着纳税人的钱而无所事事、无所作为,否则也与强盗、盗贼无异。
宋代有个海盗叫郑广,后来被朝廷招安做了官,但因为以前做过强盗,虽然做了官仍为同僚不齿。一次宴会上,同僚们觥筹交错、饮酒作诗、彼此唱合,没有一个人理会郑广。备受冷落之余,郑广也起身吟了四句诗:“郑广有诗上众官,文武看来都一般。众官作官却作贼,郑广作贼却作官。”
《红楼梦》第一百零五回写道,西平郡王奉旨率锦衣府的人抄贾府,其时贾母那边正在摆家宴,谈笑高兴之际,只听邢夫人那边的人一直嚷着进来说:“老太太,太太! 不……不好了!多多少少的穿靴带帽的强……强盗来了!翻箱倒笼的来拿东西!”“锦衣”“强盗”这些字眼,也容易使我们联想起《老子》所说的“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资财有余,是谓盗竽”。
庄子说:“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庄子·胠箧》)当这样亦官亦贼的官员充满了整个朝廷时,这样的朝廷无疑也就成了一个强盗的朝廷,离灭亡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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