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的繁体字作“厭”。在金文中“厭”只是作“猒”,到了小篆中才加上了“厂(hàn)”旁。
“厂”,高鸿缙《中国字例》中说“本象石岸之形”,《说文》说“山石之厓岩,人可居”,也就是岩石的下面,可以引申出“埋”“压”的意思。
“犬”也就是狗,“厌”字以“犬”为构字部件,表明它的本义与一种古老的巫术活动——厌胜有关。
古文中的“厌”
狗能保卫主人、看家护院,这是我们所知道的。但在古人的观念中,狗不仅能保卫主人、看家护院,还可以抵御、镇摄邪魅、恶气、鬼怪之类的东西。如汉代桓谭《新论》记载,占仲子的婢女死了,留下一个四岁的幼儿放心不下,其鬼魂常常回来抚摸孩子,而且还能为孩子洗头。家人对此事非常厌恶,便向方士请教,用狗来禁劾,婢女之鬼于是不敢再来。
这种巫术活动早在新石器时代已经开始,至殷商时代更是蔚然成风。考古发现多处殷商宫殿、墓葬遗址埋犬以奠基、殉葬,如河南郑州白家庄商夯地墙旁,有相连的八座南北两行、东西排列的长方形犬坑,共埋犬130多只,最多的一个坑中埋30只,最少的也有6只。
邪魅、恶气、鬼怪之类的东西是人们所厌恶的,因此由“厌”引申出“厌恶”的意思;又因为这些用来奠基、殉葬的犬是被埋压在土中的,因此“厌”字又带“厂”字旁,与“压(壓)”通用,有“压迫”“压榨”等意思。《老子》中的5个“厌”字用的就是这两个义项。
第53章“厌饮食”的“厌”,后来专门用“餍”字来表达,上面一个“厌”,下面一个“食”,合起来本身就是“厌饮食”的意思。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厌饮食呢?长时间吃得太饱、吃得太好,就会导致脾胃损伤而厌食。反过来说,“厌饮食”与“服文彩,带利剑……资财有余”一起反映了统治阶层生活上一贯的穷奢极欲,与“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形成强烈对比。(www.xing528.com)
第74章说“毋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其中前两个“厌”通“压”,是“压迫”“压榨”的意思;后一个“厌”是“厌恶”的意思。意思是说,不要使人民的居处狭窄,不要压迫人民的生活。只有不压迫人民,人民才不会厌恶你。否则,你也就成了邪魅、恶气、鬼怪之类的东西,就成了人民厌恶的对象。
比如西周时的周厉王,对百姓实行高压政策,任用巫人监视百姓的一言一行,弄得百姓“道路以目”——在路上见了面都不敢说话,只能相互递个眼色算是打招呼。结果怎么样?正如召公所说,“防民之口,甚于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史记·周本纪》),不久百姓暴动,起来造反,把周厉王撵跑了。
要想不让人民厌恶,除了第74章所说的“毋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外,第66章还说:
是以圣人之欲上民也,必以其言下之;其欲先民也,必以其身后之。故居前而民弗害也,居上而民弗重也,天下乐推而弗厌也。
——所以圣人要想处在百姓之上,一定要在说话上谦恭处下;要想位于百姓之前,一定要身居其后。因此处在前面而老百姓也感觉不到危害,处在上位而老百姓也不会感到有负担,天下的人乐于拥戴而不感到厌恶。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统治者要想不让人民厌恶,那就不要压迫人民。反过来推想,《老子》之所以要这么说,可以想见当时统治者对人民的压迫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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