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介绍除了“三点”法之外其他绘制圆弧的方法,包括“起点、圆心、端点”、“起点、圆心、角度”、“起点、圆心、长度”、“起点、端点、角度”、“起点、端点、方向”、“起点、端点、半径”、“圆心、起点、端点”、“圆心、起点、角度”、“圆心、起点、长度”和“继续”。在实际设计工作中,用户要根据具体的设计情况灵活选用合适的方法命令来绘制圆弧。
1.“起点、圆心、端点”
通过指定起点、圆心及用于确定端点的第3点来绘制圆弧,其中起点和圆心之间的距离确定半径,生成的圆弧默认从起点以逆时针绘制。在执行命令的过程中根据使用选项的不同,既可以先指定起点,也可以先指定圆心。
2.“起点、圆心、角度”
使用起点、圆心和夹角绘制圆弧,其中起点和圆心之间的距离确定半径,圆弧的另一端通过指定以圆弧圆心为顶点的夹角确定。
3.“起点、圆心、长度”
使用起点、圆心和弦长绘制圆弧,圆弧的另一端点通过指定圆弧起点和端点之间的弦长确定,生成的圆弧同样是默认从起点开始以逆时针绘制。
4.“起点、端点、角度”
使用起点、端点和夹角绘制圆弧,圆弧端点之间的夹角确定圆弧的圆心和半径。
5.“起点、端点、方向”
使用起点、端点和起点切向绘制圆弧。起点切向可以通过在所需切线上指定一个点或输入角度来确定。
6.“起点、端点、半径”
使用圆弧起点、端点和半径绘制圆弧。当输入半径为正数时,绘制劣弧;当输入半径为负数时,绘制优弧。
7.“圆心、起点、端点”
通过指定圆心位置、起点位置和终点位置来绘制圆弧。
8.“圆心、起点、角度”
通过指定圆心位置、起点位置和圆弧所对应的圆心角(包含角)来绘制圆弧。
9.“圆心、起点、长度”
通过指定圆心位置、起点位置和弦长绘制圆弧。
10.“继续”
创建圆弧使其相切于上一次绘制的直线或圆弧。执行此命令时,命令行出现“指定圆弧的端点”的提示信息。
下面介绍一个绘制多个圆弧的操作范例。
操作范例:绘制圆弧
1)新建一个图形文件。
2)在功能区“默认”选项卡的“绘图”面板中单击“起点,端点,半径”按钮,或者在菜单栏中选择“绘图”→“圆弧”→“起点、端点、半径”命令,接着根据命令提示进行如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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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的第一条圆弧如图2-24所示。
3)在功能区“默认”选项卡的“绘图”面板中单击“起点,端点,半径”按钮,或者在菜单栏中选择“绘图”→“圆弧”→“起点、端点、半径”命令,接着根据命令提示进行如下操作。
绘制的第二条圆弧如图2-25所示。
4)在功能区“默认”选项卡的“绘图”面板中单击“圆心,起点,角度”按钮,或者在菜单栏中选择“绘图”→“圆弧”→“圆心、起点、角度”命令,接着根据命令提示进行如下操作。
绘制的第三条圆弧如图2-26所示。
图2-24 绘制的第一条圆弧
图2-25 绘制第二条圆弧
图2-26 绘制的第三条圆弧
5)在功能区“默认”选项卡的“绘图”面板中单击“继续”按钮,或者在菜单栏中选择“绘图”→“圆弧”→“继续”命令,接着根据命令提示进行如下操作。
绘制的相切圆弧如图2-27所示。
6)在功能区“默认”选项卡的“绘图”面板中单击“起点,端点,方向”按钮,或者在菜单栏中选择“绘图”→“圆弧”→“起点、端点、方向”命令,接着根据命令提示进行如下操作。
最后一段圆弧绘制的效果如图2-28所示。
图2-27 绘制的相切圆弧
图2-28 最后完成的圆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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