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部分论述了旅游与旅游接待的基本概念、基本内涵以及相互关系,该部分将梳理国外旅游接待业的相关文献,并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深入探讨旅游接待业的基本概念,最后给出本书认为的旅游接待业定义。
(一)旅游接待业的基本概念
目前,国外学术界对旅游接待业的基本概念仍存有分歧,而国内学术界和业界则对旅游接待业的基本概念的探讨仍不够深入。首先是因为就旅游接待业研究来说,旅游接待业的基本概念是其元问题,但是又似乎不影响学者对旅游接待现象和旅游接待业的分开研究,因此,在探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上似乎又不那么重要。其次,旅游接待业产业构成复杂多样,由于国度不同、经济制度不同以及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人们对旅游接待业的认识也不同。下面我们尝试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进行阐释。
1.广义的旅游接待业
由于很多行业都或多或少潜移默化地参与到旅游接待业中,很多专家学者对旅游接待业给出了边界较开阔的定义。我们将这些定义称为旅游接待业的广义定义。
较早从广义视角定义旅游接待业的学者是Carol A.King(1995),他在 What is hospitality ?一文中写道,在商业或组织环境中的旅游接待业是一种主客体之间特定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接待主体需要理解如何能给客人带来快乐、舒适和幸福,并在相互尊重的社会礼仪中和面对面的互动中慷慨并完美地提供服务,并且以提高宾客的满意度和发展重复业务为目标。在这一定义中,Carol 从历史和社会的双重视角将旅游接待业抽象为一种“关系”,并给出了一个旅游接待业模型(见图1-2)。在这一模型中,旅游接待业是联结接待业从业人员主体和消费者客体的纽带,其包含的要素覆盖宾客抵达、服务提供、宾客离开的全过程。
图1-2 旅游接待业模型
很多美国学者也从广义视角定义了旅游接待业,Walker(2004)认为旅游接待业包括旅游、住宿、餐饮、俱乐部、博彩、景点、娱乐等领域。Ninemeier 和Perdue(2005)认为应当把会展服务和娱乐管理也囊括到旅游接待业领域。Teng(2011)则给出了外延更广的旅游接待业定义,他认为旅游接待业是利润驱动下的商业活动与传统款待活动的结合,在这一定义中,他强调了旅游接待业的经济属性,即以盈利为目的。
除了上述观点,Michael Ottenbacher(2009)更清晰地定义了广义上的旅游接待业(见图1-3)。他认为在学术界和业界的影响下,在社会文化、政治的推动下,旅游接待业的核心产业由六大产业构成,包括住宿业、餐饮业、休闲业、旅游景区、旅行业、会展业。这也是目前较受认可的旅游接待业的广义定义。
图1-3 广义的旅游接待业[3]
2.狭义的旅游接待业
与上述观点不同,很多专家学者认为旅游接待业的外延并没有那么广,应当从更谨慎的视角给旅游接待业做出定义。
一个相对权威也受到国际学术界认可的观点,是由接待业管理国际期刊的主编Pizam根据自身的研究和编审经验提出的。他在期刊的编者语What is the hospitality industry and how does it differ from the tourism and travel industries?一文中曾经给出了旅游接待业的定义,并分析了其与旅游业、旅行业的区别(见图1-4)。根据他的观点,旅游接待业是由向旅游者、旅行者和当地居民提供住宿、食物、饮料和会议等的所有商业的集合。而且,他认为餐饮服务、俱乐部、辅助类生活服务也是旅游接待业独有的组成部分,除此之外,会展业、休闲业、住宿业和餐饮业既属于旅游接待业,也属于旅游业。需要说明的是,他认为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目的地营销、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交通等只属于旅游业,而不属于接待业。(www.xing528.com)
除此之外,国外多数研究者,诸如Brotherton(1999)、Jones 和Lockwood(2000)、Lashley(2001)等学者认为接待业是一种基于住宿和饮食并行的人文互惠活动[4],早期,旅游接待业由提供食宿餐饮的活动组成。在住宿方面,包括由一般到奢华的各个等级。在餐饮方面,包括餐馆、俱乐部、酒店以及购物场所、火车、飞机、轮船等多种情景下提供的食物和饮料服务。总体而言,这些研究认为住宿和餐饮是旅游接待业的核心部分[5]。
图1-4 狭义的旅游接待业
3.本书的观点
在理解上述旅游接待业广义定义和狭义定义的基础上,并结合前文给出的“旅游接待”的概念,同时根据互联网科技广泛应用以及旅游消费升级背景,本书尝试给出一个介于两者之间的,同时较为清晰和与时俱进的旅游接待业概念。旅游接待业是指旅游目的地的经营和服务主体出于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向旅游者提供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行为和关系的总和。
(二)旅游接待业的基本内涵
1.服务对象:旅游接待业面向旅游者提供服务
从服务对象看,旅游接待业主要面向旅游者提供服务,这是旅游接待业的核心标志。一家餐馆如果只为当地人有偿地提供餐饮服务,那么它就不属于旅游接待业的范畴,但一旦该餐馆接待了一位旅游者,那么它就实现了由生活接待向旅游接待的转变,也就成为旅游接待业的一部分。这也意味着,旅游接待业与生活接待业在某种程度上是交融兼用的,又因为很难分辨一家餐馆或商店有没有为旅游者服务,所以在现实中,我们往往不能也无需精准定义它们到底是不是旅游接待业。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妨采取较为宽松的界定,但这并不意味要在理论上缩小旅游接待业的范围。
2.空间属性:旅游接待业应当位于旅游目的地范围内
从空间属性看,旅游接待具有鲜明的主客情景,旅游接待发生在旅游目的地地域范围内,这意味着旅游接待业同样应当位于旅游目的地范围内。这使我们无法不加前提地简单判断一项产业到底是不是旅游接待业。以旅游交通(航空、铁路)为例,一条相同的国内航线,对于国内旅游者来说,是连接旅游客源地与旅游目的地的通道,并不处于旅游目的地。所以严格来说,这并不属于旅游接待业范畴。但是对于国际旅游者来说,这条航线位于其旅游目的地国境内,因此属于旅游接待业范畴。
3.行业理念:旅游接待业秉持以人为本和宾客至上的理念
从行业理念来看,旅游接待业是一项面对旅游者的产业,是一个好客产业,同时,旅游接待业提供的无形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无法通过明确的产品标准衡量其优劣和把控其品质。自2010年以来,我国旅游业界提出了“中国服务”这一新命题,探讨“中国服务”应成为未来的国家战略。从旅游业拓展到整个服务业的“中国服务”将与“中国制造”共同构成产业振兴和中国腾飞的双翼。旅游接待业是组成“中国服务”的重要部分,所以旅游接待业必须秉持和践行以人为本和宾客至上的服务理念。
4.产业构成:旅游接待业产业要素复杂多元
从产业构成来看,即使是狭义的旅游接待业,其涉及的产业要素也十分广泛。旅游接待业不是一项独立产业,其产业要素涵盖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旅游活动时所有需求的产业。特别是随着全域旅游时代的到来,旅游要素已经发生了深刻变革和拓展升级,由传统的“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扩展为“食、住、行、游、购、娱、商、养、学、闲、情、奇”十二大要素。旅游消费需求升级,必然带来旅游供给侧的升级,这意味着旅游接待业的产业范畴也将更加复杂和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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