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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接待业及其关系分析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旅游接待的基本内涵学界和业界已经对旅游的概念进行了较深入和广泛的讨论,并形成了基本共识。但是从目前来看,学术界对旅游接待的思考和认识还相当匮乏,更无从谈及达成共识。然而,随着旅游研究的不断推进和深化,面对旅游接待这个宏大且现实存在的社会经济活动和现象,认识何为旅游接待,以及旅游与旅游接待到底有何关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旅游接待业及其关系分析

(一)旅游接待的基本内涵

学界和业界已经对旅游的概念进行了较深入和广泛的讨论,并形成了基本共识。但是从目前来看,学术界(特别是国内学术界)对旅游接待的思考和认识还相当匮乏,更无从谈及达成共识。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从重要性来说,“旅游接待”并不像“旅游”一样是旅游学科体系的“元问题”,因此所受关注较少;另一方面,从必要性来说,不少人认为“旅游接待”内生于“旅游”之中,研究“旅游”势必就研究了“旅游接待”,将“旅游接待”抽离出来进行单独研究似乎并无必要。然而,随着旅游研究的不断推进和深化,面对旅游接待这个宏大且现实存在的社会经济活动和现象,认识何为旅游接待,以及旅游与旅游接待到底有何关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1.“接待”所蕴含的主客情景

“接待”这个双音节词是由“接”和“待”两个字组成的,这两个字均有多重含义,“接”的字义中有“迎接、接洽”之意,“待”的字义包括“招待、相待、款待”等含义。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接待”表示“接纳、相待”之意,并且体现了鲜明的主客情景,例如“望之见纳朋,接待以意”(《汉书·萧望之传》)、“表欲得战士之力,倾意接待,士皆爱附,乐为用命”(《三国志·吴志·陈表传》)。

由于中文词语不做词性上的区分,“接待”一词同时包含了动词和名词两种词性。但是英语则会由于词性的不同而在单词形式上有所区别。鉴于探讨的是旅游接待的概念,本书不对英文中“接待”一词的动词进行讨论,而重点梳理作为名词的“接待”。通常情况下,“Hospitality”和“Reception”均是较广泛使用的“接待”的英文名词。其中,“Reception”来源于动词“Receive”(接收、收到),因此,也呈现明显的主客情景,其反映的是特有情景下的接待行为。根据《美国遗产字典》的解释,“Hospitality”与“Hotel”和“Hostel”等单词一样,都起源于中世纪的一个拉丁词汇“Hospes”(等同于“Guest”,即陌生人、外国人、客人的意思),并进一步演化为“ Hospitari” (等同于“Be a guest”,即做客的意思),以及“Hospitabilis“(等同于“Put up as a guest”,其中“Put up”有提供食宿的意思)。由此可知,“Hospitality”较“Reception”一词而言,不仅主客情景更加明确,同时还包括特定的旅游情景含义,也正因为如此,“Hospitality”一词更多地被使用在旅游领域,并逐步被赋予旅游接待的特殊含义。

不论是汉语中的“接待”,还是英文中的“Reception”与“Hospitality”,这些词语在词源上都表现出了鲜明的主客情景。“接待”所蕴含的主客情景,为我们理解“旅游接待”提供了启示。

2.“接待”所包含的构成领域

根据前文分析的“接待”含义,接待是一种涵盖主体和客体双方的活动。根据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不同,以及接待活动目的的差异,国外学者大多认同将接待划分为私人接待和商业接待两个领域。其中,私人接待是指个人在家中款待亲友,其发生场景是家等私人场所,其接待目的不是盈利;而商业接待是指有偿提供膳食、住宿和娱乐,其最初从两个方面发展而来,一是为欧洲贵族提供的奢华住宿,二是为普通民众提供的普通住宿,其接待目的以盈利为主。“接待”所包含的私人与商业两个构成领域,为我们揭示“旅游接待”的内在属性提供了重要视角。

3.“旅游接待”的基本内涵

在前文分析旅游的概念与特征,以及论述“接待”的主客情景和构成领域的基础上,本书将尝试为旅游接待做出界定。我们认为旅游接待是接待的一种特殊种类。首先,旅游接待包含接待的一般属性,是涉及主体和客体双方的一种活动,其发生情景是客体进入主体势力范围之内,即旅游者进入旅游目的地范围内。其次,旅游接待活动并非私人领域的接待,而属于商业接待,旅游目的地的经营和服务主体所提供的有形产品或无形服务均以获取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这也意味着即使客体是探亲访友的旅游者,其亲友在家中的一切接待行为均不属于旅游接待的范畴。最后,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旅游接待的对象应当是旅游者,而非当地居民,例如,为当地居民提供服务的休闲游憩场所、生活服务设施等,则不属于旅游接待的范畴。

虽然本书尝试界定了旅游接待,但旅游业发展至今,其产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让我们很难通过一个定义就清晰地区分什么是旅游接待,而什么又不是。例如,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和普及,使我们无法严格地从空间上界定旅游接待;又例如,共享发展理念的普及,使我们很难判断基于共享理念的互助旅游、换房旅游所提供的食宿、休闲等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到底是否属于旅游接待。但这些“特例”并不影响我们对“旅游接待”的内涵做出上述的基本判断,即旅游者从旅游客源地进入旅游目的地后,旅游目的地的经营和服务主体出于获取经济利益的需要而提供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的过程中所有的行为和关系的总和。(www.xing528.com)

(二)旅游与旅游接待的关系

梳理和探讨旅游和旅游接待的概念与内涵,为我们进一步认识旅游和旅游接待的关系做了准备和铺垫。

1.旅游是生活接待向旅游接待转变的触发因子

在拥有一定人口的地域范围内,一定会有服务于当地居民的各种基础设施、商业设施、休闲设施,如餐馆、购物场所、休闲会所等,我们不妨将仅服务于当地居民的这些设施和活动称为生活接待。但是旅游者一旦进入了当地,并有偿接受了上述设施场所的产品和服务,那就意味着旅游活动触发了旅游目的地生活接待并开始向旅游接待转变。纵使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者自身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但是我们认为其在属性上已经实现了跨越。

2.旅游接待是旅游系统构成的供给方面

根据吴必虎提出的旅游系统结构,旅游系统由客源市场系统(需求系统)、目的地系统(供给系统)、出行系统(联结需求系统与供给系统的纽带)以及支持系统四大系统共同构成(见图1-1)。根据旅游接待的内涵,旅游接待涉及的范畴应当是客体(旅游者)进入主体(旅游目的地)的势力范围内发生的有偿接受服务与产品的过程和关系。因此,我们认为旅游接待与旅游系统构成中的旅游目的地系统(供给系统)相对应,旅游接待是旅游系统中的供给方面,旅游目的地所包含的吸引物、设施(接待、娱乐、购物)和服务均属于旅游接待范畴。而且,旅游接待通常是在旅游目的地空间内完成的。

3.旅游活动和旅游接待相互促进

一方面,旅游接待是旅游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条件。必要的旅游吸引物、设施和服务是旅游目的地吸引旅游者和发展旅游业的基本条件,而高质量的旅游接待供给和良好的旅游接待口碑则会增强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进一步促进旅游活动的发生。另一方面,旅游活动的开展将促进旅游接待水平的提升。目前,我国全力推进的全域旅游发展战略,要求旅游目的地各行业积极融入其中,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城居民共同参与,充分利用目的地全部的吸引物要素,为前来旅游的游客提供全过程、全时空的体验产品,从而全面地满足游客的全方位体验需求。[1]这意味着,在全域旅游发展时代和全民旅游时代,旅游者的大量进入和旅游活动的大规模开展,要求越来越多的生活接待向旅游接待转变,要求旅游接待水平进一步提升。

图1-1 旅游系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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