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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探源》第四章短语十八篇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参患》第二十八——汉文景以后人作篇中有与《汉书·晁错传》晁错《言兵事书》相袭者,今比较于下,知为钞晁书而略加变换。故凡兵有大论,必先论其器,论其士,论其将,论其主。《君臣上》第三十《君臣下》第三十一——并战国末政治思想家作考“主”字古泛指有治民之责者,非君王之专称。《左传》襄十八年,齐太子与郭荣谏齐王曰:“且社稷之主,不可以轻,轻则失众,君必待之。”

《管子探源》第四章短语十八篇

《地图》第二十七——最早作于战国中世

此篇媆俗靡弱,不似先秦文字,而幅短字少,不得确凿实据之时代色彩;故究为何时人作,颇难臆定。惟置“相”始于战国中世,前此未闻。(说见前)篇中谓:“主明,相知,将能之谓参具。”又谓:“论功劳,行赏罚,不敢蔽贤,有私行,用货财,供给军之求索,使百吏肃敬,不敢解怠行邪,以待君之令,相室之任也。”则其时代,决不能超过战国中世而上也。

《参患》第二十八——汉文景以后人作

(1)篇中有与《汉书·晁错传》晁错《言兵事书》相袭者,今比较于下,知为钞晁书而略加变换。

言兵事书

兵不完利,与空手同;甲不坚密,与袒裼同;弩不可以及远,与短兵同;射不能中,与亡矢同;中不能入,与亡镞同;此将不省兵之祸也,五不当一。故兵法曰:“器械不利,以其卒予敌也;卒不可用,以其将予敌也;将不知兵,以其主予敌也;君不择将,以其国予敌也;四者:兵之至要也。”

参患

得众而不得其心,则与独行者同实;兵不完利,与无操者同实;甲不坚密,与者同实;弩不可以及远,与短兵同实;射而不能中,与无矢者同实;中而不能入,与无镞者同实;将徒人,与者同实;短兵待远矢,与坐而待死者同实。故凡兵有大论,必先论其器,论其士,论其将,论其主。故曰:器滥恶不利者,以其士予人也;士不可用者,以其将予人也;将不知兵者,以其主予人也;主不积务于兵者,以其国予人也。

“同”增为“同实”,“器械不利”增为“器滥恶不利”。又前后皆增多数句,古者简而晦,近则繁而显,故知袭晁书,非晁书袭此。且晁书此段之前,言如何如何“二不当一”,如何如何“十不当一”,如何如何“百不当一”,如何如何“三不当一”,如何如何“二不当一”,如何如何“三不当一”,如何如何“百不当十”;与此如何如何“五不当一”,排比而下,确相联贯。此篇此段之前,为“故计必先定,而兵出于竟;计未定而兵出于竟,是战之自败,攻之自毁者也”。前后两橛,有割裂箝置之痕;“计必先定”数语,亦见本书《七法》选陈一节,可知此为百衲袈裟也。

(2)战国除儒道两家外,言用兵之害者甚鲜。至一面论兵,似兵家言;而一面又极力论用兵之靡财费时,乃西京之风,战国所无。此篇鸟瞰全文,确为兵家之书。而曰:“一期之师,十年之蓄积殚;一战之费,累代之功尽。”亦西汉文景以后人作之一证也。(“一战之费,累代之功尽。”似指文景之蓄积,耗于武帝,以无他证,未敢遽以为然也。)

《制分》第二十九——疑战国兵家作

此篇文字上无时代色彩之证佐,然审全篇为兵家言。(通篇皆言征伐致胜之道,不容举例,举例则须将全篇钞下。)兵家成立于战国,说已见前。《汉志·兵书略》无战国以前书;即有之,皆赝作,故此篇当亦为战国人所著者。

《君臣上》第三十《君臣下》第三十一——并战国末政治思想家作

(1)考“主”字古泛指有治民之责者,非君王之专称。《书·多方》:“天惟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左传》襄十八年,齐太子与郭荣谏齐王曰:“且社稷之主,不可以轻,轻则失众,君必待之。”斯固指君主;但亦用以称世卿大夫。宣二年:“宣子(赵)骤谏,公(晋灵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而叹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昭元年鍼曰:“赵孟将死矣,主民玩岁而愒日,其与几何?”十六年:“郑六卿饯宣子(韩)于郊,宣子曰:‘……二三君子,数世之主也。’”故“主”字非君王之专称,不能为君王之代名字。逮战国中世以降,诸子著书,曰主,曰人主,率为君王之专称,不得用于他人矣。《苟子·儒效》篇:“成王冠成人,周公归周反籍焉,明不灭主之义也。”又:“人主用之,则势在本朝而宜。”《富国》篇:“知夫为人主上者,不美不饰之不足以一民也。”《韩非子·有度》篇:“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又:“不壹至主之廷。”又:“然则主有人主之名,而实托于群臣之家也。”《二柄》篇:“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如此者甚众,不胜枚举。然则以主为君王之专称,实始于战国中世以后。今《君臣上》曰:“能上尽言于主。”又曰:“则百姓上归亲于主。”又曰:“而臣主之道毕矣。”又曰:“主画之,相守之。”又曰:“则人主失威。”又曰:“主道得,贤材遂,百姓治,治乱在主而已。”又曰:“主身者,正德之本也。”又曰:“大臣假于女之能以规主情。”又曰:“人主之位也。”又曰:“贤人之臣其主也。”《君臣下》亦曰:“狡妇袭主之请(请通情)。”又曰:“臣主之参。”又曰:“上啖其主。”则其作书年代,最早在战国中世以下矣。

(2)置相在六国之世,说已见前。《君臣上》曰:“君明相信。”又曰:“道德出于君,制令传于相。”又曰:“主画之,相守之;相画之,官守之。”又曰:“岁一言者君也,时省者相也。”《君臣下》曰:“有道之君者执本,相执要。”又曰:“故其立相也,陈功而加之以德,论劳而昭之以法。”又曰:“朝有疑(同拨)相之臣。”又曰:“相必直立以听。”知其时代在六国时也。

(3)古者学术在官,平民颇少求学机会,乃势也,非故意愚民也。考《左传》僖公二十七年,晋文公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告以“民未知义”“民未知信”“民未知礼”。于是示之义,示之信,示之礼,必待“民听之不惑而后用之”。及孔孟论政,更欲民明,而不愿民愚。《论语·子路》篇:“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阳货》篇其高第弟子子游亦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孟子一再倡言“谨庠序之教”(《梁惠王上》两见:一告梁惠王,一告齐宣王),谓:“人之有道也,饱食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滕文公上》)知孔孟而上,皆求民明。《论语·泰伯》篇:“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此欲民之知,而伤其不能,非愚民政策也。何晏《集解》谓:“由,用也,可使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能日用而不知。”邢昺《疏》亦引《正义》曰:“此章言圣人之道深远,人不易知也。”后人据此谓孔子倡愚民之策,误矣。愚民之策,倡于儒家后之道家。《庄子·山木》篇:“南越有邑焉,名为建德之国,其民愚而朴。”《老子》曰:“绝圣弃智,民利百倍。”又曰:“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世每以为老子在孔子前,其实不然。说详梁任公先生《评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及本书《附录一》。)今《君臣下》曰:“明君在上,忠臣佐之,则齐民以政刑,牵于衣食之利,故愿而易使,愚而易塞。”知其在道家之后也。

(4)《君臣下》曰:“齐民食于力则作本,作本者众,农以听命。”以农为本,亦作于战国末年之证。

《小称》第三十二——战国儒家作

此篇重“畏民”,重“有过则反之于身,有善则归之于民”。重“恭逊敬爱之道”。谓:“泽之身则荣,去之身则辱。”颇似儒家荀子一派之言。且篇中言及毛嫱西施,西施为吴王夫差宠姬,则其时代必在春秋之后,战国之时焉。

《四称》第三十三——疑亦战国人作

此篇时代,颇难臆定。但自春秋以前,除诗歌谣谚之外,韵文极少。此为四言韵语,似乎不在春秋之世。而以“伏”韵“殖”,以“夜”韵“处”,以“服”韵“疑”,以“常”韵“从”,其音甚古,与汉代不同,故疑亦战国人作。

《正言》第三十四——亡,无考

《侈靡》第三十五——战国末阴阳家作

(1)本农末商,肇自战国之末,而此篇曰:“地重人载(同栽),毁敝而养不足,事末作而民兴之。”又曰:“市也者,劝也;劝者,所以起本,善而末事起,不侈,本事不得立。”(安井衡《纂诂》:“言农夫富则百货售,而末事由此以兴发;末业不侈,则菽粟不贵;菽粟不贵,则农怠其业而本事不得立也。”)

(2)王霸之分,约在孟子之时,而此篇曰:“王者上事,霸者生功。”

(3)阴阳五行,成于邹衍,前此未闻,有之亦极幼稚,不成专学。(参阅前辩《宙合》篇)而此篇曰:“阳者进谋,幾者应感,再杀则齐,然后运可请也。”(《校正》引丁说请当为谋)又曰:“运谋者,天地之虚满也,合离也,春秋冬夏之胜也;然有知强弱之所尤,然后应诸侯取交,故知安危。”又曰:“其满为感,其虚为亡。满虚之合,有时而为实,时而为动。地阳时贷(《校正》引丁说,当作阴阳时贷,贷与代通),其冬厚则夏热,其阳厚则阴寒。是故王者谨于日至,故知虚满之所在,以为政令。”又曰:“夫阴阳进退满虚亡时,其散合可以视岁。唯圣人不为岁,能知满虚,夺余满,补不足,以通政事,以赡民常。地之变气,应其所出;水之变气,应之以精,受之以豫;天之变气,应之以正。且夫天地清气有五,不必为沮,其亟而反,其重陔动毁之进退,即此数之难得者也。此形之时变也。沮平气之阳,若如辞静。余气之潜然而动,爱气之潜然而哀,胡得而治动?”有此浓厚之阴阳家色彩,必在战国末年矣。(www.xing528.com)

《心术上》第三十六《心术下》第三十七《白心》第三十八——并战国中世以后道家作

(1)三篇为道家言,人艳称之,无庸质证。道家清静无为,纯任自然之旨,成于老庄。(据《庄子·天下》篇,彭蒙田骈慎到已近似道家,然完成则在老庄。老子之人与书,虽不在孔子前;然确在庄子前。)前此据三《传》《国语》,确无此种思想。《汉志》道家者流,有《伊尹》《太公》《辛甲》《鬻子》诸书,皆伪托,说见本书《附录一》。后世以来,黄老并称,亦以道家者流,喜托黄帝以自重,其书亦皆后人依伪。若此三篇,非战国中世道家成立以后之作,而为春秋之书,或竟出管子之手,则老庄之言,皆为钞袭,不应成为一家之学,而春秋之世,不应绝无道家思想。故以思想系统而论,必在老庄之后。

(2)以思想系统言,容不足以见谅于信古之士,再以真凭实据言之。《老子》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庄子·知北游》亦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也。”皆至礼而止。以老庄之时,言政者不外道德仁义礼,故评骘优劣,亦唯此五者而已。今《心术上》则曰:“虚无无形谓之道,化育万物谓之德,君臣父子人间之事谓之义,登降揖让贵贱有等亲疏之体谓之礼,简物小未一道(《校正》引丁云:未疑大字之误)杀僇禁诛谓之法。”又曰:“以无为之谓道(《校正》:据尹注以字衍文),舍之之谓德,故道之与德无间。……义者,谓各处其宜也。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然者也。故杀戮禁诛以一之也。故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于礼外又及于法,则以老庄之时,法家未立,此文之作,法家已成,以此知时代在老庄之后也。

(3)《心术下》有与《庄子·庚桑楚》篇相袭者,兹仍用从文字异同审察年代前后之法,将两文并列于下,以判断之:

庚桑楚

能抱一乎?能勿失乎?能无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舍诸人而求诸己乎?

心术下

能专乎?能一乎?能毋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毋问于人而自得之于己乎?

“能抱一乎?能勿失乎?”与“能专乎?能一乎?”时代前后,一望而知。“能舍诸人而求诸己乎?”与“能毋问于人而自得之于己乎?”相较,则此文实有嫌于彼文未能显明,遂易“舍诸人”为“毋问于人”,“求诸己”为“自得之于己”。则此袭《庚桑楚》,非《庚桑楚》袭此明矣。《庚桑楚》,庄子后学所作,非出庄子之手(详拙稿《庄子篇章真伪考证》),此篇更在其后,则已至战国中世后矣。

(4)《白心》篇曰:“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冀以刑名法术,实现道家无为无事之治,此法家之策,例不胜举,略举一二。如《韩非子·主道》篇曰:“刑名参同,君乃无事焉。”《慎子·君臣》篇亦曰:“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5)同学刘君子植(节)告余曰:“《庄子·天下》篇言:‘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苛(原作苟,依章太炎先生改)于人,不忮于众,愿天下之安宁以活民命,人我之养毕足而止。以此白心。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宋钘尹文闻其风而悦之。作为华山之冠以自表。接万物以别囿为始。语心之容,命之曰心之行。’由此知《心术》上下及《白心》三篇出宋钘或尹文之手。”余当时亦以为是;今检书覆核,知其不然:《天下》篇谓宋钘尹文“以此白心”,乃谓以“不累于俗”云云表白其心志,是其学在“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苛于人,不忮于众”;在“愿天下之安宁以活民命,人我之养毕足而止”:纯为入世思想,纯为用世之学。所以下文曰:“先生恐不得饱,弟子虽饥,不忘天下。日夜不休,曰:‘我必得活哉。’”庄子又赞美之曰:“图傲乎救世之士哉!”至于“语心之容,命之曰心之行”二句,历代注释家,从无确诂。因文核义,似名“心之容”为“心之行”,亦有注重行为之意。

至《心术》上下及《白心》三篇,与宋钘尹文之说,完全不同。《心术上》曰:“故必知不言无为之事,然后知道之纪。”又曰:“恬愉无为,去智与故。其应也,非所设也;其动也,非所取也。是故有道之君,其处也若无知,其应物也若偶之,静因之道也。”又曰:“心术者,无为而制窍者也。”又曰:“无为之道,因也。”《白心》篇曰:“无迁无衍,命乃长久;和以反中,形性相葆;一以无贰,是谓知道。将欲服之,必其端而固其守。责其往来,莫知其时。索之于天,与之为期;不失其期,乃能得之。”清静无为之旨,全性葆真之妙,以静制动之方,纯为道家之主张,与“图傲救世”之宋钘尹文,宗旨全殊。——即果为宋钘尹文之作,其时代固至战国中世矣。

《水地》第三十九——汉初医家作

(1)篇中曰:“人,水也,男女精气合而水流形,三月如(《校正》引俞说如当为而)咀;咀者何?曰五味。五味者何?曰五藏。酸主脾,咸主肺,辛主肾,苦主肝,甘主心。五藏已具,而后生肉。(《校正》引丁说肉当作内)脾生隔(宋本作膈),肺生骨,肾生脑,肝生革,心生肉。五肉(《校正》谓当从丁说作五内)已具而后发为九窍,脾发为鼻,肝发为目,肾发为耳,肺发为窍(《纂诂》:古本作口。《校正》:宋本此下有心发为舌一句),五月而成,十月而生。”以五味五藏相配,纯系医家受阴阳家影响者之言。《黄帝内经·素问·五藏生成》篇曰:“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肾欲咸,此五味之所合也。”《灵枢经·五味》第四十六曰:“谷味酸,先走肝;谷味苦,先走心;谷味甘,先走脾;谷味辛,先走肺;谷味咸,先走肾。”其配置之位次不同,而同为以五藏五味羼配。《灵枢》《素问》题为黄帝,而实为自秦汉以至唐人所为。(辩见姚际恒《古今伪书考》及梁任公《古书真伪及其年代》。)《汉志·医经》《经方》共十八家四百九十卷,皆未标作者,其于书名冠以黄帝者,尚为秦汉人书;其书名未冠以人者,更无法认为先秦之作。(《经方》有《神农黄帝食禁》七卷,书已佚,亦必后人依伪。黄帝时文字未备,更何论神农?而谓神农黄帝有经方,宁非诬妄?)行世《本草》,旧题神农,亦后世伪托。(辩见晁氏《读书志》、陈氏《书录解题》及梁任公《古书真伪及其年代》。)故春秋虽有医药,而无传后之书。(和缓虽皆为春秋时秦之善医者,但《汉志》不载其书。)况以五行、五味、五藏、五色,恣意相配,神秘玄妙之说,实受阴阳家之影响。在阴阳家未成立之前,安能有此耶?

(2)篇中言各地水性,区以齐、楚、越、秦、晋、燕、宋。越之显著,在春秋之末,前者甚微,故所谓十二诸侯,越无与焉。《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独叙勾践夫差,前此无可记故耳。此篇若作于春秋,不容不记鲁卫陈蔡,而独记边徼无闻之越。若谓春秋末叶,越甚彪炳,作者在春秋之末,鲁卫陈蔡俱已式微,故记此略彼;然则当时吴越并称,不容记越遗吴。至战国,晋分为三,宋灭于齐,又不得再以晋宋与齐楚秦燕并举。汉世天下一统,诸国久灭,而言地理者,每喜以周末诸侯国名之,司马迁《史记》,厥例綦繁,他书亦迭见不鲜。然则即其名地言之,亦当在汉初之世矣。

《四时》第四十《五行》第四十一——并战国末阴阳家作

《四时》篇于东南西北及中央,分名为星日辰月土,各曰其时某,其气某,其德云何,其事云何。除南方外,皆各条五政。并谓春行夏秋冬政,冬行春秋夏政……则有如何灾变,纯为阴阳家言。至《五行》篇题标五行,更无论矣。阴阳家成立于战国之末,说已见前;故知此篇时代,亦当在战国末也。

《势》第四十二——战国末兵阴阳家作

(1)篇中曰:“战而惧水,此谓澹灭……战国惧险,此谓迷中,分其师众,人既迷芒,必其将亡之道。”又曰:“夫静与作,时以为主人,时以为客,贵得度。知静之修,居而自利;知作之从,每动有功。”又曰:“人先生之,天地刑之,圣人成之,则与天同极。正静不争,动作不贰,素质不留,与地同极。”又曰:“修阴阳之从,而道天地之常,嬴嬴缩缩,因而为当,死死生生,因天地之形。”纯为战国末以阴阳用兵之兵阴阳家言也。

(2)以政治言帝,肇自战国末叶,此篇曰:“无为者帝。”

《正》第四十三——战国末杂家作

法家成立,盖在战国中世以后,已经前文迭次证明。此篇曰:“制断五刑,各当其名,罪人不怨,善人不惊,曰刑。正之,服之,胜之,饰之,必严其令,而民则之,曰政。如四时之不貣,如星辰之不变,如宵如昼,如阴如阳,如日月之明,曰法。爱之,生之,养之,成之,利民不德,天下亲之,曰德。无德,无怨,无好,无恶,万物崇一,阴阳同度,曰道。刑以弊之,政以命之,法以遏之,德以养之,道以明之。”又曰:“罪人当名曰刑,出令时当曰政,当故不改曰法,爱民无私曰德,会民所聚曰道。”道德法政刑五者并用,纯战国末“兼儒墨,合名法”之杂家主张。杂家之学,发生必在诸家有相当成立之后;以诸家未立,无可供其采获,以成其博杂之学也。《汉志》杂家所载,《孔甲盘盂》二十六篇,《大》三十七篇,《伍子胥》八篇,《子晚子》三十五篇,《由余》三篇,似在诸家成立之先。但皆依伪之书,不足为据,本书《附录一》已论之,兹不多赘也。

《九变》第四十四——疑战国以后人作

此篇文甚短简,时代难定,然浅近滑俗,不类先秦文。中有曰:“则州县乡党与宗族足怀乐也。”古者区地为九州,或十二州,地域甚广,不容与县连举并称。春秋之末,有县郡之称(世多以为郡县始于商鞅,其实不然。《左传》哀二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可见春秋末已有县有郡),又不言州也。州县连称,在西汉,但孤证未敢遽定,姑志疑以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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