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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研究进展:智慧教育学的最新成果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通过梳理古今中外的相关文献,发现对智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哲学和心理学两个领域,因此下面将分别从这两个领域进行阐述。到了现代,著名哲学家冯契先生提出了“智慧学说”,他是我国首位系统研究智慧的哲学家。尤其是当代,哲学家们对智慧表现出浓厚兴趣,纷纷讨论了智慧的内涵、性质、类型、构成和培养方式等内容,对“智慧”的相关研究更加全面和深入。

国内外研究进展:智慧教育学的最新成果

从广义上讲,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智慧史,几千年来积累了无数的人类智慧。总体而言,自古代至近代,东西方学术界对智慧的直接研究零散且少,没有研究智慧的专门著述或篇章,只是在其他主题的著述中偶尔被提及,不成体系;直到现代,才出现了对智慧的专门研究,以后相关研究逐渐增多。我们通过梳理古今中外的相关文献,发现对智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哲学和心理学两个领域,因此下面将分别从这两个领域进行阐述。

(一)哲学领域对“智慧”的研究

在我国,早在先秦儒、道、墨、法诸家的典籍中就经常涉及有关智慧的论述。“智慧”最早出自墨子。《墨子·尚贤》说:“夫无故富贵、面目佼好则使之,岂必智且有慧哉?若使之治国家,则此使不智慧者治国家也,国家之乱,既可得而知已。”[1]汉代哲学家王充说:“人,物也,万物之中有智慧者也。”(《论衡·辨祟》)贾谊说:“深知祸福谓之智,反智为愚;极见窕察谓之慧,反慧为童。”(《道术》)在此,贾谊将智慧与愚昧、童蒙相对立,意指深知人生祸福之辨,极见事物义理本质,对社会、人事能够明智理解与理性把握。[2]冯梦龙在《智囊全集》中,区分了上智、中智和下智,他把智慧看作一种知识和能力。[3]总体来说,中国古代至近代哲学家们对智慧的论述比较零散,他们会说到、用到“智慧”这一词语,注重人们对它的体悟和运用,却讷于对它进行言说,相关研究较少。

到了现代,著名哲学家冯契先生提出了“智慧学说”,他是我国首位系统研究智慧的哲学家。在他看来,智慧就是合乎人性的自由发展的真理性的认识,是关于宇宙人生的总见解,即关于性与天道的认识;智慧使人获得自由,体现在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而这里的“理论”则指哲学的系统理论,即以求“穷通”(穷究天人之际和会通百家之说)为特征的智慧的哲学;在“智慧学说”中,认识世界与认识自己不是割裂开来的两件事情,而是通过实践基础上的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的交互作用,经过凝道而成德、显性以弘道,终于达到自由的德性,体验到相对中的绝对、有限中的无限;冯先生还特别探索了如何通过“转识成智”的飞跃,获得关于性与天道的认识。[4]钱学森曾独创性地提出了一个多层次的金字塔式的现代科学技术体系的系统理论——“大成智慧学”,指出“大成智慧是性智与量智相结合”[5]。靖国平认为,智慧的要义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智慧指向人的实践能力或实际本领,智慧的对象是实际的问题与现实的困惑,智慧的方式是具有实践性、探索性、创造性的活动;第二,智慧指向人的明智的、良好的生存和生活方式;第三,智慧指向人的主体性、价值性、自觉性、自由性等人的“类本质”特征,智慧的道路通往人的自由发展和人的解放。[6]王海明把智慧看作是相对完善的认知能力,首先是因为智慧总是有时间性的,总是一定时代、一定地点的人们的智慧,其次是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智慧和认知总是某些方面的,而不可能是全面的,由此智慧也就是多种多样的;王海明还从两个角度区分了智慧的不同类型:从主观心理功能角度可将智慧分为观察智慧、记忆智慧、思维智慧、想象智慧和创造智慧,从客观心理内容角度可将智慧分为道德智慧和非道德智慧。[7]余华东也对智慧进行了专门论述,他认为智慧就是具有产生新思想的思维能力,智慧的核心是创新思维,创新思维的关键是非逻辑思维,充足理由律是划分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的一个根本标准;他还对直觉、灵感、顿悟等非逻辑思维的本质特征作了系统的论述,为非逻辑思维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奠定了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智慧培养的三个主要原则。[8]王蒙指出:“智慧,是指人的一种高级的、主要是知性方面的精神能力。‘智’强调的是知识与胆识,是指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估量、选择与决策。‘慧’主要是悟性,是对于是非、正误、成败、得失等的迅速感受与理解掌控。尽管智慧给人的印象首先是一种能力,但能力不可能完全脱离品质与境界。”[9]彭富春首先从哲学的角度辨析了智慧、聪明与愚蠢三者之间的关系:愚蠢就是不知道,即在自己和世界两方面都处于无知状态;聪明是指人有特别的听和看到事物的能力,但有一个无法逾越的限度,即只知小不知大、只知近不知远,因而大多只是小聪明,于是聪明也易变为愚蠢;而智慧与愚蠢、聪明不同,它是真正的知道,能够辨识存在与非存在、真实与虚幻,不仅知道世界,而且知道自己,表现为一种特别的心灵的能力,能洞晓万事万物的奥秘。其次,他还从整体上提出了中国智慧所具有的自然性特征,指出未来的中国智慧要面向生活世界,智慧就存在于欲望、技术和大道共同在场的游戏之中。[10]总之,进入现当代社会以来,对智慧的专门研究逐渐增加,研究内容也日益扩充。尤其是当代,哲学家们对智慧表现出浓厚兴趣,纷纷讨论了智慧的内涵、性质、类型、构成和培养方式等内容,对“智慧”的相关研究更加全面和深入。

在西方,从词源学上讲,“哲学”根源于“爱智慧”(Sophia,智慧的最高形式),因此,哲学又常被称为“追求智慧的学说”。最早,哲学中的智慧被理解为是运营于头脑之中的,关于一些最本质、最深层问题的追根溯源式的思考,而不关乎具体的实践事宜。所以,当人们谈及智慧时,往往带有“最终的”“本质的”“涵括的”和“整体的”意味。苏格拉底认为智慧本身是天生的,它包括一个稳定地超越时空的神圣因素。[11]柏拉图认为“共相”是智慧的要素,而“共相”是指普遍必然的知识,即真理。他说:“智慧是使人完善化者。”[12]赫拉克利特说:“智慧只在于一件事,就是认识那善于驾驭一切的思想。”[13]后来,对“智慧”理解的“哲学味”变淡,开始逐渐向实践生活靠拢。亚里士多德将人类活动区分为理论、实践与创制,将智慧区分为形上智慧与实践智慧,并着重强调实践智慧。他还在《形而上学》中首次对智慧提出了确切的定义,并区分了不同层次的智慧。洛克提到对智慧概念的解释,即“它使得一个人能干并有远见能很好处理他的事务,并对事务专心致志。这是一种善良的天性、心灵的努力和经验结合的产物”[14]。在《教育漫话》中,如果按重要性顺序排序,洛克认为教育的目的依次为美德、智慧、教养和学识:美德是通过良好的道德实践形成的良好品性;智慧是指在管理个人和社会事务时表现出来的洞察力和谨慎性;教养是指养成的正确行为、仪态和礼貌;学识是通过心智训练而获得的智力,并非仅仅通过事实或知识习得获得的。[15]罗素认为,好奇心和求知的能力是智慧的主要组成部分。[16]怀特海在《教育的目的》中提出,智慧是掌握、处理、选择以及运用知识的能力。在他看来,学校的任务在于把孩子的知识转变为成人的力量,这反映出他对人的智慧培养的教育理念。[17]莱恩(S.Lyan)在概述西方哲学家关于智慧本性看法的基础上提出:“S是有智慧的,当且仅当:S有广泛的事实和理论知识;S知道怎样生活得好;S在生活得好方面是成功的;S有非常少没有得到证实的信念。”[18]此后,哲学家们很少专门研究智慧。

(二)心理学领域对“智慧”的研究

相对于哲学领域,心理学领域对智慧的研究是比较短暂的。19世纪,心理学从哲学中独立出来,但当时并没有关注智慧这一问题。20世纪初,心理学家霍尔(G.S.Hall)最早提到智慧这一概念,他把智慧看作是个人与人类发展的理想目标。20世纪后期,由于毕生发展心理学的迅速发展,人们对成功老龄化(successful aging)的认知机能和积极因素进行了探索,智慧问题随之逐渐引起心理学家的关注;同时,随着对智力和创造力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意识到,那些只拥有较高智力和较多知识的人未必能对社会做出贡献,有时甚至会阻碍社会和人类文明的发展。[19]因此,人类必须运用智慧来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遭遇到的各种问题。智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无疑促进了心理学家对智慧的研究兴趣。

总体而言,心理学对智慧的研究可以分为两种取向,即智慧的内隐理论取向和智慧的外显理论取向。智慧的内隐理论是指普通公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背景下形成的、以某种形式保留于个体头脑中的对“智慧”和“有智慧的人”的印象、理解、看法、观念或心理表征。智慧的外显理论是指心理学或其他领域的专业研究者提出的关于智慧的定义、构成和评估等方面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智慧学说或理论体系

虽然智慧的内隐理论与智慧的外显理论在人称、研究者和理论视角上有所不同[20],但是斯腾伯格指出,智慧的内隐理论是智慧的外显理论的起点,智慧的外显理论部分来自于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形成的智慧内隐理论,因此,对智慧内隐理论的研究能够帮助我们提炼智慧外显理论。[21]智慧内隐理论的分析方法在特定现象的研究初期具有极重要的作用,因为未知现象或知之不多的新问题往往大而杂,研究难以下手,这时研究者就可以利用智慧的内隐理论来大致框定研究的突破口和初步范围,从而大大便利研究的开展;而对于已有所研究的老现象,智慧的内隐理论还有助于检验和印证已经建立起来的智慧外显理论;而且,对智慧内隐理论的研究还有助于有效地指导实践。[22]总之,智慧的内隐理论与智慧的外显理论两种研究取向都是围绕智慧的核心特征展开探索的,只是研究角度不同而已,两者各有优缺点,可以互相借鉴、促进、补充和验证,不存在强烈分歧。[23]

1.智慧的外显理论研究

(1)埃里克森的智慧理论

心理学家埃里克森(E.H.Erikson)认为,人格发展状况依赖于人对每一特定人生阶段出现的心理危机的解决情况。因此,他针对人在每一人生阶段处理心理危机的情况,为每一人生阶段提出了两种对立的人格发展状态。例如,当个体面对死亡威胁时,处理心理危机的两种结果是“绝望”和“整合”,而只有“整合”代表个体获得智慧。“整合”意味着一个人能够接受自己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对人生持一种超然的态度,而且能够从整体和抽象的角度看待问题。[24]所以在埃里克森看来,智慧就是指当个体面对死亡时所持有的一种对生命本身超脱的、淡然的关注态度。[25]若是人们想要在困难的、危急的生活境遇中生存,就只能依靠自己的智慧解决心理危机,渡过生存难关。

(2)智慧平衡理论

斯腾伯格基于智慧的内隐理论、缄默知识和实践智力之间的结合关系提出了著名的智慧平衡理论(Balance Theory of Wisdom)。在他看来,智慧就是个体以价值观为中介,运用智力、知识和创造力,在短期和长期之内通过平衡个人内部、人际间的和个人外部的利益,从而更好地适应环境、塑造环境和选择环境,以获取公共利益的过程。[26]简言之,智慧就是导向大众利益的个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根据智慧的定义,智慧平衡理论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智力、知识和创造力是智慧的基础或必要条件,智慧来源于对智力、知识和创造力的运用;其次,个人内部的利益指自己的利益,人际间的利益指他人的利益,个人外部的利益指个人所在的团体、社区、民族甚或国家的利益,智慧既要平衡个人内部、人际间的和个人外部的利益,又要平衡个体适应环境、塑造环境和选择环境的三种行为,同时还要平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最后,智慧是以获得公共利益这一价值观为中介的,这一中介在智慧平衡理论中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斯腾伯格概括了有智慧的人的特征,即有智慧的人具有伦理取向的思维方式,喜欢探索在一定程度上可知的真理,喜欢不确定性的情境与事物,能够理解他人的认知、动机和情感,并且在提出问题解决方案时能够考虑到对他人或团体的影响。此外,斯腾伯格还提出了测量智慧的方法,即首先设立一系列关于智慧水平的标准参数,然后向参加者提出若干生活中或人生中可能遭遇的困难问题,要求参加者提出自己的应对策略或解决办法,最后把参加者的解决办法与相应的智慧水平标准参数进行比较,从而评估参加者的智慧水平。

不可否认,斯腾伯格以广阔的视野提出了一个立体的、多方面的智慧平衡理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问题。首先,该理论指出智慧的目标是导向公共利益,但并没有定义公共利益是什么。因为在斯腾伯格看来,详细说明公共利益或者价值观是什么并不是心理学领域的研究任务。但是,公共利益定义的缺位使得人们只好依据各自不同的价值观来平衡各种利益、调节与环境的互动行为,这不可避免会导致非道德行为的发生,从而歪曲智慧的本义。其次,斯腾伯格的智慧平衡理论是基于“智慧可以被教”即智慧被看作是一项可教的技能这一前提而提出的,然而有人却怀疑智慧的可教性。最后,斯腾伯格所提出的智慧测量方法的信度和效度有待进一步地验证和加强。

(3)柏林智慧范式

德国柏林小组(Berlin Group)的心理学家致力于应用数量分析的研究方法来研究智慧的相关问题,从而提出了“柏林智慧范式”(Berlin Wisdom Paradigm)。该范式指出,通过科学的心理建构方式来定义智慧比较困难,也许智慧的界定并不能通过心理学的概念、范式得以实现。[27]尽管如此,柏林小组的心理学家还是对智慧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他们认为,智慧是关于基本的生活实用主义的专业知识系统。其中,“基本的生活实用主义”是指对于较好生活方式的洞察、计划和管理。根据智慧的定义,巴尔特斯(P.B.Baltes)等人认为“有智慧的人”不仅在思想品德方面表现优秀,而且具备较好处理生活问题的专业知识。柏林智慧范式由五个标准构成,它们分别是:事实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关于生命周期的知识、相对主义价值知识和关于生活不确定性的知识,其中前两个标准处于较低的层次,后三个标准处于较高的层次。[28]具体来讲,第一个标准“事实性知识”是指有关人类本质、个体发展、人际关系和社会规范等方面的知识;第二个标准“程序性知识”是指如何解决生活问题、处理生活冲突的策略或方式,即关于“怎么做”的知识;第三个标准“关于生命周期的知识”是指从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一生命周期的角度来考虑有关生活领域的阶段性问题以及各阶段之间相互关系的知识,即关于生活情境及其随时间而改变的知识;第四个标准“相对主义价值知识”是指承认没有绝对的、唯一的价值标准,不同个体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即考虑到价值观念与生活目标多元化的知识;第五个标准“关于生活不确定性的知识”是指由于人类生活变幻莫测,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与无限可能性,因而人类无法洞悉一切以便做出当前最好的决定,也无法完全合理地解释为何在过去会发生某事,更无法完美地预知将来会发生什么,而有智慧的人能够明确意识到生活中的各种不确定性,能够做到镇定自若、从容应对、顺势而为。

在智慧的测量方法上,柏林小组的心理学家首先向被试呈现各种各样比较困难的生活问题,然后通过询问被试对这些生活难题的解决方法来研究个体的智慧表现。例如,首先询问被试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你的好朋友打电话告诉你他(或她)决定自杀,你会怎么想?你会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然后要求被试即刻说出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办法,研究者同时记录被试的回答内容。然后由经过集中培训的专门人员根据柏林智慧范式的上述五个标准使用七点标尺法来评估被试的回答内容。最后根据所得分数来评价被试的智慧水平。不可否认,这种测量智慧的方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询问被试的这些“生活难题”仅仅是研究者的假设,并不是当下真实发生的事情,因此被试只能根据自己在过去生活中所积累的解决生活难题的经验来回答。与被试在现实生活中真正遭遇诸如此类生活难题时的表现相比,这些回答更多是想象中的和理想化的,因此这种测量智慧的方式挑战性较小,信度与效度较低。

柏林小组的心理学家还深入研究了智慧的年龄发展阶段及其特征。他们认为,个体的智慧发展水平在青春期和成年早期(即15~25岁)迅速发展,在中年期和老年早期(即25~75岁)趋于平稳发展状态,而进入晚年期(即等于或大于75岁)后个体的智慧可能会发展到极限,之后反而呈下降趋势。[29]这说明,并不是人的年龄越大人就越有智慧,因为个体智慧的增长并不是只受年龄因素的影响,上述柏林智慧范式的五个构成标准对智慧的增长起着更大的影响作用。因此,只有综合协调影响智慧发展的各方面因素,个体才有可能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越来越有智慧。

(4)智慧的跨学科整合理论

心理学家罗宾斯(S.Robins)在临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由不同学科要素交互作用形成的智慧跨学科整合理论。根据这一理论,“智慧不仅包括关于各种事物的事实性知识,而且还包括关于问题解决、过程步骤等方式方法的程序性知识”[30]。智慧的跨学科整合理论要求个体以系统的视角和方法看待各种事物,承认个体生活中固有的不确定性,并且认识到个体感知与经验的相对性、暂时性、主观性和有限性。根据该理论,智慧不仅与人的期望、信念以及伴随信念而来的情感反应有关,而且与源于信念并造就信念的认知的、生理的、行为的、人际的、家庭的和社会的等因素有关,所有这些因素紧密地、动态地相互作用从而在个人智慧发展过程中共同发挥作用。

作为智慧跨学科整合理论的实践应用,罗宾斯发明了“智慧疗法”。所谓智慧疗法,就是由冥想、认知行为技术、放松训练、解决问题等不同领域技术要素构成的一种跨学科综合疗法。智慧疗法的目的在于促进和平衡整个跨学科系统内的情感与认知发展。除了致力于促进自我治疗,智慧疗法还同时致力于促进自我超越,这一点与佛教心理学相一致。从临床经验上讲,通过智慧疗法促进智慧相关维度的发展不仅有效减少了愤怒的强度和频率,而且也减少了个体的自我中心意识。不仅如此,智慧疗法还从多个角度激发了人的多个方面的内在潜力,这集中体现了智慧的跨学科愿景。但是,这一疗法缺乏广泛的实证检验,其普适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5)“超越智慧”理论

受哲学或宗教中所讲沉思、冥想、超脱、出世、涅槃等精神性活动的影响和启发,有些心理学研究者提出了一种智慧的超越理论,称之为“超越智慧”理论。尽管该理论的不同倡导者有着不同的具体主张,但他们的核心观点却大同小异,即都主张智慧是人超越有限、狭隘、利己的自我,而追求大爱、同情、慷慨、包容、创造、自由和开放等价值观的心理状态。

例如,莱(T.N.Le)和利文森(M.R.Levenson)认为,智慧是一个涉及自我超越的发展过程。他们把“自我超越”定义为:第一,远离自我中心意识的能力;第二,在看问题时有清楚的本质意识;第三,在社会生活和个体生活中具有充分的自由。[31]莱还单独撰文把“超越智慧”定义为人对现实自我的洞察与超越,即人对在人类经验中占主导地位的主观性、偏见和自我中心的超越。[32]而温克(P.Wink)和赫尔森(R.Helson)则把“超越智慧”定义为:人类能够领悟到知识的本质和局限,并且试图超越个体有限的知识、个人狭隘的自私自利,而追求抽象的、无限的、自由的内在精神的一种心理状态。[33]总之,万变不离其宗。

(6)智慧的进化解释学说

心理学研究者西克森特米哈伊(M.Csikszentmihalyi)和纳卡穆拉(J.Nakamura)提出了智慧的进化解释学说。这一学说基于对智慧的跨年龄理解,认为人类行为进化的历史过程对解释人类智慧具有重要的价值。在他们看来,“智慧”这一概念包括三个部分:第一,智慧具有认知维度,它通过对人类知识的整体理解寻求事物的本质;第二,智慧具有道德维度,它遵循人类世界的道德规范体系,引导人类行为,使人过上一种向善的道德生活;第三,智慧具有行动维度,它要求将人类知识和道德规范转化为活生生的人类实践。他们还指出,有智慧的人应该具有执着的毅力、较高的智力和充分反思的能力等特征,并且人的智慧是随着人类的进化与发展过程而不断变化的。[34]在这一理论思想指导之下,西卡森特米哈伊和纳卡穆拉进一步研究了智慧在人的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表现。(www.xing528.com)

(7)“观念反思”智慧学说

麦基(P.Mckee)和巴伯(C.Barber)提出了“观念反思”智慧学说。他们认为,从根源上讲,智慧来源于对错误观念的反思。智慧由三个因素构成:第一,清楚地洞察到某个信念是错误的;第二,对错误观念的自由觉知;第三,对通过反思而获得的正确观念的执着追求。进言之,与斯腾伯格一样,麦基和巴伯认为智慧的本质不仅在于知道“是什么”,而且在于知道“怎样做”。从这个意义上讲,智慧不仅仅是陈述性知识与事实的积累,而且是程序性地应用知识的能力以及指向自己和他人的善行。[35]事实上,麦基和巴伯所提出的智慧含义与之前许多心理学家们提出的智慧含义存在共性,即对事物的正确理解与深入洞察。在“观念反思”智慧学说中,对错误观念的反思是智慧最根本、最主要的内容,但是仅有这一内容就太空洞了,而且这一内容还可以被应用于如批判思维、作出决策和冲突解决等其他心理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观念反思”智慧学说立足于“错误观念能够被准确地辨别”这一基础假设之上,尤其在一个文化多元、知识爆炸的世界里更应注意这一点,否则这一学说便很难成立。

(8)多维度智慧理论

韦伯斯特(J.D.Webster)通过“智慧自我评估量表”(Self-Assessed Wisdom Scale,SAWS)提出了一个具有半操作性的多维度智慧理论。SAWS是韦伯斯特于2003年构思的一份40项李特克量表,其目的是为了评估有智慧的人本身所具有的特征。韦伯斯特预想通过这份量表对那些被提名为有智慧的人进行测试,然后访谈那些在测试中得分比较高的人,从而深入了解他们的多维度智慧品质。[36]施陶丁格(U.M.Staudinger)在比较目前已有智慧测量方法的信度与效度基础之上,认为SAWS是目前测量个人智慧水平最科学的多维度量表。他这样评价道:就目前的已有研究而言,韦伯斯特的“智慧自我评估量表”已经被具体应用于智慧的评估与测量,与前人所提出的其他智慧量表相比,这一量表显然更加周密与科学。[37]

韦伯斯特的多维度智慧理论指出,智慧就是人类能够妥善处理生活事务从而促进自己和他人实现最佳发展的能力。该理论还描述了有智慧的人在真实生活环境中的基本知识、积极态度、应急能力以及自主发展四个方面的表现特征。具体而言,这四个方面分别表现为:第一,有智慧的人必须掌握生活中基本实用的专门知识,并且能够运用这些知识作出决策、解决问题;第二,有智慧的人要具备积极的态度,能够通过自主行动实现预期结果;第三,有智慧的人是在处理真实生活中的关键事件与紧急事件中锻炼出来的,而不是在日常生活平凡琐碎的细枝末节中显露出来的;第四,有智慧的人能够反思这些关键事件、紧急事件,能够在纷繁复杂的生活实践中设立明确目标,从而促进自身的最佳发展,即自身全部潜能的实现。[38]

(9)智慧三维模式理论

阿达特(M.Ardelt)在克莱顿(V.A.Clayton)、比伦(J.Birren)和克雷默(N.Kramer)等人既有研究以及东方传统智慧研究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她的智慧三维模式理论,即认知、反思和情感的三维整合理论。在她看来,有智慧的人具有认知的、反思的和情感的三方面个性特征。阿达特的智慧三维模式理论包括:第一,智慧的认知维度。在她看来,智慧的认知维度是指人类不仅能够更加深入理解现实生活,而且洞悉人际间和个人内心活动的本质。具体而言,它包括明了人类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知识、生活的不可预测性和不确定性,以及知识的内在局限性。第二,智慧的反思维度。它表现为人的自我意识、自我洞察力(自知之明)、自省以及从多个视角看问题的能力。人的自我反思实践能够促进人们的预测能力、主动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发展,加深我们对现实的理解。第三,智慧的情感维度。它由个人对他人富有同情的爱构成。这种爱弱化了人的自我中心意识,克服了个人的无端揣测和主观偏见,促进了人们对他人动机及行为的洞察。因此,这种爱允许有智慧的人以更加富有建设性的、同情的方式与他人进行互动。[39]

阿达特特别关注到了智慧的情感维度,推动了研究者从个人情感方面进行智慧研究的进程。同时,她提出的三维智慧刻度表在评估其智慧三维模式理论的有效性方面是很有帮助的。但是,她的理论也存在某些问题:首先,智慧三维模式理论不仅设计简陋,而且稍显理想主义倾向,缺少实证方法的有效支持;其次,尽管人的自我反思实践和自我中心意识的减少导致了人们同情心的增加,但这种对他人的同情与关怀较多地停留在人们的动机层面,而作为行为结果的同情与关怀却被忽视了。

(10)智慧的德才兼备理论

我国心理学研究者汪凤炎和郑红提出了智慧的德才兼备理论。他们认为智慧是指个体在其智力与知识的基础上,经由经验与练习习得的一种德才兼备的综合心理素质。个体一旦拥有这种综合心理素质,就能在身处某种复杂问题情境中适时做出下列行为:个体在其良心的引导下或善良动机的激发下,及时运用其聪明才智去正确认知和理解所面临的复杂问题,进而采用正确、新颖(常常能给人灵活与巧妙的印象)、且最好能合乎伦理道德规范的手段或方法高效率地解决问题,并保证其行动结果不但不会损害他人的正当权益,还能长久地增进他人或自己的福祉。根据此定义,若用一个示意图来表示智慧,则如图3.1所示:即良好品德与聪明才智的有机统一就是智慧的本质。[40]该理论包括相互关联的四个要点:对智慧概念的界定、对智慧结构的看法、对智慧的分类以及对影响智慧生成与发展因素的探讨。[41]

图3.1 “智慧的内涵”示意图

2.智慧的内隐理论研究

智慧的内隐理论是通过询问普通公众心目中,对智慧的理解或看法而获得的一种共识。智慧内隐理论的相关研究,侧重探讨普通公众对于智慧含义的理解以及有智慧的人(wise person)所具有的特征,以便发现普通公众心目中关于智慧的非正式理论。[42]根据研究方法的不同,智慧研究可以分为三类:特征词等级评定研究、以日常生活为背景的智慧研究以及智慧的内隐实验研究。

(1)特征词等级评定研究

特征词等级评定研究的程序一般为:获得人们心目中关于智慧或有智慧的人的特征描述词;对特征描述词进行等级评定及因素分析(或者进行相关特征分类及多维标度分析);获得人们内隐的智慧组成成分。[43]

1976年,心理学家克莱顿收集普通公众描述有智慧的人的词语,如“经验丰富的”“自省的”“直觉的”等,然后要求被试评价这些词语之间的相似程度,并进行多维标尺法分析,结果发现智慧具有两个维度,即情感与反思。[44]后来,克莱顿进一步修正完善了自己的研究。结果显示,智慧是对认知性、情感性和思考性心理品质的整合。[45]斯腾伯格通过多维标尺分析获得了智慧的六个核心成分,即推理能力、睿智、从理论和环境中学习、判断力、迅速运用信息和敏锐的洞察力。[46]霍利迪(S.G.Holliday)和钱德勒(M.J.Chandler)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获得了智慧的五个潜在因子,即卓越的理解力、判断和交流的技能、一般能力、人际能力和社会谦逊,其中前两个因子被认为是智慧的核心特征。[47]赫尔歇(D.A.Hershey)和法雷尔(A.H.Farrell)鉴别出智慧的三个子成分为理解性判断、基本气质(性格内向的、安静的、反思的)和不以自我为中心。[48]詹森(L.A.Jason)、赖克勒(A.Reichler)和金(C.King)研究出智慧的五因素为智力、温情、灵性、通感以及和谐。[49]杨(S.Yang)通过对中国台湾地区人口的调查得出智慧的四个因素,即能力与知识、仁爱与同情、开阔与深刻、谦虚与不嚣张。[50]高山(M.Takayama)的研究显示,在日本,智慧包括四个核心维度,即知识和教育、理解和判断、社会和人际关系以及内省的态度。[51]张卫东和董海涛通过调查上海市高校教师和其他成年市民,采用探索性因素分析获得了智慧的三个双极维度,即超脱谦和的处世风格、杰出的认知能力、出色的人际互动能力、丰富的知识与经验、非凡的自知与自控能力以及良好的性格特质。[52]侯祎对我国大学生的智慧观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对智慧含义的理解包含友善、博识聪颖、做事投入、非权力的影响力、造福他人、质朴、睿智、受人敬爱和淡泊豁达等九个因素。[53]

尽管不同研究者对智慧的构成要素观点各异,但其实这些要素的内容常有重叠。布卢克(S.Bluck)和格鲁克(J.Glück)整合过去的研究成果发现,智慧主要包括五个构成要素:第一是认知能力,即绝大部分研究都显示出智慧具有非常强的认知基础,并且几乎所有研究结果都表明智力是解决问题的前提;第二是洞察力,即人们透过现象抓住问题实质的能力;第三是反思性态度,即人们在说话和行动前先对事物、他人和自己进行深刻思考的一种态度;第四是关心他人的能力,即要求人们要善意地对待他人,听取他人的观点,理解他人的感受,公正地对待和尊重他人;第五是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即人们在解决真实生活场景中的问题时要具有良好的判断能力和敏感性,能够认识到个人视野的局限性,并且能够想出实际建议的一种社会能力。[54]

(2)以日常生活为背景的智慧研究

该类研究可以分为两种:①提名智慧者研究。这种研究是先让被试选出他们自己认为有智慧的人,然后再对这些被提名者的各方面特征进行分析。②自传式叙述研究。这种研究首先是运用访谈法让被试叙述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与智慧相关的行为表现,然后分析被试所叙述的材料以了解被试对智慧的相关看法。

①提名智慧者研究。心理学研究者保卢斯(D.L.Paulhus)、威尔(P.Wehr)、哈姆斯(P.D.Harms)和施特劳斯(D.I.Strausser),他们四人让大学生列出他们认为的最有智慧的人,结果这些人依次为:甘地、孔子、耶稣基督、马丁·路德·金、苏格拉底、特丽萨修女、所罗门、佛、罗马教皇、温弗雷德、温斯顿·丘吉尔、安·兰德斯、曼德拉和女皇伊丽莎白。通过分析调查结果发现,其中许多人是精神或者宗教的领袖,或者是一些通过和平的、富于同情心的方式来改变世界的人。[55]在詹森等人的研究中,被试不太看重被提名者所具有的智慧特征,其中被提到最多的是被提名者的动力、领导力、洞察力、聪明和爱。而且,大多数被提名者都相对年长。[56]波尔马特(M.Perlmutter)、亚当斯(C.Adams)和奈奎斯特(L.Nyquist)的研究发现,78%的被试将智慧与年龄相关联,被提名者的年龄多数都在50岁以上。这说明智慧与人的年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57]此外,这些研究中的被提名者多是男性,如在詹森等人的研究中,在被提名为有智慧的人中男性占66%[58]

②自传式叙述研究。自传式叙述研究就是让被试叙述自己在生活中与智慧有关的言行,以便研究者获得相关材料进行分析的过程。布卢克和格鲁克让被试叙述对自己的生活或人格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生活事件,然后考察被试通常在什么样的生活情境中表现出智慧。该研究结果表明:多数被试在进行生活决策、生活管理或者应对负性事件的时候表现出智慧。[59]莱维特(H.M.Levitt)访谈了喜马拉雅山区的十三位西藏喇嘛,结果对他们而言,智慧除了包括能分辨善恶外,还与对待众生平等、顿悟以及到达无我之境有关。[60]杨世英针对中国台湾地区所做的研究显示,被提名为有智慧的人叙述了自己过去所做的智慧事件,它们可被归纳为五大类:第一,选择人生发展的方向;第二,排除万难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第三,对他人或社会有所帮助或贡献;第四,实现目前的人生目标或理想;第五,解决在工作岗位上所遇到的难题。[61]

(3)智慧的内隐实验研究

这类研究是通过向被试提供有智慧的人的信息(如年龄和性别),研究有智慧的人的特征(如年龄和性别特征)对被试判断有智慧的人的智慧水平所造成的影响。奈特(A.Knight)和帕尔(W.Parr)的研究控制了有智慧的人的年龄,实验结果显示智慧水平与人的年龄呈现正相关关系,即年长的有智慧的人一般被认为比年少的有智慧的人更加智慧。[62]但是希拉(F.Hira)和福克纳(P.Faulkender)的研究却没有重复验证上述结果,他们控制了有智慧的人的年龄和性别,即一位年轻男性、一位年轻女性、一位老年男性和一位老年女性,结果显示出显著的交互作用,即老年男性被判断为显著地比年轻男性更有智慧,而年轻女性被判断为显著地比老年女性更有智慧,这说明人的年龄和性别都不是评定其智慧水平的充分依据。当然,研究者认为实验结果可能会受到被试面部表情等非言语线索的影响。[63]而斯坦格(A.Stange)等的研究结果又不一样,他们认为年龄、性别等都与智慧的评定等级相关,但并没有形成交互作用。[64]这种研究结果的不一致性表明年龄并不是评价某人是否有智慧的充分依据,智慧的评判还与人们的行为、人格、道德等有重要关系。

智慧内隐理论的三类研究各有优缺点。特征词等级评定研究为智慧提供了抽象的语言学水平上的描述,但却没有说明现实生活和具体情境中有智慧的人的特征。以日常生活为背景的智慧研究把智慧置于日常生活背景中使其具有具体可感性,同时也获得了许多有智慧的人在真实生活中相关言语和行为的质性资料。智慧的内隐实验研究在更加精细化的程度上分析个体做出智慧判断的潜在依据,但缺点是实验室效应,即被试在实验室中评定一个人是有智慧的,但并不意味着被试在日常生活中也会这样评定。也就是说,研究结果并不一定符合现实生活。总之,上述三类研究获得的研究结果既有会聚又有差异,而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方法的差异,所以三类研究应相互补充、相互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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