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达奥运会崇高的原则及理想,近代奥运会创始者顾拜旦,亲自设计了许多仪式及规章,并把它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场上具体化地表现出来,这些象征着奥林匹克精神的会旗、会歌、会徽、格言等,均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再由人们通过视听的感受,从肃穆的气氛中去领会、体味一番。
顾拜旦曾一再地强调奥林匹克仪式的重要性,他说:“在奥林匹亚,人们聚集着,瞻仰过去并寄望未来。因此古代奥运的仪式亦适用于复兴中的近代奥运会,这种仪式是由飞逝的时光,将过去和未来联系在一起。同时这个盛会是由青春、美丽和力量三者所结合而成的。”奥林匹克的主要仪式可分为3个部分:开幕典礼、颁奖仪式、闭幕典礼。宣誓仪式人员包括运动员、裁判员及国际奥委会新任委员。
(一)奥林匹克旗、会徽
奥林匹克旗白底无边,中央绘有五色(蓝、黄、黑、绿、红)相交连环圈,蓝色位近旗杆左上方。
原始的五环旗于1913年由顾拜旦设计,长3米,宽2米,制作于顾拜旦出生的一家商店,现悬挂于瑞士洛桑的国际奥委会总部大厅中。当时顾拜旦说明设计的用意:五色的环圈,蓝、黄、黑、绿、红,代表全世界的五大洲,现在已连结在一起,属于奥林匹克活动的部分,共同为接受运动竞赛良好的结果继续努力,它代表着奥林匹克友谊的精神及全世界运动员之间的平等。六种颜色(包括白底),则代表着当时全世界各国国旗的颜色。
会旗是1914年国际奥委会庆祝成立20周年,第16届年会在巴黎召开时,由顾拜旦献赠并通过釆用的。1920年第7届奥运会在比利时的安特卫昔举行时,会旗正式出现在奥运会大会场中并使用迄今。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旗、徽章及格言为国际奥委会单独特有资产,严禁使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国家奥委会必须竭尽全力,釆取必要的措施,使其国家参加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条约,如各国通过予以立法给予商标注册等方式。各国奥委会非经国际奥委会批准,不得使用此项权利。
(二)奥林匹克圣歌
奥林匹克圣歌是优美、庄严的,它是1896年第1届奥运会前,由希腊人萨姆拉斯作曲,其友派勒玛斯作词。
自第1届使用圣歌后,许多人认为它并不理想,因为奥运会的圣歌需要和五环旗、和平鸽、圣火互相配合,而且能足以激励全世界的运动员,为此曾一度争论不休,前后亦有多次被提出来予以革新。然而虽经尝试,但均不如原有这首美好。直至1958年,国际奥委会终于正式釆纳了这首圣歌为国际奥委会会歌而沿用迄今。
奥林匹克圣歌的歌词原文为拉丁文,曾被翻译成法文、英文、中文,其主要的意义是从奥林匹克运动中去追求人性的真(Truth)、善(Great)、美(Beauty)的永恒精神。
(三)奥林匹克格言
奥林匹克的格言是“更快,更高,更强(Faster,Higher,Stronger)”,是鼓励运动员要继续不断地参加运动、努力追求进步和实现自我的突破。原文为古拉丁语(Citins,Altius,Fortius),由顾拜旦的一位好友,巴黎阿尔古依学院教师迪登于1890年左右首先使用。他为使全班学生第一次到室外运动场上去参加运动,用这种口号来鼓励学生。这三个词给了顾拜旦极深的印象及体会,决定将它作为奥林匹克的格言,他的这一决定为国际奥委会所釆用,遂于1920年第7届奥运会在安特卫昔举行时与五环旗同时正式出现在奥运会中。
(四)信念
另一个奥林匹克格言,也有人称之为信仰或信念(Creed),有一个产生的过程。第4届奥运会(1908年)在伦敦举行期间,于7月9日在伦敦圣保罗大教堂举行奥运会的宗教仪式时,由美国宾西法尼亚州大主教主持讲道,他当时讲了这样一段话:“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要义,并不必太注重胜利,而是要参加。”这句名言使当时在座的顾拜旦非常感动与欣赏。几天后,顾拜旦在一次演讲中引用这位大主教的这句话,此后经过重新组合,演变成现在的格言,并开始在奥林匹克活动中流行。1948年第14届奥运会在伦敦举行时,这句格言首次在大会场记录牌上出现,此后每届奥运会在开幕典礼、闭幕典礼及许多公众场合中,这句格言均出现在电动记分牌上及各种文宣书刊中。
奥林匹克运动会最主要的意义是重在参加,而非获胜,正如人生的真谛不在于征服,而在于自我的努力及奋斗有方。
(五)誓词
在奥林匹克活动中,顾拜旦循着古代奥运会的传统,釆用了宣誓仪式,例如开幕典礼中的运动员、裁判员,以及新当选的国际奥委会委员等,都必须先遵从这个步骤。在古代奥运会中,运动员在比赛之前,必须到宙斯神庙前,发誓绝对遵从一切比赛规则,他们宣誓称自己没有任何的污点,而且值得参加比赛。(www.xing528.com)
近代奥运会的宣誓,是于1920年在第7届安特卫昔奥运会上,由比利时击剑选手柏英代表宣誓的。运动员宣誓誓词如下:
“我代表全体运动员宣誓,为了体育的光荣和本运动队的荣誉,我们将以真正的体育精神参加本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比赛,并尊重和遵守各项规则。”
裁判员、职员宣誓,由主办国裁判员一人登台,代表全体裁判员与职员宣誓,誓词如下:
“我代表全体裁判员和职员宣誓,在本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我们将尊重和遵守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一切规则,公正无私地执行大会所交付的任务。”
国际奥委会新当选的委员,必须在全体委员年会上举行宣誓仪式,他们左手执奥林匹克会旗边缘,右手举起宣誓:
“我深感荣幸,被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选任为委员,并派驻在我的国家(国家名称),我深切体认所负的责任,谨愿竭尽所能为奥林匹克活动服务,保证遵守奥林匹克宪章中所述各项原则与国际奥委会的决定,并不得提出上诉。我本身超然于任何政治、商业、种族和宗教的影响与考虑。”
(六)火炬、圣火
在奥运会上,点燃圣火的仪式,已成为开幕典礼的高潮所在。各届奥运会筹备委员会均刻意注重奥林匹克圣火点燃仪式及奥运火炬传递接力活动并不断地翻新花样。同时,通过传播媒体告诉世人,广为宣传奥运会即将到来。
当火炬自古奥林匹亚传递到开幕式的大会场上,在圣火台上点燃火焰时,全场观众在欢呼声与掌声中伴着兴奋而激动的情绪,揭开了奥运的序幕。
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点燃圣火的仪式,起源于古希腊人类自上天盗取火种的神话,在奥林匹亚宙斯神前,按宗教的仪式在祭坛上点燃火种,然后持火炬跑遍各城邦,传达奥运会即将开始的讯息,各城邦必须休战,忘掉仇恨与战争,准备积极参加奥运会的竞技比赛。因此火炬象征着和平、光明、团结与友谊。
1912年,顾拜旦首次提出点燃圣火的建议。但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奥运会未能如期举行,顾拜旦的建议也未能实现。战后的1920年举办了第7届安特卫昔奥运会,在大会场上燃起了火焰,以悼念在大战中阵亡的奥运选手及协约国的将士们。同时这也象征着和平的来临,光明普照大地。
在1928年举办阿姆斯特丹奥运会时,在希腊的古奥林匹亚,以凸透镜借助太阳光引燃火种,然后火种经过希腊、南斯拉夫、奥地利、德国传至荷兰,并第一次在大会上点燃了圣火。
1936年,柏林奥运筹备委员会总干事卡·丁姆(也是国际奥林匹克学院创始人之一)正式向国际奥委会倡议,将近代奥运会的火炬接力跑及点燃、熄灭圣火列入开幕典礼、闭幕典礼的仪式中,依照古代奥运会的仪式,取自由上天所传的火种,以火炬接力跑的方式,将古希腊的传统与精神,传承至现代奥运会中。
国际奥委会通过了卡·丁姆的建议,自1936年起,将圣火传递的节目正式列为奥运会的重要仪式。1936年7月20日,第一次圣火点燃仪式在古奥林匹克举行,已经退休的国际奥委会终身荣誉主席顾拜旦,以73岁高龄,不顾年迈与病痛,自瑞士洛桑专程赶至希腊亲自参加了这项历史的盛会。
依据奥运会的传统,火炬应于开幕前一天抵达主办城市,于开幕式当天点燃。火炬在旅途中,或是抵达主办城市的各项庆祝活动地点时,必须遵守奥林匹克的礼制仪式,不得被用来作广告宣传之用。各主办国常在最后一段路程中,安排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或有特色的人物,如为国争光的奥运金牌选手等,在狂热的观众前高举火炬,绕场一周后,跑上圣火台点燃圣火。奥林匹克圣火代表了神圣、纯洁及完美。圣火必须位于大会场的明显位置,并应具有良好的视野,最好在大会场外也能看到圣火。在奥运会期间,圣火不可熄灭,当圣火熄灭时,奥运会即告结束。
火炬作为一种奥林匹克的正式仪式,象征着奥林匹克精神的神圣。它除了传达教育上的信息、表达艺术上的意念外,更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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