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舞蹈的生态保护主要是指其原生态文化部分的保护,也就是要尽量保留其生态文化中的原始成分。民族舞蹈文化中原始成分的流失是传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传承主体的个人选择、传授方式和后来者的态度都是影响原生态文化流失的原因。
各民族的原生态文化发展至今,其传承经历了两个阶段,在这两个阶段的传承方式都大有不同。在第一个阶段,各民族或各民族族群都处于封闭的自然环境或社会环境中,没有受到现代文明的影响,各民族原始文化不疾不徐地自顾自发展着,民族文化和风俗也自然而然地代代相传。随着时代的发展,各民族或各民族族群逐渐走出封闭的环境,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外族文化的多重作用下,各民族的原始文化开始与外来文化发生激烈的碰撞,这就是民族原生态文化传承的第二个阶段。在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下,原始文化逐渐变得弱势,年轻一代的人口外流使民族原生态文化的传承出现断层,无法继续自然延续,进而导致许多原生态文化的消亡。
(一)民族舞蹈生态保护的关键问题
众所周知,文化并不是独特的个体,而是与各个不同的环境因素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包括文化在内的多个因素既有自变的特性,又有对他人的影响力。简而言之,每一个因素都有自变和他变的性质,每一个因素的变化都影响着其他的因素。因此,站在这个角度上分析,不难发现,民族舞蹈生态保护绝不仅仅是民族文化、舞蹈技巧、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单一问题。鉴于中国民族舞蹈的特异性,不同的民族舞蹈与其赖以生存的舞蹈生态环境相关因素之间存在着微妙又复杂的关系。民族舞蹈的特异性从多个层次、多个角度影响着舞蹈生态环境的发展,进而对民族文化环境和民族自然环境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1.中国民族舞蹈的特异性
民族舞蹈的特异性是指不同的民族舞蹈类型会因其民族文化、生活方式、生存环境、价值与信仰等因素的影响而形成独具一格的特点。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会在民族舞蹈的技巧、表达方式等方面一一展现,令观赏者可以感受到该民族的精神文化和生活方式,并产生强烈的文化共鸣和精神满足感。所以说,民族舞蹈文化的特异性是舞蹈表现价值的重要体现,也是民族舞蹈生态环境中的核心影响因素。民族舞蹈的特异性决定了不同的民族舞蹈拥有着不同的生态环境。即便是同一民族或同一类型的舞蹈也会因其生态环境的差异而形成不同的舞蹈文化。比如,很多民族舞蹈中都有“打歌”的舞蹈形式,但是不同民族舞蹈的“打歌”之间又存在明显的区别。彝族舞蹈的“打歌”强调脚步的动作,没有固定的配乐旋律,舞者只是跳舞,并没有唱歌,所以其舞蹈的曲调十分随意;剑川东山白族的“打歌”则强调有诗、有歌、有舞蹈,众人起舞时不仅设计了穿插的队列变化,还加入了上身的舞蹈动作;因为生态环境的不同,黔东南的苗族因其群居的稳定生活,其民族舞蹈多为欢快、热情的动作,而黔西北的苗族舞蹈则因生活环境苦寒而表现出一定的压抑情绪,并糅入了杂技技法,以此表现其坚忍不拔的民族精神。
时至今日,我国各个民族的发展已经敞开了大门,不同民族之间也实现了密切往来,在不断的影响和促进作用下,民族舞蹈的生态环境也发生了变化,其特异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出现了分化和融合的新现象。所以,民族舞蹈之间开始有些相类似的动作和新鲜的乐器、道具等。不仅如此,民族舞蹈也开始吸纳外来舞蹈的语言方式、表现手法等。这样的现象充分说明了,民族舞蹈对于生态环境变化已经形成了一种积极的应对和适应模式。在进行民族舞蹈生态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必须尊重生态环境的不断变化,也要积极采取一些应对措施来实现民族舞蹈对于生态环境的适应,来保持民族舞蹈文化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平衡,使其不失去民族特色。
2.民族舞蹈的特异性是民族舞蹈生态保护的关键问题
民族舞蹈是具有鲜活生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民间老百姓经过长期的历史沉淀形成的原生态的民族艺术,既体现了民族特性,又表现出了特有的民族精神。经过上文的分析,不难发现,我们必须认识到民族特异性的重要意义,也要尊重不同民族之间的舞蹈文化的差异。正是因为不同民族的生态环境存在差异性,其民族舞蹈文化才表现出了多样性。这种生态环境的差异性不仅包括生存环境的地理差异,还有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对事物的认知习惯、文化认同角度、民族情绪和情感等。只要保证这样的差异性的存在,生态环境就会保持丰富多样的形态,民族文化和民族舞蹈的多样性也就会永远存在,进而我国的民族舞蹈文化就将永远呈现出多种多样的特色,繁荣发展下去。(www.xing528.com)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受到物种、土壤和空气等自然环境的影响,民族舞蹈文化的生态环境正在呈衰弱式发展。民族舞蹈的种类、类型、技巧等开始萎缩,传承出现断层,推广地区逐渐减少……这都是民族舞蹈生态环境退化的表现。除此之外,西方文化的“进攻”也对本民族文化的发展造成了强烈的冲击,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文化审美,消解了民族文化抵御力。所以,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民族的才能够成为世界的,必须充分认识民族舞蹈的价值,拒绝同质化发展,而保持多样性的特色。这种多样性的发展是建立在多文化相互影响的生态环境基础上的,本民族舞蹈要始终保持特有的艺术价值和核心价值以实现融合性发展。一刀切地拒绝外来文化而保留的“原汁原味”民族舞蹈并不是真正的文化生态保护,而是一种单一性文化的生态破坏。鉴于此,我们要抵制丧失民族舞蹈文化特异性的生态环境,在文化融合和文化趋同的大背景下,自觉地发扬民族舞蹈的特异性优势,实现民族舞蹈的发展。
(二)民族舞蹈生态保护的途径
面对原生态文化逐渐被现代文化同化的困境,人们开始有意识地加大民族原生态文化的保护力度,以阻止或者延缓原生态文化的消亡进程。对民族舞蹈原生态文化的保护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文化馆、博物馆为代表的学院派保护模式,以收集整理文字资料、图片资料、舞蹈道具和服饰文物等方式将民族舞蹈原生态文化相关资料整编成册,然后收藏或定期展出;另一种模式则是以民间教学机构为代表的动态保护模式,通过教授、学习以及艺术实践等方式完成对民族舞蹈原生态文化的传承。
下面我们就以云南省保护民族文化生态的两种非常有代表性的动态模式的对比为例,介绍民族文化生态和民族舞蹈文化生态保护的有效途径。
云南民族文化传习馆由作曲家田丰创办并亲自管理,而且在运营期间得到了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以及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美中艺术交流中心的支持。采用招聘的方法招收学员,其学员多为云南省各民族中的知名民间艺人或有志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青少年。在传习馆的学员除了学习传统文化课程,还要学习民族史、民俗学以及艺术欣赏等方面的知识,整个学习过程为两年。
东巴舞传承学校由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戈阿干个人投资创办,位于云南省下束河村一座古旧寺庙的厢房内,由下束河村的村主任任校长,村中两位年过六旬的老东巴任教师,这两名教师没有任何工资形式的收入,还每人拿出200元人民币赞助学校。东巴舞传承学校的学员都是下束河村村民,他们白天干农活,每天晚上学习两个小时,整个学习过程没有时限。
通过上面的描述,很多人会很自然地认为云南民族传习馆一定是传承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的主要力量,因为它有学科、有体系、有师资、有设施又有资金。而东巴舞传承学校看起来简直就跟村办幼儿园一样小儿科,没有资金投入不说,学员也不具备过关的专业素质且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这样的学习效果如何放在现代社会来讲是可想而知的。表面上看来,云南民族文化传习馆和东巴舞传承学校的办学条件差别如此之大,学习效果也一定是有着天差地别的。但是通过深入观察后发现,对本民族原生态文化的内在认同感才是有效的保护和传承方式,而外界的需求和要求只能在短时期内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却很难保持长久有效。原生态文化的传承主体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越强烈,其文化保存和保护就进行得越顺利越有效,反之,没有强烈的认同感,是不能阻止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流失的。东巴舞传承学校虽然办学条件非常简陋,但是却表达出了纳西人对本民族文化的强烈认同感,其原生性、民族性都要远远高于云南民族文化传习馆,表现出了更为浓厚的原生态意味,因此比云南民族文化传习馆更适合原生态民族文化的传承。
这两种对民族原生态文化的保护模式都很有意义,但是在整个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这样的保护机构的数量极少且在运营过程中难以保证质量,因此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都表现出了令人担忧的发展趋势。云南民族文化传习馆又陆续创办了葫芦雕刻传承馆,但成效不佳;东巴舞传承学校的民间模式在云南一些少数民族村寨中也有过尝试,但是也都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目前尚在坚持的地方也越来越少。通过分析研究我们发现上述两种模式都各有利弊,在民族传统生态文化的传承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却逃不脱短命的宿命,对于有效的原生态文化保护和传承途径的研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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