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古琴与钢琴的发展:中西文化差异下的影响

古琴与钢琴的发展:中西文化差异下的影响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内向”一脉相承,中华民族还具有“贵和”的性情品格,这同样有其深刻的文化背景。由于长期的农业社会和传统农业对自然的依赖,使中华民族形成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为生产单位的文化与社会特色。这种贵和的思想与性情品格对中国人的音乐审美心理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中”与“和”作为音乐实践中一项重要的审美准则,成为对中国传统音乐进行评价、取舍的根本尺度。

古琴与钢琴的发展:中西文化差异下的影响

与“内向”一脉相承,中华民族还具有“贵和”的性情品格,这同样有其深刻的文化背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农业社会中绵延、生长,自给自足,无须向外寻求,依赖自己的生产养活自己。在生产活动中要靠天时、地利、人和,乃至牲畜的合作,因而他们并不将自己与外界对立起来,没有二元对立的思维,更不希望走向对立、斗争,也不重视交流联合,而是把人生和社会看成浑然一体的存在,觉得宇宙就是一个天、地、人的大调和,从而形成“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他们不习惯大起大落和矛盾冲突。只希冀和平、安宁,追求实现天下太平与世界大同成为中国人的最大人生理想。同时,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使他们习惯于安分守己,邻里乡党和平相处,既不相互侵犯,也不相互依赖。而且各村落也是散漫相处,并不把相互流动看得非常重要,即所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自由散漫的境界。

由于长期的农业社会和传统农业对自然的依赖,使中华民族形成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为生产单位的文化与社会特色。在他们的生活环境里,大家都有血缘、宗亲关系,家族内部成员之间讲相互和谐、尊重、服从。左邻右舍都是自己的亲人,有了冲突不能较真,也不能靠武力解决,需要靠道德的自觉、情感的控制和睦相处,竭力使群体保持在一种温情脉脉的人情笼罩的氛围中。这是以血缘为基础、以家族为核心的群体所必需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群体的内部团结、稳定,从而面对外部的压力。因此,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对辈分的重视就成为维系家族安宁的主要措施。在这种思维方式下,必然要压制个人的欲求,导致人们的性格内向,要求和谐团结、以和为贵,进而波及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

从中华民族的外迁也可以看出这种“贵和”的心理与品格。在明、清两代,中国向南洋各国移民,主要是出于谋生,而不是从事经济侵略和武力征服,中国人更看重人与人的和平相处。中国人在外,常以天下一家为观念,完全不同于近代西方的帝国殖民。郑和七次下西洋,没有进行任何殖民行为就是典型的事例。这一点突出显示了中西文化处理民族关系的差异。也正是由于贵和的思想观念,中国人崇尚“中庸之道”,不会走极端,中国文化、中国艺术也是这样。中国文化五千年一条线下来,也曾被外族占领,例如蒙古人的统治、满族人的征服,但是这些民族最后都认同了中国文化,并最终走向了民族大融合。而西方文化就不一样,很喜欢走极端,西方文化的几次中断就与其好战和走极端相关。翻开西方钢琴发展的轨迹,几乎每一次变化都是革命性的,从里拉琴、管风琴、羽管键琴、楔槌键琴到近代钢琴……而中国古琴的发展轨迹很少受到其他乐器的影响,不会走极端一下变成另外一种乐器,说明有它固有的稳定性。这与中国人的“中庸之道”是有一定关系的。

儒家学说的礼教思想、道德规范等是几千年来古代中国人适应所处环境而不断完善发展起来的。正因为如此,中国文化中,注重亲情、友情,贵和,最重要的主流道德价值观是仁、义、礼、智、信。古代中国人主张人人讲礼,推行以礼治天下的政策,使整个国家成为礼仪之邦。各种情感因素在理性的制约下,有分寸地控制在不破坏内心平衡的范围内,逐渐形成一种“中庸”形态的德行准则,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心平气和”等等。希望“天下太平”的思想成了中国人(包括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主流思想。多种因素的长期积淀,逐步形成了中华民族带有共同性质的内向、贵和的民族社会心理。(www.xing528.com)

这种贵和的思想与性情品格对中国人的音乐审美心理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中国人的审美情感总是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平淡、克制,审美过程中所能产生的大脑皮质的兴奋度也总是被抑制在中庸有度的范围之内,在音乐审美与实践中则要求音乐的表现应该是使音乐审美的内在情感体验与外在表现都保持在“中和”的状态,并以“仁”的实现为礼乐实现的前提。因而在中国传统音乐的形式风格上就反对“繁音促节,唯杀无序”,追求一种简仆、简约、中和的“尽善尽美”,缺乏放纵情感的外在激情,多以柔和的格调抚慰心灵、滋润心田、修身养性。在音乐审美活动中,也是以培养肯定性情感为主,以审美对象有利于审美主体的松弛欢愉为主,避免对立和冲突,节制激情,以保证心理平衡与和谐。

在古代的传统音乐中,对这种“中和之美”的追求,已成为古人在音乐欣赏和创作中的一大重要目标和指导原则,是汉民族审美心理结构中一种重要而稳定的有机构成。其哲学基础则是儒家的“中庸之道”“中和之美”这一美学范畴,在《乐记》中得以基本完善。《乐记》中指出,只有体现着“中”的精神而处于和谐关系形态中的音乐,才是一种真正的中和之乐,只有中和之乐,才能够起到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协调作用和应有的社会政治效果。“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国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中和之乐具有特殊的教化功能和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一“中和之美”的音乐艺术和谐观,在中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得以较好地继承和发展。“中”与“和”作为音乐实践中一项重要的审美准则,成为对中国传统音乐进行评价、取舍的根本尺度。[31]

透过前面对中华民族文化与审美心理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古琴美学思想与音乐形式特征,还是古琴的功能、古琴的选材、古琴的形制发展变化等,与中华民族特定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民族审美心理都是息息相关、一脉相承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