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农业与宗法社会环境熏陶下,形成了注重伦理与道德理性的社会心理,人们的思维方式与行为习惯都受到伦理道德的约束、控制和指导。“伦理性”可以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它将社会中所有人的行为都置于一个统一的标准之下,而且将人与人的长幼、尊贱和主从关系用伦理道德固定下来,成为指导人们社会生活的基本原则,具有明显的泛道德性,从而深刻影响到人们的思维方式与审美心理。
注重伦理道德,就必须要求克制个人欲望,个人必须服从国家、集体,言行要与集体保持一致。为了适应大一统专制需要,儒家思想形成一种社会规范,强有力地调节着社会和个人的思想意识。儒家设立的“礼”和“仁”就分别是社会和人伦关系的规范。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以儒家的经典作为考试的标准,要求文人读同一种书,接受同一种思想,以同一种八股的规范写同样的文章,讲同样的话。久而久之,一个崇拜规范的全民族心理传统得以形成。
儒家思想将中国人审美活动中表达自己内心思想抱负的伦理道德因素不断加以放大,将“诗言志”中原本具有的个体情感逐渐排除,而更多地与伦理道德规范相连,使得“诗言志”不再是一种个人情感的表达,而是社会所要求的政教伦理等社会性情感的表达。受儒家伦理道德思想的约束,中国人的艺术审美也要求顺天道、合伦理,音乐的主旨服务于治国安邦,它并不需要艺术家对现实加以思考,提出质疑和否定,它需要的是作品所蕴含的情感必须紧紧地与艺术家个人的伦理品行捆绑在一起。久而久之,这种重道德审美的民族心理和思维模式得以形成,并影响到诗歌、音乐、舞蹈等民族艺术的创作和欣赏之中。音乐也不再是纯粹的艺术,“乐与政通”,乐成为礼的附庸,成为教化的工具,所谓“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在审美价值取向中,首先注重“善”,即首先要是符合伦理道德要求的,其次才是美的,如果不是善的,即使再美也不能让他存在,也要反对他,取消它。即孔子所说的《大韶》,“尽善尽美”,而《大武》是“尽美,而未尽善也”(《论语·八佾》)。(www.xing528.com)
总之,注重伦理道德促使中华民族政治上迷信正统、学术上追求道统、文学上推尊文统、艺术流派和手工业推崇家统、师统。在主客体关系上重主体的道德修养而忽视对客体进行的探求和改造;在价值标准的选择上用善恶取代了真伪、共性取代了个性、礼义取代了正义。从积极面而言,这种尊重传统的做法大大强化了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的延续力,使得中国历史和文化成为世界上少见的不曾中断过的典范;从消极面而言,一味迷恋传统的宗法意识,造成中国人向后看的陋习和保守的倾向,从而消磨了进取和创新的精神。古琴与古琴音乐历经千年而少有变化的发展轨迹也不难从中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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