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义和团运动在直隶和京津地区的迅猛发展,外国列强多次胁迫清政府予以镇压。1900年4月,义和团刚在北京近郊发展起来,俄国公使就提出镇压。美、英、法、德各国公使也奉本国政府密令,联合照会清政府“剿除义和团”,并将舰队聚集大沽口进行威胁。5月间,义和团在京津一带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清军士兵参加义和团,以端王载漪为首的排外势力在清政府内占据上风。各国公使眼看清政府已无法控制形势,总理衙门也“无力说服朝廷采取严厉的镇压措施”,便策划直接出兵干涉。5月28日,英、法、德、奥、意、日、俄、美八国在各国驻华公使会议上正式决定联合出兵镇压义和团,以“保护使馆”的名义,调兵入北京。5月30日至6月2日,八国的海军陆战队400多人,陆续由天津乘火车开到北京,进驻东交民巷。随后,各国继续向中国增兵,各国军舰24艘集结大沽口外,聚集在天津租界的侵略军达2000余人。6月6日前后,八国联合侵华政策相继得到各自政府的批准,侵略中国的战争爆发。
八国侵略军所到之处,烧杀淫掠,惨绝人寰。连八国联军总司令瓦德西也供认,“所有中国此次所受毁损及抢劫之损失,其详数将永远不能查出,但为数必极重大无疑”。
义和团运动发生后,列强各国都乘机对中国出兵,进行大肆掠夺。消息传到俄国,沙皇政府认为是侵略中国的大好机会,除积极参加八国联军之外,1900年7月16日,制造了“海兰泡惨案”,居住在海兰泡的数千名中国人几乎全部被俄军惨杀,泅水逃生的不到百人。17~21日,俄国侵略军又先后将江东六十四屯居民万余人赶至黑龙江边枪杀或用斧头砍死,剩下的被赶入黑龙江淹死,只有极少人泅水得生。8月28日,俄国军队占领齐齐哈尔;9月22日,占领吉林,28日,占领辽阳;10月1日,进入盛京(沈阳)。俄军所到之处,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1900年11月,俄国胁迫奉天将军增祺签订《奉天交地暂且章程》,企图把军事占领合法化。俄军利用军事占领的机会,大肆掠夺中国东北的金矿、煤矿和森林资源。
1900年6月10日,外国侵略军2000多人在西摩尔率领下,由天津向北京进攻,沿途遭到义和团民众的抵抗。11日,义和团与侵略军在落垡车站附近展开白刃战。18日,义和团将进犯廊坊车站的侵略军包围起来,发动攻击,打死打伤侵略军数十人。19日,西摩尔败走天津,途中遭到民众堵截,死伤400人。22日,狼狈退到天津西沽。6月17日,另一支侵略军在大沽登陆,进犯天津,一路处处挨打,直到23日才窃据老龙头车站(现天津车站),并和在西沽的侵略军会合,到达天津租界,向天津城发动进攻。7月6日起,天津战事激烈,张德成领导义和团众在紫竹林与侵略军血战三昼夜。14日,天津失陷。
侵略军向北京进犯以及大沽炮台被攻占的消息传到北京,激起民众的无比愤怒。民众先后将在京挑衅杀人的日本使馆书记生杉山彬和德国公使克林德处死。6月15日到20日,先后向西什库的外国教堂及东交民巷的外国使馆,发起猛烈的攻击,狠狠地打击了外国侵略者。
八国联军侵华期间,清政府在民众的压力下,表面上向列强各国“宣战”,暗地里却破坏义和团运动,向侵略军妥协投降。1900年7月14日天津失陷后,清政府8月7日任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正式向外国列强乞和。
1901年9月7日(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奕和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英、法、日、俄、德、美、意、奥、西、比、荷11国的代表,在最后协定书上签字,正式订立了中外和约。1901年是夏历辛丑年,因此这一和约名为《辛丑各国和约》,一般称为《辛丑条约》。《辛丑条约》是《议和大纲》内容的具体化,它的正约有12款,次序与《议和大纲》相同。此外,它还包括19个附件。这是一个空前屈辱的奴役性条约,帝国主义通过这个条约,进一步攫取到政治、军事和经济方面的侵略权益,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危害。主要内容包括:
(1)中国向各国赔偿白银4亿5千万两,分39年付清,加上年息4厘,共达9亿8千2百多万两。此外,还有地方赔款2千万两以上,总数超过10亿两。这项赔款史称为“庚子赔款”。列强按照所谓“损失”多少分赃。沙俄得款最多,有1亿3千多万两。条约规定,清政府以“关余”、“盐余”、“常关税”作为担保,通商口岸50里以内的常关,归总税务司管辖。从此,清政府的重要税收,除田赋以外,几乎全被帝国主义控制。清政府海关和盐务税收机构,成了替帝国主义收款的代办机关。
(2)准许各国在北京以及北京到山海关的铁路沿线的12个战略要地派兵驻扎,大沽炮台以及从大沽到北京沿线的炮台,一律削平;天津周围20里之内不准中国军队驻扎;军火和制造军火的原料禁止运入中国,禁运期两年以上。帝国主义侵略军由此完全控制了京、津地区。
(3)北京东交民巷一带辟为“使馆区”,各国可在使馆区内驻兵,而中国人一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使馆区成为事实上的“国中之国”。(www.xing528.com)
(4)清政府惩办“祸首诸臣”。最后被认定要判罪的共96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终身监禁、革职抄家,到永不叙用等刑罚;在外国人遇害受辱的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今后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具有反帝性质的组织,“违者皆斩”。清朝地方官吏所属境内如再有所谓“违约行为”,必须立时弹压惩办,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5)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指定由皇族亲贵担任大臣。帝国主义妄图操纵中国的对外机构,硬要提高外务部的地位,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
(6)德国公使克林德、日本公使馆书记生杉山彬,在义和团运动中被击毙。条约规定为克林德建立牌坊,对杉山彬“用优荣之典”,并派王大臣赴德、日“谢罪”。
《辛丑条约》的订立,使帝国主义勒索到巨额赔款,严重地摧残了中国社会经济,加深了中国人民的苦难。条约的赔款数字之巨,是亘古未闻的。其基数4亿5千万两是按当时全国人口每人一两计算的,加上利息及各地赔款共为10亿两以上。这样巨大的数字,中国根本无法还清,条约规定用海关关税、盐税和部分常关关税作担保。这些税收收入,是清政府国家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从此,清政府陷入年年亏空的窘境。
清政府为了拚凑赔款,下令各省按省份大小、财力多寡分摊。各省原来上交国家的数字不变,突然又增加这样巨大的数字,当然无法交出,最后必然转嫁到每个百姓的头上。地方酷吏如狼似虎,使老百姓无法活下去。
除总赔款外,还有各省、府、州、县分别与当地外国教会订约承担的地方教案赔款。这种赔款各省都有,只是数目多寡不同,“多者二三百万,少者数十万,即使不闹教的省份,摊派直隶教案赔款亦二三十万至十数万”。据不完全统计,地方教案赔款的总额达2270万两。
在军事上,由于清政府的投降政策,当时在直隶、京津十几万清军被八国联军打得四处奔逃,而董福祥等人因为抵抗联军的进攻,最后将官被惩罚、士兵被遣散。同时,根据条约的规定,大沽炮台被拆毁,京津一带成为不能设防的地区,首都北京的大门向列强彻底敞开,帝国主义可以随时发动侵略活动。从此,几十万清军对外来的侵略不起任何作用,只能起到对内残酷镇压的反动作用了。
至于在北京建立使馆区,各国有权在使馆区驻扎军队,自行设防,更是极大地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界内的中国公私房地全部无条件地拨归各国使馆使用或者拆毁,中国人被迁出界外居住。使馆区四周筑起高墙,设置炮位、枪孔,中国军队、警察不能穿越使馆区,成了北京城里的“京中之国”、清政府的“太上皇”。
各国通过《辛丑条约》虽然保留了清政府的统治地位,但是,从此,清政府却成了“洋人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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