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诗意栖居意味着人与城市之间的居住关系体现为宜居、安居、乐居品质的结合,表明城市是人的现世家园,也是人的精神归宿。家园性是诗意之城的本质基础。只有家园性得到充分的保障,人才能在城市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家园感,并踏实、安逸、舒适地居住其中,最终促使城市精神得到充分、生动的体现。那么,城市的家园性究竟是什么?基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人对此可能有不同理解。
基于人的特殊体验,有人可能把一个并不存在的城市(比如历史之城、幻象之城)看成理想的城市或家园。在这种情况下,“家园性”的实质内涵与意义就是“理想化”。理想化表明人们对现有城市的永不满足,没有一座城市能够成为自己的家园。宗教神学相信神或上帝才是人的生命与精神的完美归所,现世的一切都不是完美的。当然,神学并不完全否认现世的价值,它会把人所生存的城市、建造在世俗世界里的教堂看成“人间天堂”。这当然不是真正的天堂,也不是完美的家园,而只是最完美家园、最完美天堂在俗世的呈现,目的是引领信徒通达“上帝之城”。有些现代神学家泛化了这样的思想,企图将一切俗世的东西纳入美的范畴,纳入“上帝之城”。如英国神学美学家P.谢里(Patrich Sherry)主张把自然事物与通俗艺术之类的“世俗美”全都看成上帝之美在尘世的体现[4],确保上帝、上帝之城在当代社会仍然无所不包、无所不在。这有可能唤醒人们对世俗城市的家园感,但世俗城市绝不是真正的完美的家园。
城市美化运动是城市现代化的产物。这个术语用来概括近现代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的城市建设与改造热潮。它与宗教神学相信家园在天堂而不在俗世的信念显然不同,旨在努力将城市的物质空间精心处理成让人可以安享其中的生存环境。中国的城市现代化进程也深受其影响。1992年中国政府推行《城市绿化条例》,并执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评选国家园林城市。这加快了中国城市美化运动的步伐,使全国的城市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然而,伴随城市美化运动,人与城市的精神距离日益加大,宜居、安居受到怀疑,更谈不上乐居。梁梅在《中国当代城市环境设计的美学分析与批判》中对城市环境美化建设存在的普遍问题展开了分析与批评,诸如:对城市自然山水环境的破坏,导致城市环境失去和谐品格;对城市自然与历史遗迹的损毁,导致城市缺乏精神与灵魂;对国际化都市的模仿,导致城市失去自己应有的精神个性与民族特色;大规模的城市景观与建筑物的复制或模仿性建造,导致城市的地域文化特色日渐丧失等。非常明显的是,城市美化运动有可能普遍地忽视了城市精神的培植和发展,“诗意栖居”对很多人来说仍属于梦想。(www.xing528.com)
上述背景正是环境美学发挥作用的现实基础。那环境美学将城市家园性定位在哪里呢?对此,中西环境美学的理路有所差异。在西方,环境美学既起因于对人类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的强烈关注,也起因于对以艺术为中心的传统美学的现代反思,因此,“自然(或风景)”及其审美方式构成了西方环境美学的核心范畴,旨在建构人与自然(景观)的审美关系,以此保障人类现实生存的家园感或归宿感。如阿诺德·伯林特认为,环境审美并不局限在人的外部世界,如建筑物之外的区域、宜人的风景、有魅力的街道;它还包括整个人类的行动与反应的环境,如工业园与休闲公园,幼儿园与花园,公共住房与出自设计师之手的室内装饰,高速公路、城市街巷与乡村公路,购物中心与女装精品店;也包括所有的体验和情境以及人自身参与这些体验和情境所作出的贡献。[5]在此基础上,阿诺德·伯林特阐述环境美学的基本目标就是要保障环境需要与环境价值之间的平衡,“像对待我们的家一样对待地球”,实现“自然与人类的和谐”[6]。在中国,“城市”、“人与环境的和谐”构成环境美学的核心范畴,其宗旨是推进城市环境美学建设,实现“诗意栖居”。陈望衡明确认为“城市环境是环境美学关注的重点”[7],并希望环境美学可以帮助我们“建设温馨的家园”[8]。梁梅强调城市环境设计与建设应该为城市居民提供精神家园,让城市成为人们身体与心灵的归宿[9],主张城市应该是“适合居住并且能让居住者感觉快乐的环境”,它“不仅能够让人类生存,能够满足物质的要求,而且还要让人住得愉快,有幸福感、家园感、归宿感”[10]。可以看出,中西环境美学对建设诗意之城的理解是要确保城市环境为人提供“家园感”。而家园感作为一个特殊的环境美学范畴,它既不会简单地从城市物质环境中产生,也不会凭空从人的情感与精神体验中产生。城市家园感就是从人与城市的环境审美关系中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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