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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防治沙漠化的立法进展与成果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防沙治沙是一件备受各国关注的大事,被国际社会列为21世纪人类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其立法也备受重视。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47/188号决议,决定成立一个防治沙漠化政府间谈判委员会,起草《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沙漠化的国家特别是非洲防治沙漠化的公约》。一些国家单独制定了防沙治沙法律,如丹麦在1539年由国王颁布了《防沙法》,后在1779年、1792年分别修改了这一法律。

全球防治沙漠化的立法进展与成果

防沙治沙是一件备受各国关注的大事,被国际社会列为21世纪人类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其立法也备受重视。全球性公约已经制定,各国立法大体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制定单独的法律,二是制定有法律约束力的行动计划,三是在环境法中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加以规范。

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47/188号决议,决定成立一个防治沙漠化政府间谈判委员会,起草《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沙漠化的国家特别是非洲防治沙漠化的公约》。1994年在巴黎通过了这个公约,并向所有国家开放签字。目前已有140多个国家签署了公约,我国是1994年签署的。在我国加入公约时,“DESERTIFICATION”一词翻译为沙漠化,后来我国有关方面决定翻译为荒漠化。

一些国家单独制定了防沙治沙法律,如丹麦在1539年由国王颁布了《防沙法》,后在1779年、1792年分别修改了这一法律。日本在明治30年颁布了《防沙法》,昭和62年进行了一次修改。美国于1719年针对海岸沙丘的破坏情况制定了防止植被破坏的法律,在1976年为联邦土地管理法中规定要将具有历史、自然等资源的荒漠区划定为荒漠保护区。(www.xing528.com)

澳大利亚在20世纪开始出现土地沙化端倪,联邦议会1936年颁布《草原管理条例》,1989年制定了《土壤保护和土地爱护法案》。前苏联1960年颁布了《自然保护法》,明确规定将受到风力侵蚀的土地列入法律保护的自然客体。

根据联合国公约的规定,目前全球许多国家都分别制定了防止沙漠化行动计划,我国是最早制定行动计划的国家之一,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的框架内制定了林业发展计划,将防沙治沙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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