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标准
黑龙江省纤维检验局牵头制定了《再加工纤维基本安全技术要求》(GB/T 32479—2016),该标准规定了再加工纤维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检验、判定规则和标识等。该标准适用于生产、加工及销售的再加工纤维。
2.《废旧纺织品分类与代码》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等机构制定了《废旧纺织品分类与代码》(GB/T 38923—2020),该标准规定了废旧纺织品的分类分级方法、编码规则和代码结构、分类及代码、分级与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废旧纺织品的收集、分拣、加工和再利用等过程,不适用于包括医疗废物在内的危险废物的废旧纺织品。该标准为废旧纺织品回收管理和分类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3.《废旧纺织品回收技术规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等机构制定了《废旧纺织品回收技术规范》(GB/T 38926—2020),该标准规定了废旧纺织品回收的总体要求、收集、分拣、储存、运输和环境保护要求。适用于废旧纺织品的收集、分拣、运输与储存等过程,不适用于包括医疗废物在内的危险废物的废旧纺织品。该标准为规范废旧纺织品收集分拣过程、促进废旧纺织品高值化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4.《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技术规范》(通过审查、待发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等机构制定了《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技术规范》(计划号20154038-T-469),该标准规定了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的总体要求、前处理、再生利用和环境保护要求。适用于废旧纺织品的再生利用,为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过程中质量提升和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二)行业标准
1.《废旧纺织品再加工短纤维》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牵头制定了《废旧纺织品再加工短纤维》(FZ/T 07002—2018),该标准规定了废旧纺织品再加工短纤维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废旧纺织品回收采用物理方法生产的棉类、毛类和化纤类再加工短纤维的检验、分类、定等和验收。
2.产品标准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一系列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产品行业标准,如表4-10所示。
表4-10 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产品行业标准
续表
(三)团体标准
1.《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规范》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发布了《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规范》(T/CACE 012—2019),该标准规定了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的企业资质、回收、运输、储存、分拣、消毒、再利用、再生利用、安全和环保等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规范化管理。
2.《二手服装消毒工艺规范》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发布了《二手服装消毒工艺规范》(T/CACE 013—2019),该标准规定了二手服装在分销(分发)活动之前的消毒工艺要求。该标准适用于生活源二手服装(非医源/非工装)。
3.《再生聚酯纤维生产技术规程》
湖北省标准化学会发布了《再生聚酯纤维生产技术规程》(T/HBAS 001—2019),该标准规定了再生聚酯纤维生产技术规程的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生产设备与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控制及技术要求、安全环保要求和检验方法。适用于以废弃PET瓶片为原料的再生聚酯纤维的车间生产。(https://www.xing528.com)
4.《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居民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规范》
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居民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规范》(T/SACE 003—2018),该标准规定了城市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建设中回收箱的规格要求、放置办法、回收运输、后端分拣处置要求。适用于城市垃圾分类中居民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建设,包括床上用品、衣物、箱包、鞋子等淘汰纺织品回收利用。
5.《化学法循环再利用涤纶低弹丝》
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促进会发布了《化学法循环再利用涤纶低弹丝》(T/ZZB 0499—2018),该标准规定了化学法循环再利用涤纶低弹丝的术语和定义、产品标识、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质量承诺。适用于总线密度20~1000dtex、单丝线密度0.3~5.6dtex、圆形截面的半消光、有光、全消光化学法循环再利用涤纶低弹丝,其他类型的涤纶低弹丝可参照使用。
6.《捐赠用纺织品通用技术要求》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发布了《捐赠用纺织品通用技术要求》(T/CNTAC 6—2018),该标准规定了捐赠用纺织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储运和标志。适用于通过公益或其他机构回收、专业消毒维护后捐赠的纺织产品以及公益或其他机构接收的由机构或企业捐赠的新产品。
7.《循环再利用聚酯(PET)纤维鉴别方法》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发布了《循环再利用聚酯(PET)纤维鉴别方法》(T/CCFA 00005—2016),适用于本色、有色循环再利用聚酯(PET),其他循环再利用聚酯可参照使用。
8.《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绿色采购规范》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发布了《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绿色采购规范》(T/CCFA 00006—2016),适用于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回收聚酯[聚酯(PET)包装材料(瓶/瓶片、膜、片材、打包带等)、聚酯废丝/浆块、下脚料等]、辅料[色粉、母粒(色母粒、功能性母粒)、聚酯(PET)碎片清洗剂、纺织助剂(纺丝油剂、硅油、抗静电剂、功能性整理剂等)]和包装材料(纸箱、标签、纸箱上的油墨、胶带、捆绑带、托盘、泡沫、纸管、包装袋/带等)的采购。
9.《再生棉纱线(环锭纺)》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发布了《再生棉纱线(环锭纺)》(T/CACE 014—2019),该标准规定了再生棉纱(以再生棉纤维使用量大于30%,含不同颜色)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适用于环锭机制再生棉纱线,不适用于特种用途再生棉纱线。
10.《再生棉纱线(气流纺)》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发布了《再生棉纱线(气流纺)》(T/CACE 015—2019),该标准规定了再生棉纱(以再生棉纤维使用量大于50%,含不同颜色)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该标准适用于气流纺机制再生棉纱线,不适用于特种用途再生棉纱线。
11.《再生涤棉混纺纱线(气流纺)》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发布了《再生涤棉混纺纱线(气流纺)》(T/CACE 016—2019),该标准规定了再生涤棉混纺(以再生棉和再生涤混纺,含不同颜色,以涤含量50%以上称为涤/棉,涤含量50%以下称为CVC)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该标准适用于气流纺机制再生涤棉混纺纱线,不适用于特种用途再生涤棉纱线。
(四)地方标准
1.深圳市《废旧织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牵头制定了《废旧织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SZDB/Z 326—2018),该标准对废旧织物回收、暂存、分拣、储存、清洗消毒、再生利用、处理处置等方面的要求作出规定。该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废旧织物回收企业和综合利用企业的有关经营活动。其中,规范明确指出废旧织物综合利用企业的工作场所包括废旧织物储存区、预处理区、再生利用工作区、打包区、成品区,应不小于800平方米,消毒区不小于200平方米。累计废旧织物综合利用企业面积应不小于1000平方米。
2.安全技术标准
针对产业发展需要,各地方也制定了废旧纺织品安全技术标准,如浙江省发布了《再加工纤维制品通用安全技术要求》(DB33/706—2008),福建省发布了《再加工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DB35/T 982—2010),山东省发布了《再加工纤维制品通用安全技术要求》(DB37/T 1761—2010)等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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