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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中国废旧纺织品利用报告及支持性政策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扶持性政策情况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城乡规划,合理布局废物回收网点和交易市场,支持废物回收企业和其他组织开展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及信息交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行垃圾排放收费制度。

2018-2019中国废旧纺织品利用报告及支持性政策

(一)扶持性政策情况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修正)》

2018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修正)》,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城乡规划,合理布局废物回收网点和交易市场,支持废物回收企业和其他组织开展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及信息交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立和完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行垃圾排放收费制度。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利用和处置,不得挪作他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

2019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草案规定,健全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2.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

①2016年3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建设废旧纺织品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

②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发展循环经济,鼓励纺织品、汽车轮胎等废旧物品回收利用。

③2013年1月,国务院发布《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提出推动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规范化发展。以废旧职业装再生利用为突破口,完善社会化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体系。选择经济合理的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技术路线,推动废旧纺织品分类与安全环保加工处理,鼓励利用废旧纺织品生产建筑保温材料等产品。

④2016年11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回收和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基地和园区。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规范完善废钢铁、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与服装废塑料、废旧动力电池等综合利用行业管理。

⑤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和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①2017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门发布《循环发展引领行动》(以下简称《引领行动》),提出推进废旧纺织品资源化利用,建立废旧纺织品分级利用机制,在慈善机构、社区、学校、商场等场所设置旧衣物回收箱,建立多种回收渠道,推动军警制服、职业工装、校服等废旧制服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鼓励服装品牌商回收本品牌的废旧衣物。

《引领行动》还提出在1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布局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城市低值废弃物协同处理基地,对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园林废弃物、废旧纺织品等进行集中资源化回收和规范化处理,完善统一收运体系,建立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收运处理企业的规范管理制度,推动典型废弃物的集中规模化处理、利用。

②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可回收物的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③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提出废旧纺织品无害化再生利用。包括废旧纺织品回收、清洗、分类、分拣、再利用设备。

④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探索废旧太阳能光伏板、报废动力蓄电池、废碳纤维材料、废纺织品、废节能灯农膜农药化肥等新型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技术。

⑤2016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提出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旧衣零抛弃”活动,完善居民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序推进二手服装再利用。

⑥201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开展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拓展再生纺织品市场,初步形成回收、分类、加工、利用的产业链

4.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①2016年12月,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建设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废旧纺织品回收、分拣、分级利用机制。开发废旧瓶片物理法、化学法兼备的高效连续生产关键技术,突破废旧纺织品预处理与分离技术、纤维高值化再利用及制品生产技术。支持利用废旧纺织品、废旧瓶片生产再生纱线、再生长丝、再生短纤、建筑材料、市政材料、汽车内饰材料、建材产品等,提高废旧纺织品在土工建筑、建材、汽车、家居装潢等领域的再利用水平。到2020年,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总量预计达到900万吨。

该指导意见还提出推动废旧纺织品及废旧瓶片分离、利用技术产业化,研发推广适合国情的废旧纺织品及废旧瓶片快速检测、分拆、破碎设备,物理法、化学法兼备的高效连续生产关键技术,废旧涤纶、涤棉纺织品、纯棉纺织品再利用技术,开发一批高附加值产品。围绕回收箱等社会回收方式与高校、社区等合作共建回收体系,形成废旧纺织品回收、分类、利用全流程规范化示范。建设10家废旧纺织品及废旧瓶片综合利用规范化示范项目。

②2016年6月,工信部发布《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加快推动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及产业规范发展。围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橡胶、废塑料、废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纺织品、废旧动力电池、建筑废弃物等主要再生资源,加快先进适用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建设一批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区,推进再生资源跨区域协同利用,构建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领域等行业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示范。促进行业秩序逐步规范,定期发布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培育再生资源行业骨干企业。

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程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绿色产品设计示范。推进绿色设计试点示范,开展典型产品绿色设计水平评价试点,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制定绿色产品标准。到2020年,创建百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百家绿色设计中心,力争开发推广万种绿色产品。

绿色示范工厂创建。制定绿色工厂建设标准和导则,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开展试点示范。到2020年,创建千家绿色示范工厂。

绿色示范园区创建。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工业园区,开展绿色园区创建示范工程。到2020年,创建百家示范意义强、综合水平高的绿色园区。

绿色供应链示范。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抓手,开展试点示范,实施绿

色采购,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信息通信、汽车、家电、纺织等行业培育百家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

③2016年9月,工信部发布《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突破一批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关键共性技术,循环利用纺织纤维量占全部纤维加工量比重继续增加;建设废旧纺织品回收和再利用体系,规范废旧纺织品回收、分拣、分级利用机制和“旧衣零抛弃”活动流程;开发推广废旧纺织品、瓶片物理法、化学法高值化技术,扩大和提高废旧纺织品在土工建筑、建材、汽车、家具装潢等领域的再利用水平;研发适合国内废旧纺织品的快速检测、分拆、破碎设备,开发物理法、化学法兼备的高效连续生产关键技术,突破废旧纺织品预处理、分离、高值化、再利用生产技术。

5.民政部文件

2013年12月,民政部发布《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提出探索捐赠物资再生加工。积极推进以废旧衣物为主的捐赠物资再生加工工作,探索建立高效的社会捐助体系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用再生加工产业的发展支持慈善超市建设。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在部分地区开展捐赠物资再生加工试点。

6.财政部文件

①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提出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该目录明确规定:原材料为“废弃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制品”,产品为“纤维纱及织布、无纺布、毡、黏合剂及再生聚酯产品”,原料含废弃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制品达90%及以上的,退税比例为50%。

②2008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提出综合利用的资源为“废弃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制品”,生产的产品为“造纸原料、纤维纱及织物、无纺布、毡、黏合剂、再生聚酯”,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

7.商务部文件

2015年1月,商务部印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提出积极研究废旧纺织品、餐厨垃圾等品种的回收管理制度。

(二)二手服装交易政策(www.xing528.com)

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活动。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面向社会开展的募捐活动应与其宗旨、业务范围相一致;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和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以慈善名义开展募捐活动的,必须联合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慈善名义敛财。严格规范使用捐赠款物。慈善组织应将募得款物按照协议或承诺,及时用于相关慈善项目。

201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指出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

2016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提出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旧衣零抛弃”活动,完善居民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序推进二手服装再利用。明确了二手服装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

(三)规范性政策情况

1.《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堵住洋垃圾进口的监管制度,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从鼓励规范和监管控制两个层面促进国内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工作。

①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7年底前,禁止进口生活来源废塑料、未经分拣的废纸以及纺织废料、钒渣等品种。

②持续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联合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走私、非法进口利用废塑料、废纸、生活垃圾、电子废物、废旧服装等固体废物的各类违法行为。

③全面整治固体废物集散地。开展全国典型废塑料、废旧服装和电子废物等废物堆放处置利用集散地专项整治行动。

④提高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率。加快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国内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到2020年,将国内固体废物回收量由2015年的2.46亿吨提高到3.5亿吨。

⑤规范国内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产业发展。发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等的引领作用和回收利用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促进国内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清洁化发展。

2.《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2017年8月,环境保护部等六部门发布《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督促地方清理整顿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活动;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①依法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的非法再生利用企业。主要包括:与居民区混杂、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无证无照小作坊;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非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工利用“洋垃圾”的企业(洋垃圾是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废旧衣服、生活垃圾、废轮胎等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和走私进口的固体废物)。对上述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报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违法企业予以关停。

②重点整治加工利用集散地。本次清理整顿集散地是指:在一个工业园区或行政村内聚5家(含)以上,或在一个乡(镇、街道)内聚集10家(含)以上的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再生利用作坊和企业。重点检查集散地规划环评的审批和落实情况、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对行政村内或城乡结合部与居民区混杂的集散地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环保基础设施落后、污染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的集散地,报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对集散地内的非法加工利用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

③规范引导一批再生利用企业健康发展。发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生资源示范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引领作用和回收利用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促进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推动国内废物再生利用集散地园区化、规模化和清洁化发展;鼓励合法合规再生利用企业联合、重组,做大做强。

3.《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

2017年8月,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对《进口废物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将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8个品种)、未经分拣的废纸(1个品种)、废纺织原料(11个品种)、钒渣(4个品种)等4类24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如表4-1所示。

表4-1 《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的废纺织原料及制品

(1)废纺织原料进口情况

①废毛进口。根据联合国贸易统计数据显示,HS 5103(羊毛或动物细毛或粗毛的废料,包括废纱线,但不包括回收纤维)包括:HS 510310(羊毛或动物细毛的落毛)、HS 510320(羊毛或动物细毛的其他废料)、HS 510330(动物粗毛废料)。2015—2017年HS 510310和HS 510320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额和进口量情况如表4-2所示,HS 510330中国大陆地区没有进口。2015—2017年HS 510310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量逐年减少,2017年为212.29万千克,进口额为1044.71万美元。HS 510320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额和进口量规模均较小。

表4-2 HS510310和HS510320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额和进口量

2017年,HS 5103中国大陆地区全球进口额为1046.41万美元,进口量为213.48万千克,其中前五位进口来源国如表4-3所示,为阿根廷、乌拉圭、捷克、泰国和印度。

表4-3 2017年HS5103中国大陆地区前五位进口来源国

②废棉进口。根据联合国贸易统计数据显示,HS 5202(废棉,包括废棉纱线及回收纤维)包括:HS 520210(废棉纱线,包括废棉线)、HS 520291(回收纤维)和HS 520299(其他)。2015—2017年HS 520210、HS 520291和HS 520299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额和进口量情况如表4-4所示。2015—2017年HS 520210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额和进口量逐年下降,2017年进口量为3494.12万千克,进口额为2862.66万美元。2015—2017年HS 520291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额和进口量较小,但逐年增加,2017年进口量为741.79万千克,进口额为745.36万美元。2015—2017年HS 520299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额和进口量较大,并逐年上升,2017年进口量为6341.74万千克,进口额为7257.79万美元。

表4-4 HS5202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额和进口量

2017年,HS 5202中国大陆地区全球进口额为10865.81万美元,进口量为10577.66万千克,其中前五位进口来源国如表4-5所示,为越南、印度、印度尼西亚、土耳其和马来西亚。

表4-5 2017年HS5202中国大陆地区前五位进口来源国

③化学纤维废料。根据联合国贸易统计数据显示,HS 5505(化学纤维废料,包括落绵、废纱及回收纤维)包括:HS 550510(合成纤维的废料)和HS 550520(人造纤维的废料)。2015—2017年HS 550510和HS550520废料的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额和进口量情况如表4-6所示。2017年,HS 550510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量为4070.78万千克,进口额为1800.62万美元。2015—2017年HS 550520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额和进口量规模较小,2017年进口量为44.00万千克,进口额为34.53万美元。

表4-6 HS5505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额和进口量

2017年,HS 5505中国大陆地区全球进口额为1835.15万美元,进口量为4114.78万千克,其中前五位进口来源国如表4-7所示,为日本、泰国、美国、墨西哥和印度尼西亚。

表4-7 2017年HS5505中国大陆地区前五位进口来源国

④旧衣物及废布。根据联合国贸易统计数据显示,HS 6309(旧衣物),中国大陆地区近10年基本不进口。HS 6310(新或旧的破、碎织物,线、绳、索、缆的废、碎料以及线、绳、索、缆或纺织材料的破旧制品)包括:HS 631010(经分拣的废布)和HS 631090(其他)。2015—2017年HS 631010和HS 631090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额和进口量情况如表4-8所示,2017年HS 631010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量为2016.65万千克,进口额为1021.65万美元。2017年HS 631090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量为13806.65万千克,进口额为6972.59万美元。

表4-8 HS630900、HS631010和HS631090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额和进口量

2017年,HS 6310中国大陆地区全球进口额为7994.24万美元,进口量为15823.30万千克,其中前五位进口来源国如表4-9所示,为孟加拉国、越南、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泰国。

表4-9 2017年HS6310中国大陆地区前五位进口来源国

(2)禁止进口废纺织原料对中国废旧纺织品产业的影响

①有利于推动我国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的废纺织原料禁止进口后,我国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企业将选择使用国内废旧资源,促进了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推动了国内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集散地园区化、规模化和清洁化,规范引导再生利用企业健康发展。

②国内纺织原料供给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低端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产业转移。国家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的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企业,清理整顿废旧纺织品加工利用集散地,大量技术含量低、低端重复的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企业面临原料、技术、环保、管理等诸多压力,逐步停产或将再生利用产业向其他区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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