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责任制
制订和落实责任制是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核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我国战胜洪涝、干旱、台风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组织保证和成功经验,必须坚持不懈。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汛抗旱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全面检查各地区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要进一步完善以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为龙头的各项责任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提高防汛抗旱的整体效能。要不断健全完善防汛抗旱监督机制,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考核评估制度,提高各级各部门贯彻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国家防总将在总结第一期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市长)培训班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举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培训班,提高行政首长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2.落实法规制度
《抗旱条例》今年要争取颁布实施。《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已正式征求有关部委和各地意见,修改后要抓紧完成上报工作。各地也要把防汛抗旱法规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推动地方性法规建设,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制化程度。要依法加强防汛抗旱预案体系建设,完善各大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修订和完善大江大河大湖水量应急调度预案以及各类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实现防汛抗旱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促进防汛抗旱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各级防办的组织协调能力,既要善于做好自身的基础工作,更要善于领导和组织协调部门及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工作。
3.落实预案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形成完整的防汛抗旱预案体系。国家防办2006年将召开防汛抗旱预案编制工作专题会议,总结近年来预案编制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推动防汛抗旱预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各地要督促有关部门、基层单位制订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防汛抗旱预案,明确水旱灾害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构建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防汛抗旱预案体系。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针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狠抓预案落实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是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www.xing528.com)
4.落实信息管理
各级防办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提高信息掌握、整理、上报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要按照国家防办制定的《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严把质量关,提高信息采集报送效率。要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掌握突发性重要汛情、旱情、灾情、工情、险情的发生和发展动态,并及时统计上报。2006年,国家防办将把各地信息报送工作情况作为考评省级防办的重要依据。各级防办都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加强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工作,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社会通报汛情、旱情和灾情,通报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内外有别的原则,既要积极主动,又要适度稳妥,为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项目已完成一期建设总投资的70%,建成了大量水情、工情和旱情等信息的采集系统,建成了连接水利部与7个流域机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算机骨干网和异地视频会议系统,建成了防汛会商和部分应用系统。这些系统已经和正在发挥着很好的作用。2006年上半年还要完成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已经到了关键时期,一期工程2006年要基本完成,同时要完成二期工程的前期工作,剩余工程大都是软件开发、应用,以及支撑平台和数据库建设,任务重、难度大。各地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水利厅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工程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二是要抓好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保证工程资金足额到位;三是要抓好已建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落实运行维护资金,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四是要组织力量加大应用系统的开发力度,推动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五是严格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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