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管理产生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其宗旨是把公共管理中的部分责任和权力转移给基层组织或员工,以调动多元生产管理的积极性。在我国,将参与式管理引入农业灌溉管理,始于改革开放后我国使用亚行贷款发展灌溉事业。1992年,我国运用世行贷款发展灌溉事业,引进农户参与灌溉管理。从1995年起,我国在运用世行贷款的项目区——湖南铁山和湖北漳河等灌区,进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工作试点,同年在试点灌区成立了两个用水户协会。此后,水利部认真总结这两个协会组建的经验,循序渐进地在全国逐步推广。通过10年努力,目前我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用水户参与管理,组建了群众参与式组织6000多个,涉及灌区200多个,管理灌溉面积6000多万亩,参与农户有300多万。
在灌区日常管理中,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显示出不少优越性。
一是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使农民获得经济实惠。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实际上是将农村用水决策权、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交给农民自己,让他们独立、民主地选用协会领导人,在管理、建设、财务上享有高度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调动了农民“自己事自己办、自己工程自己管”的积极性。让农民更满意的是,这种管理方式建立了透明的水费收缴渠道,直接减轻了他们的负担。自1985年以来,我国对工程供水开始以商品水的形式征收水费。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有乡镇政府收的,有水利站收的,有委托乡财政所或农经站收的,也有灌区自己收的,还有市县水利局按部门承包直收的。多种形式的收缴办法不仅收缴率低,而且收费不规范,搭车收费现象严重,农民负担加重。农民用了水,交了“不明白”的钱,心里不平。用水户参与管理后,水费收缴减少了其他中间环节,大都实行“一价到户”的终端水价制度,大部分灌区水费收缴率明显提高,农民负担也大大减轻。像四川省,以前农民亩均水费达100元,改革以后只有40元左右。(www.xing528.com)
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推动了灌区的和谐发展。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灌区主要是以行政管理为主,投入靠国家,管理为专职,虽然也提倡专管与群众结合,要求末级渠系由群众管理,但在20世纪80年代农村包干到户以后,末级渠系实际上无人真正负责。这种体制的结果,使灌区形成了“等靠要”的积习,眼睛向上,坐等“皇粮”,不思进取,吃“皇粮”的队伍日益庞大,上级拨款很大部分消耗在人头费用上。这是造成大多灌区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难以为继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实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明确了政府、灌区和农户的责权利,落实了分级办水利的原则。政府的主要责任是落实斗渠以上的建设投入,灌区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内部运行管理和社会管理,并组织骨干工程的兴修,农民用水户协会则负责斗渠以下田间工程的整治。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利用市场机制,以供求为杠杆,把灌区和农民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从而调动了多方治水管水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灌区防洪能力和节水能力。
三是促进了节约用水,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农村喝的是“大锅水”、“福利水”,用水无节制,大水漫灌比比皆是,水资源浪费十分严重。实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后,一方面通过农民用水户协会落实水费征收制度;另一方面引用市场机制,确立了水资源使用的利益关系,农民多用水就得多交钱。由于有了约束,广大农民自觉采取平田整地、浅浇快轮等多种节水措施,或者调整种植业结构,种植低耗水作物,努力降低灌水定额。加上近几年国家对灌区进行节水改造,灌溉节水取得了显著效果。如湖南韶山灌区的一些支渠灌溉片,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前,亩均灌溉用水为590~645m3,而实行用水户参与管理后降低到547~584m3,每亩少交水费4元,而粮食却增产50kg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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