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乐教学组织模式
1.个别课
个别课主要是指,由一个教师有针对性地给一个学生授课的教学组织形式。这种一对一的授课模式,要求教师对所授课的每一位学生,都需要有各自的教学计划与教材(发声练习曲与教学曲目),从而在教学过程中真正体现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征。所以个别课教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以做到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声乐个别课教学所侧重的是对学生专业技能的重点培养,教会学生怎样运用科学的发声方法和技巧来歌唱。
长期以来,声乐课的教学形式通常都是采取的个别课教学,这种情况大概已经有了数百年的发展历史。个别课教学有着非常明显的教学优势,教师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可以十分仔细地解决专门问题,授课也容易有计划、有系统地进行。教师可以按照学生的个性安排针对该学生的教学计划与进程,很明显这种教学模式,是经过了很多声乐教师们的教学实践而总结出来的一种基本授课形式。当然个别课的组织形式并非是完美的,它也存在比较明显的教学缺点。
2.小组课
(1)小组课的概念
小组课是指由一个教师给一组学生进行授课的课堂教学模式。可以把学生根据声种、声部或者年龄、性别、程度等多个特点分组授课,教学的曲目则能够分为全组“必唱曲目”与个人“自选曲目”两套教学材料。在教学过程中,不但要解决学生的共性问题,同时还应该解决学生的个性化问题。
通常而言小组课以4人一组为宜,选择一些声音特点、歌唱方法比较接近的学生组成。小组课上还需要进行声乐作品的鉴赏与分析,使学生能够更多地了解歌唱的相关知识。有一些学校的音乐学科还依据具体情况开设了两人一节课的教学模式。总而言之,师范大学的音乐学科声乐教学需要切合自身实际情况,体现出艺术性和师范性结合的特征,在教学生们“唱”的能力的同时,也要教给学生们“教”的有关本领。
3.集体课
集体课也就是大课,是由一个教师为一个班级学生进行授课的课堂教学组织模式。这种集体课的教学模式,能够进行集体歌唱的训练,也能够采用集体课和小组课或者个别课结合在一起的教学模式,如集体练声、分组唱歌、个别纠正;或者集体练唱、个别抽唱,学生之间进行讨论、教师点评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教学,也能够进行声乐欣赏和观摩、声乐专题讲座等。
声乐集体课教学模式的重点,在于学生声乐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对声乐作品的赏析。通过向学生进行全面的、系统地讲授声乐理论知识和教学法,使学生能够在未来走上工作岗位之后,可以运用系统的、科学的声乐理论发声知识指导演唱实践,以此提高自身的演唱水平并较好地展开声乐教学活动。
在声乐集体课的教学模式中,训练学生进行歌唱的同时,也应该多加入一些与声乐教学有关的知识,以此教导学生应该如何进行教学。与音乐院校的声乐教学相比而言,这样的教学则更加能够体现出师范教育的相关特点,也更符合声乐专业的培养方向。
(二)声乐教学过程
1.确定教学任务
(1)教学背景分析
音乐教学和课堂教学内容、教学环境、学生学习状态以及教师自身状态等多种教学背景因素都十分紧密,教师要从多个方面分析当前的教学基础环境。因此,教学背景分析也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起点。教学背景能够从硬件背景与软件背景两个大的方面加以分析。硬件背景通常是指教学的媒体、室内设施、课堂环境等。软件背景则主要是指个人的专业素养、教学特长、学生整体状态等。
教学背景属于多因素的综合体,能够对教学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而教学的背景因素并不一定能处在稳定的状态之中,通常都会随教学活动的发生、发展出现一定的变化,需要教师按照实际情况预设一个具有弹性的空间。教师要把教学客观与主观环境以及教学要求结合起来加以分析,在教学的设计过程中阐述教学会怎样在“特定的情境”中进行,即是教师要通过什么样的分析去预见与调控教学。
总之,教师需要全力提供能够适应教学的背景,要善于利用一些相对较为便利的背景因素,努力排除或者减轻不利于教学的有关环境因素,如噪声、不合适的设备等,努力创设出一个可以使学生欣然接受的、利于教学过程顺利推进的学习背景。
(2)教学对象分析
现代教学理论的一个核心思想即以学生发展为本。最大限度地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能力提高、研究教法和学法则是教学设计的重要指导思想。所以对学习者进行学习特点的一系列分析,也是教学的重要步骤,更是达到教学效果的重要前提与关键。
一个有实施价值的教学设计,不应在教师盲目的“自我设计”中完成,而应在教师的“知己知彼”中酝酿。学生的知识基础如何,学生的学习准备情况如何,学生思维特征怎样,学生学习态度与习惯又是怎样,同时其学习兴趣、年龄、心理特征、学习迁移能力如何等,都会直接影响音乐教学的成败,只有对其进行认真的分析之后,才可以比较科学地确定音乐学习的重要起点,制订出一个比较适合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梯度、教学重点难点、教学媒体、教学评价以及教学策略等的课堂教学过程,才能够十分有效地引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帮助学生们完成各项预设的教学目标。所以进行教学对象的分析,也是“以学生发展为本”教学理念的重要体现,同时还是音乐课堂教学设计和实施的基础与依据。
(3)教学内容分析
教学内容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学目标能够得以实现的有机载体。教学内容对教学目标制订都有着比较明显的影响,反过来也会制约教学的重要目标。教学目标、教学策略、教学活动等全部教学设计和实施,都要建立在对教学内容分析的基础上。所以制订教学目标之前,一定要对教学内容进行全方位的掌握。离开了教学内容的分析,设计也就会变成“无源之水”。
音乐教学内容的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正确地选择音乐教学的有关内容,对音乐作品加以分析,确定教学的重点难点,教学资源取舍,教学内容呈现方式,理清教学内容相互之间的关系等。音乐教学的设计能否科学可行,和这些内容的分析能否到位、优化都存在着极大的关系。
综上所述,音乐教学内容的分析过程,同样也是一个音乐教学内容设计的过程。准确地分析和设计课堂教学的内容,也是音乐教学设计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同样也是音乐教学设计和实施的重要基点。只有先明确音乐教学有关的具体内容与任务,才可能提出较为明确、具体、可行的教学目标,才可能在教学目标的指引之下很好地组织教学。
音乐教学内容主要是指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授课所使用的相关材料,具体包括师生使用的各种文本,如教科书、乐谱、音响资料、多媒体课件,等等。教学的内容不能和课程相等同,也不能与教材相等同,但还是以教材的方式呈现出来。教材则是音乐教学过程中最为重要、也最基本的依据,在师生手中共同的教材文本,恰好就是音乐教材核心的内容。
对音乐教材进行分析研究之时,教师应该先把握住音乐新课程的各个板块,充分了解各个教学板块之中的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以及情感、音乐体裁和音乐形式、音乐风格和音乐演唱、演奏、编曲、创作实践等多个领域,明确这些分支领域所对应的年段具体教学内容、要求以及教学方式。在基本把握教学脉络后,就可深入研究每一节课的具体教学内容,确定其教学目标及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设计教学的手段与方法。
此外根据音乐的实际教学需要,一个课时或者一个单元的主要教学内容也能够设计成一个或者两个,或灵活地把两个教学内容合并起来,最终形成以一个教学内容为主的综合课,如唱歌器乐综合课、欣赏创作综合课等。
2.制订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顺利实施教学活动的关键所在,也是展开教学活动的首要要素,是音乐教学的主要方向与灵魂,同时也是教学的重要出发点与归宿。上好一节音乐课,一定要有一个十分明确的教学目标。所有的教学内容、手段与形式都应该围绕教学目标进行开展。所以教师一定要真正把握住教学目标所具备的强大功能:导向功能、调节功能、评价功能以及激励功能。
导向功能——引导整个教学活动的发展方向。
调节功能——影响与制约着整个教学活动的重要安排。
评价功能——测量评价教学绩效的直接标准与重要依据。
激励功能——激发师生之间的互动和共同建构知识的愿望。
教学目标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教学体系。它主要包括课程总目标、教学领域目标、学段目标、学年目标、学期目标、单元目标、课时目标等多个方面,各个目标都是总目标在不同的层面分化而成的具体目标集合体,下一级目标同时也是上一级目标的具体化呈现。
教学目标不仅是评价教学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准,同时也是评价教师教学水平高低的依据。能为一节课设计一个科学的教学目标,也是音乐教师在日常教学工作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专业基本功。音乐教学目标对教师教学活动具有十分明确的导向、调控、评价、激励的作用,也是保证教学活动能够有效实施的指挥棒。所以教学目标也需要清晰地陈述出来,通过教学活动学生能够学会什么,才可以引领教学行为的重要方向。教学目标的制订包括下列几个基本要点。
(1)教学目标的表述
教学目标的表述应该做到明确、具体、可行。文字陈述则不应出现模糊、笼统、空洞的现象,否则就比较难以实现教学目标可操作性与可测评性的功能。同样培养一种创新能力或者形成一种欣赏水平,也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单单一节课是不可能形成这种能力的,因此也就很难测评出来。这样的目标显得十分虚空,不仅没有了教学评价的价值,而且也对教学的操作毫无指导意义。实施有效的课堂教学,需要避免制订出这种长远的教学目标,切忌采用不切实际的语言去表述模糊、宏大的教学目标。
(2)教学目标的主体
教学目标的主体是学生。教学目标应该是陈述学生能够与应达到的目标,而并非陈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想要达到的教学目的。如“使学生在音乐活动中获得创造灵感,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这种表述方式,采用的是“使学生……培养学生……”类型的语句,完全是站在教师的角度对教学目标进行设计,而并非是使学生达到一定的目标,不能体现出以学生为主的教学设计理念。在教学语言表述方面采用的行为动词是“用……为……伴奏……感受”,具有明显的可操作性与可评价性,而“快乐”的情绪则又是能够现场观察到的,所以教学目标比较明显。
(3)教学目标的用词
教学目标的用词多使用行为动词和能力动词,前者如演唱、演奏、体验、参与、感受、讨论等,后者如分析、归纳、判断、综合等;也有将教学目标的动词分为结果动词和表现动词的。不论怎样分类,这些动词都不是抽象、模糊和笼统的,而大都是表义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外显行为动词。采用这种用词设计的教学目标,在音乐课堂上能直接观察到其目标达到的程度和结果。如“能够用连贯的声音抒情地演唱歌曲,并能够记住歌词”。演唱是行为动词,记住是能力动词,而“连贯、抒情、演唱、记住、歌曲、歌词”既是具体的行为动词,又陈述了具体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教学目标就是要尽可能使用可观察和测评的词语,来表述学习音乐的系列行为。
(4)教学目标的维度
音乐新课程的教学目标设计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目标、过程以及方法目标、知识和技能目标。
①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其中主要包括: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学生对未来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树立起终身学习的强烈愿望,提高音乐的审美能力,陶冶自身的高尚情操,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感情,增强学生的集体精神,尊重艺术、理解当今世界文化发展的多元性。
②过程与方法
其中主要包括:体验、模仿、探究、合作、综合。
③知识和技能
其中主要包括:音乐的基础知识、音乐的基本技能、音乐历史和有关的文化知识。
由此可见,三维目标也是一种具体可操作、可控制、可实现的目标。其中: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教学目标是最隐性的,它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渗透进所有教学过程之中。过程和方法的目标主要体现出音乐学习的过程性,过程即是目的。知识和技能目标主要是基于音乐学科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体系,为了学生能够持续地学习音乐提供有效的平台。
音乐教学的主要目标分为三个维度加以表述时,常常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易分离为三个相互独立的目标。所以三个维度能够视作教学活动的三个重要方面,在具体设计教学目标过程中,不但需要突出重点,同时还应该做到互相兼顾的作用,一定要认真地关注三维目标之间的科学性。
3.设计教学策略
在确定了教学目标之后,教学设计则进入到教学的策略环节:在教学策略的推动下,将形成一套能够为达成教学目标而设计的教学活动、教学环节、教学方法、教学媒体与教学评价等,为进入实际的课堂教学做好充分准备。
教学策略主要是把教学的理念转化为教学行为的重要媒介,具备了观念驱动性与操作性。低效或者无效的教学,通常都是由于实施了不合理的教学策略或由于根本没有设计教学策略。所以教学策略是教学设计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一个合理的教学设计可以使教和学之间达到效益的最大化。教学策略并不是单一的,而是一套综合性方案,方案主要指向有效课堂的达成,是为了达到教学目标需要实施的最佳教学程序与实施措施,也是为了能够实现教学目标而设计制订的一种引导教学活动的步骤、方法与形式。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步骤、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等相关环节的最佳思路与方式。
(1)组织形式(www.xing528.com)
教学的组织形式主要是基于一定的音乐教学实践经验,在一定教学环境的影响下,通过特定的音乐教学媒体,师生间教和学的互动方式与结构。各种音乐教学手段都是基于有效的教学形式而完成的,所以科学的、合理的教学组织形式,才是音乐教学最基本的保障类型之一。音乐教学的组织形式不仅需要基于目标与教学的内容,同时还需要体现出音乐新课程的相关理念。
(2)教学方法
有些人的观点认为,教学策略与教学方法属于一体,有的则认为要有明确的界定。通常而言,教学的方式方法呈现多种多样,而教学策略的基本工作则是确定出最优化的教学方法,能让教学活动高质量地完成。教学方法可以视作教学策略的具体化操作过程,教学方法主要受到相关教学策略的制约,但是教学方法是基于教学的实践经验,具有明显的独立性特征。教学策略则能够指引教学方法,具备灵活性和调整性。
教学方法主要包括了教师“教”的方法与学生“学”的方法,是师生之间共同完成教学目标的有效手段。教学方法主要受到教学内容、形式、环境、时间、对象、技术等多种条件的影响与制约。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依据实际的教学内容,明确哪些教学方法是最具有针对性的。
教学方法的形成,有时也和教学的程序与步骤相辅相成。具体到学生个人中则体现出“个人练习”的环节,也可以设计成“默唱指法——分句试奏——分段试奏——完整吹奏”的学习方法。由此可见设计教学方法的同时,其环节步骤也已基本形成。所以教学方法的设计通常都是和教学环节设计相辅相成的。
(3)学法指导
音乐教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促进学生们音乐素养的快速提升与发展。教学策略主要是围绕着“怎样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与审美情感”展开的,围绕“怎样使学生能够有效地获得音乐学习的具体方法和技能”设计的。这需要设计“学法指导策略”去帮助学生顺利地达成学习的有效目标。具体主要体现在教学策略应该制订出具体学法。
(4)教学媒体
教学媒体是辅助学生学习音乐的重要资源,也是在教学过程中的组织要素之一,更是一种能够传递出音乐教学信息的重要载体。音乐教学策略对教学媒体的设计主要包括:在教学过程中采取哪种媒体能够准确地传递出信息,教学媒体出现的时机、时间、形式等。在数量众多的教学媒体中,教师应该能够认真地研究与分析出媒体各自表现的音效、空间、运动特性等一些物理和人文意义。
4.设计教学过程
设计教学过程是让教学设计走向实际操作的核心环节,也是40分钟的音乐课堂教学流动性的重要走向,是整个教学系统在运动变化过程中的轨迹,同时也是直观的教学操作性步骤。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策略、教学媒体、教学结构等都需要在教学过程中呈现出来。
5.教学评价
以往传统的课堂教学仅仅是注重了对教学结果的评价,如学生是否已经学会唱这首歌,是否已经掌握了一个三拍子节奏等。在新课程下,声乐课堂教学则大力倡导把音乐教学评价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始终,教学评价在教学设计过程中也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项目。教学评价不仅能够起到激励的作用,同时还能起到反馈和导向的作用。
教学评价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课前评价
课前评价主要是指教师对教学进行的一个有预期的评价。通过这种评价,教师能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更从容地应对突发的情况,更好地在实际课堂教学过程中实现教学的生成性。与此同时,对教学的有关目标、内容、策略、方法、环节等多种教学要素进行仔细的课前评价,可以极大地促使教师修改和调整教学设计,使教师更加胸有成竹地投入新课堂的教学过程中。
(2)课中评价
课中评价是一种过程性评价,也是在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二者之中出现的形成性评价。新课程大力提倡教学的评价形式遵循多样性,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能够开展学生自评、互评等多种方式进行多元化的评价。评价的内容则可以为填写表格、律动观察、谈话互动,等等。教师在实际教学操作之中则需要认真地观察学生们的日常学习状态,同时也要注意学生的思维状态、情感状态等。教师应该抓住适当的时机对教学过程进行评价,以此激励学生,反馈和调控教学。同时要通过教学评价使驾驭歌词比较好的学生做示范性表演,通过教学评价鼓励那些有困难的学生继续完成歌词学习任务。总而言之,课堂教学评价需要注意到学生的个体差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激发出不同层面学生的学习潜力,帮助学生在现有的水平上取得进步。
(3)课后评价
课后教学评价主要是对“课前预测性教学评价”“课中形成性教学评价”的一次全面性检查,是一种对教学结果性的有效评价。它主要包括了对整个教学设计和实施的过程、教学方法及教学效果的评价。教师在上完了一节课之后,要能够及时地进行课后的教学评价,这也是对课堂教学效果进行的一次及时回顾与梳理,不但对教师理性地反思教学过程所出现的失误十分有利,也对教师能够及时地总结与提炼教学中的闪光点十分有利,能不断地提升自身教学的认知能力。课后评价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反思点滴的成功、反思教学过程中细微的失误或者失败等。
(三)声乐教学方法
1.艺术性和思想性相结合的方法
声乐主要是以人身体作为乐器的艺术种类,也是音符和文字之间的有机结合,通过人声去表达人类的思想情感,反映社会的生活。它不仅具有极高的艺术性,而且还具有极为强烈的思想性。声乐教师在给学生们传授声乐知识与技能的过程中,每个环节都应该有意识地去启发学生的审美感知与自身音乐体验,使他们在情感方面得到陶冶,品德也会进一步升华。与此同时,贯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协调发展的教育方针,同样也要求教育过程的思想代原则,而且还应该渗透到普通高校教育教学的过程之中。这样才能够进一步加深学生们对声乐曲目的深刻了解,极大地提高声乐教学艺术的感染力与表现力。因此在声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教材编写中,我们都应充分体现出声乐艺术性和思想性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2.系统性与循序渐进相结合的方法
在声乐教学过程中,声乐教学大纲和选用的教材以及每个学期必唱的曲目,都应做到以系统性为依据。基于学生的认识与发展,尤其是学生心理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教学,才可使学生们系统地掌握声乐的相关理论知识与技能。
对于刚刚入学的学生来说,一定要进行观察与了解,深刻而全面地研究学生在学习中表现出的特点与个性。教师在面对声乐初学者时,一定要为学生简单地讲解发声器官的有关生理构造,同时还应关注学生的理解能力。由于每个学生在学习声乐以前的音乐基础、文化修养、理解能力、性格以及听觉等各个方面都参差不齐,所以在深入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之后,再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程度的学生实施教学。打好基础、由浅入深,在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按照学生歌唱发声过程中突出的问题进行分阶段、有主次地解决,重点解决一个时期、一个阶段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学生能快速进步,并且持续推进,最终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在学生歌唱的技术层面,歌唱的能力等众多方面并未成熟时,老师们则往往较容易冒进或急于求成,以至于让学生在练习或者演唱过程中采用一些难度较高的作品,或者是为了某种演出,或者是为了功利性目的而采取“拔苗助长”的方法,这些都极大地违背了教学的基本原则及教育规律,而最终达不到教学目的。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在声乐教学过程中,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结合是非常重要的。在声乐教学活动中,重技巧、轻理论,特别是重教学、轻实践现象十分严重。声乐教学活动假如没有科学的理论做指导,不经过社会实践的检验,就达不到声乐教学的最终目的。在声乐教学过程中,理论教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学习声乐的基础理论知识,二是学习声乐教学的基本方法。
实践教学的基本内容需要结合实际的演唱,对所学的声乐理论加强感性认识与理解,根据教学法的相关思想与方法训练发声、指导演唱。最终则是引导学生在充分掌握科学理论的基础上,用到演唱实践中去,并在实践过程中验证理论的正确与否。因此声乐教师在教学活动中,需要处理好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
4.诱导启发的教学方法
声乐教学的关键就在于教和学,教师的经验和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耐心地启发、循循善诱,既能极大地吸引学生们的注意力,同时还能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绝不要急躁动怒,导致学生产生一种紧张恐惧的情绪和心理。
诱导启发的教学原则,其最大的优点就在于能够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通过学生自己主动的思考,从自身感受之中消化老师的教导,充分了解并掌握住学习的过程。总而言之,循循善诱、深入启发的教学方法在声乐教学过程中就像是一把钥匙,它能够使学生变得善于开动脑筋、勤于思考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们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以便能够极大地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强烈的歌唱欲望,从而进一步促进学生的歌唱能力发展。特别是作为一名师范类院校的音乐学生,不但要学会歌曲的演唱,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学会怎样教唱。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能够使学生在训练过程中,通过观察、思考、研究,使学生总结出一种比较广泛的声乐教学方法,并且能够对学生未来的工作产生有益影响。
5.形象直观的教学方法
在音乐艺术教学活动中,这种教学方法在声乐表现力方面是极强的。人们不仅能够听到演唱者的声音,同时还能看到演唱者的面部表情以及动作。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能够运用形象直观地范唱及听录音、看录像等多种教学手段,给学生一种视觉感官的感受,使学生可以获得一种比较丰富的感性认识,从而正确地理解、认识与掌握科学歌唱的原理和方法。
在歌唱训练的过程中,离不开形象直观的教学形式,这是因为它可以使学生获得一种最佳的学习效果。
6.整体协调的教学方法
声乐教学中需要遵循的一个重要的原则,即是整体协调。也就是需要在全身放松的前提下,把歌唱发声的各个相关部位都充分积极地调动起来。只有在教学过程中自始至终贯彻这个原则,才能够让学生的心理活动和生理活动有效地配合起来,将人类语言所表达的感情融入优美歌声中去。
声乐教学的整体协调性,首先体现在歌唱训练的时候。在歌唱发声的整个过程之中,除了歌唱器官的各种局部调整运动以外,还需要树立整个身体歌唱发声的积极参与意识。在解决学生发声中的某个问题或者某个要求时,只有能够积极地调动整体歌唱的方法,才可以让整体共鸣器官起到内在的联系作用,进而才能使学生完全建立起整体协调的歌唱方法。
在声乐教学中,整体协调还体现在将发声技巧、歌唱语言、完美的音乐以及情感的表现都能够有机地融汇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通过声乐的训练把声、字、情进行完美的结合,最终成为一个歌唱统一体,以此达到人们通常所说的“声情并茂”。
7.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
需要进行因材施教的主要原因就是根据学生不同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音乐基础、文化修养、艺术趣味等,做到教学因人而异。
对于资质不同的学生所采用的教学法:
(1)对才能弱的学生因材施教
对于这类学生,要求教师能够控制适当的教学进度,进行十分形象的声音概念辅导,使其在大脑中确立起正确的声音观念,建立起相对正确的状态,更多地鼓励、积极调动学生们的主观能动性。如果在教学过程中不顾及学生的个别差异以及生理发展特征,对所有学生都采用同一种教学方法的话,就会使这类学生的专业进展缓慢,思想变得消沉甚至出现抵触情绪,使之后的教学工作开展困难,而学生也会因此对学习声乐失去信心。
(2)对聪明的学生因材施教
教师对教材的选择,需要经过反复的琢磨,深思熟虑之后才可以选用,教学的进度不要追求过快,需要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在教学活动中不断地实践探索,深度挖掘学生们的潜能,就能够获得一种比较好的教学效果。否则就会违背循序渐进原则,极有可能使学生的学习过程半途而废。有一些教师太过片面地贪大求难,实行“高难度、高进度”的教学法,这样则极有可能会造成学生的学习负担过重,对于演唱的基本技能不能很好地掌握,其思想包袱往往也会过重,结果则会出现“头重脚轻根底浅”的状况,教学效果适得其反。
(3)对有才华的学生因材施教
每一首歌曲都包含了不同的艺术形象与风格,这也就需要演唱者能够正确表现出作曲家所塑造的良好音乐形象。因此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能够引导学生每演唱一首歌,都做到从分析音乐结构着手,从音乐的主题、发展手法等方面出发,表现歌曲的整体意思。久而久之就能够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完整地表现出歌曲的深刻内涵。
对于有些声乐专业的学生而言,有些可能也没有接触过专门的训练,对刚接触声乐的学生而言,教师则需要遵循学生的实际情况,制订“对症下药”的教学方法。
对于一些曾经受过声乐训练的学生而言,应该让学生进一步接受声音的训练,并以此为基础充分发挥出他们各自的演唱特征。所以教师不但要让学生提高掌握声乐的有关技巧,更主要的是要注意对他们的声音基本功加强训练。
有些学生已经受到过一定程度的声乐训练,教师应该取其之长、补其之短,即保留并发展学生正确美好的声音,帮助学生纠正不悦耳或者错误的发声。同时还需要多布置声音技巧有一定难度的声乐作品,以此来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水准,并且以此获得比较精湛的演唱技巧。
在教学之余,我们经常会从某些老师或者学生的口中听到诸如“这个学生的声音很像某某老师”一类的讨论,这实际上是对教学极为不利的。声乐教师本人是什么样的声部,往往也比较容易把学生往这个声部上带,这种现象固然是存在的,但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则应当克服这种弊端,实事求是地寻找一种能够对学生起到帮助作用的学习方法,深入挖掘学生的个性发展特征,而不可以只凭自己的兴趣与欣赏角度教育学生,从而忽略了学生嗓音的个性化差异。
在声乐教学活动里,因材施教的原则是十分迫切而复杂的,只有渗透到整个教学的过程之中,才能达到我们教学的最终目的。
总而言之,声乐学习就是一门灵活多变的教学内容,它是集知识性与技能性于一体的教学。音乐史论属于既成知识性,我们不可能对其进行任意的改变。如莫扎特的生卒是在哪一年,哪个作品的创作是哪一年等,都是不能改变的。但是每个人在演唱莫扎特的作品时,同一首曲目每个人唱出来的声音都是不一样的,对于音乐的处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此外每个人学习音乐的条件也不相同,即便是对相同的音乐曲目进行处理,也会形成不一样的音乐效果。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段内,或者在不同的心情条件下所演唱的效果也是非常不同的。所以在声乐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牢牢地抓住上述各种教学方法和原则,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达到既定的学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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