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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音乐教育评价研究-范围、理念与原则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音乐教学评价的范围音乐教学评价的范围十分广泛,从广义上讲,音乐教学活动的范围也就是音乐教学评价的范围。在音乐教学评价过程中,人们往往根据不同的需要,在不同的范围内进行着评价。获取这方面评价资料,对于提高音乐教学评价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从这个角度看,必须将学生的学习行为纳入音乐教学评价的范围并认真加以对待。

高校音乐教育评价研究-范围、理念与原则

(一)音乐教学评价的范围

音乐教学评价的范围十分广泛,从广义上讲,音乐教学活动的范围也就是音乐教学评价的范围。在音乐教学评价过程中,人们往往根据不同的需要,在不同的范围内进行着评价。

1.音乐教学结果

对音乐教学结果的评价,是音乐教学评价传统的、最主要的工作范围。音乐教学结果的评价是总结性评价,它着重测定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及提高程度,以及一般能力和学科能力的发展程度等。音乐教学结果的评价可以帮助人们从整体上了解音乐教学的质量,判断音乐教学任务的完成程度和教育标的达成程度。

2.音乐教师的教学行为

对音乐教学结果的评价非常重要,但它只能反映音乐教学的总体水平和质量,不能及时、全面地反映音乐教学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发展变化及其原因,不能及时提供调控信息。因此,评价只局限于音乐教学结果的范围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对处于动态过程中的教师的音乐教学行为进行评价。

对教师音乐教学行为的评价是在动态的音乐教学过程中进行的,因而所得到的评估是诊断性的和及时性的。教师的音乐教学行为是多种多样的,从音乐教学环节的角度看就有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学习成绩的考查与讲评等一系列具体行为。具体行为不同,评价的着重点自然也就不同。例如,对备课行为的评价主要看教师是否认真钻研了教材,是否深入了解了学生,是否在此基础上对音乐教学目标、内容、方法、环境等进行了合理设计,形成了完整的音乐教学设计方案等。对一堂课的评价则主要看音乐教学目的是否明确,音乐教学内容是否正确,音乐教学速度、节奏是否适当,音乐教学方法是否合理,是否有效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是否达到了预先的音乐教学设计要求。对作业布置与批改行为的评价主要看教师布置的作业是否分量适当、难易适中,是否有利于学生巩固、消化所学知识并形成相应的技能、技巧,教师批改作业是否细致、认真,评语是否恰如其分地指出学生的优缺点,能否对症下药帮助学生纠正错误。对教师考试、考查行为的评价主要看教师命题是否科学、合理,评分是否公平、客观,能否根据考试结果提供的反馈信息改进音乐教学,等等。另外,从其他的角度还可以对教师的音乐教学行为进行划分,如还可分出教师的音乐教学设计行为、组织实施行为、课堂管理行为、人际交往行为等。总之,音乐教师教学行为的评价是音乐教学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获取这方面评价资料,对于提高音乐教学评价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3.学生的音乐学习行为

以往的音乐教学评价大多只关心学生学习音乐的结果,在具体评价中往往以对学习音乐结果的评价来代替对学习行为的评价,这种状况不仅缩小了音乐教学评价的范围,而且影响了评价的效果。

在课堂中,学生的音乐学习行为是丰富多样和不断变化的,它们既受教师行为的影响同时又反过来影响教师的行为,即学生的音乐学习行为是在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中变化发展的。通过对学生课堂动态行为的观察、评价,评价者可以获得大量的有助于了解、判定音乐教学现状及其效率的真实资料,以及改进学生学习、提高音乐教学质量的信息。从这个角度看,必须将学生的学习行为纳入音乐教学评价的范围并认真加以对待。

(二)音乐教学评价的理念

1.关注学生,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关注学生,促进发展,不仅是为了检查学生的知识、技能掌握情况,更关注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对音乐学习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音乐教学评价不是为选择适合进行音乐教育的学生,而是为帮助教师创造出适合学生的音乐教育,使音乐教学更关注于学生的成长和进步。

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网络时代到来而导致的知识的无限丰富和迅速增长,传统的以传授知识和技能训练为主要教学目的的音乐课程功能已受到挑战,这就要求音乐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积极的学习态度、良好的音乐学习习惯、创造表现意识和实践活动能力以及积极乐观向上的健康身心品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和储备能量。

2.关注个体差异,实现评价指标和内容的综合多元化

每一个学生,就其个性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音乐学习中的审美感知、审美想象、审美理解和审美情感的培养,无疑不是以个体的内在独特的体验和感受(情绪体验)开始并完成的,而且个体的音乐审美心理状态的整合发展理想人格实质上变现为个体内在的、行为上的倾向性。因为,在欣赏音乐美和创造音乐美的过程中,个体的感觉、知觉、情感、想象、理解与心理能力是高度活跃与协调,并自成一体的。每个个体从智力、能力、性格、志向、专长等方面都是具有必然的个性差异。

因此,评价中要尊重个体审美心理过程的特征与规律,关注个体审美能力差异,注重个性发展。评价内容指标的综合多元化是必须的,应根据学生个性发展、个体差异、个性特点、音乐基础、生活背景、学习环境及家庭影响等多种因素进行客观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相对评价,并且在学生的个性化音乐实践活动中,多角度、多层次、多因素进行多元评价,以期形成学生个体独特性、个性化的审美情趣

由于人类的知识表征与学习方式有多种不同形态,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特定的智力学习方式,所以个别差异在教学中必须受到重视。如果只用单一的教学评价方式来评价教学,这肯定是有局限性的。因此,只有用多元评价手段和多元评价方法来衡量不同的学生个体,才能让学生发挥个体所长,这才是评价的基本目标。

多元教学评价的评价指标和内容是综合多元的,它强调整体性评价、弹性化评价和人性化评价。它既可全面真实地评价学生潜能、成绩成就,又能对教师进行多元评价,包括教师道德、教师对学生的了解和尊重、教学设计的实施、与学生的交流及沟通、教学反思等诸多内容的评价。

3.强调音乐实践,培养学生创造意识和能力

音乐课堂教学过程本来就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参与体验音乐艺术学习的实践过程。不论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达成,还是过程与方法目标的确立,或是知识与技能目标的落实,都要重视学生的实践活动。

由此,音乐课堂教学评价要注重学生情趣、态度、审美品位、价值观是否在学生情感体验的过程中获得;音乐课堂中教师设计的审美实践活动,是否引发学生的参与愿望,并能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主动参与体验、模仿、探究、发现、创造,并以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将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视为整体性音乐实践活动的组成部分。

更值得一提的是,学生积极主动参与音乐实践活动的结果必然是对音乐意义的创造性构建。因此,鼓励音乐创造,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和能力,不仅是音乐实践活动的出发点与手段,更是目的。生动活泼、充满自主气氛的音乐实践活动,会激发学生的表现欲望和灵感冲动,发展想象创造力,增强创造意识。

应该通过有效的教学评价,鼓励学生积极主动思考,并勇于提出能展示个性、表现自我的见解,关注学生创造过程中的独特性、多样性和新颖性。这就要求,评价内容指标更多关注学生的参与创造和实践的过程,而不是特定结果。更不应用唯一的标准和模式来评价不同学生的不同体验和创意。(www.xing528.com)

(三)音乐教学评价的原则

音乐教学评价以审美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音乐基础能力为根本基点,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功能。通过科学的评价,有效促进学生的发展,激励教师进取,推动教育蓬勃发展。在音乐教学评价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差异性评价

音乐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良好途径。学生在参与感受、体验音乐的同时,个性化的审美体验也会渐渐形成,越到高年级,学生的个性差异也越发鲜明,因此,在音乐教学评价中应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从这一观点出发,考查其全面素质与个性特长,给每个学生以恰如其分的评价,这样的评价才是最科学合理的。可在分模块教学的前提下,进行不同内容的评价;可在分层教学的前提下,进行分层评价。如在几个都选择“唱歌”的学生中,其水平可能有很大的差异,有的可能已受过半专业训练,有的则可能仅仅是爱好。教师对基础差的学生允许其在降低难度的情况下进行测评,或允许其再次学习后进行测评;对基础好的学生则可以进行特长加分,以资鼓励。总之,要充分注意到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个性之间的差异,努力做到分层、分段给予恰当的评价,在做好群体评价的同时,善于运用有效的评价机制,做好对专门人才的培养工作及对困难学生的扶助工作。

2.整体性原则

即评价不能割裂时空,要全面连续地从各个方面、过程、层次进行评价。

整体性原则涵盖两个方面:一是评价要涉及不同的角色,即学生、教师和宏观的音乐教育工作,它们彼此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所谓教学相长就是要求教与学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彼此影响。这是评价对象整体性的体现。二是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特定对象,进行历史性对比,才能准确把握其在学习中的进与退,从而有针对性地激励其学习的主动性。整体性要求覆盖面广泛,包含课程目标各个层面和教学的各个领域

整体性还强调音乐与其他相关学科和社会生活实际的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制约的关系。这是课程标准评价的特点之一。音乐与各种相关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又一学习领域。生活是艺术的源泉,音乐创作的灵感来自实践,在进行音乐评价时也要结合生活的点点滴滴,才能更加形象生动,触动人心。社会生活的发展对音乐有着直接的影响。音乐与其他艺术形式如文学、戏曲、美术等姊妹艺术和相关学科是相通的。我们在进行教学评价时,要将音乐纳入艺术与社会生活的整体中去考虑。只有这样全面地评价,才能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为学生形成良好的人文素质,为学生理解音乐、喜爱音乐、学习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3.导向性原则

导向性原则就是方向性原则,也就是说,评价导向性原则就是要引导音乐教学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通过评价应该为学生的音乐学习,为教师的课堂教学和音乐教学工作,为学校和有关领导对音乐教学的领导工作,以及为音乐学科课程的进一步建设和发展指出明确的前进方向。

音乐课程评价对于学生来说,应该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在音乐学习上的进步,发现和发展自己音乐潜能,建立音乐学习自信心,促进音乐审美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和音乐感受、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音乐课程评价对于音乐教师来说,应该有利于进一步总结、提高自己的教学经验,发扬自己在音乐教学中的优点,找出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促进音乐教学改革,加强音乐教学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教学,提高音乐教学质量。

4.科学性原则

评价的科学性原则要求评价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应以学科发展规律为依据,体现音乐学科人才价值,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音乐审美教育规律。评价指标应具有准确的科学含义和相对独立的内容,科学地确定各项评价及其权重,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音乐教学质量。评价的科学性原则就是评价必须符合教育教学的规律,体现音乐学科的特点。也就是说,评价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必须以音乐学科特点和音乐教育客观规律为依据,体现音乐课程的性质和价值,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音乐审美教育规律。课程价值观、课程基本理念和各项目标应该作为建立评价体系和实施评价的依据和基准。科学性的评价要求评价达到准确、客观、公正。评价和测量要求有较高的效度、信度和鉴别度。这是使评价达到准确、客观和公正的保证。效度是指评价测量能真实地表现出所要测量的事物的程度,信度是指评价测量能够稳定地反映出被评价测量者的实际水平的程度,鉴别度是指能够把水平不同的评价对象区分开来的程度。

随着音乐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国外先进教育教学方法的引入,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愈来愈受到重视,音乐教学已由重技能技巧转向注重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音乐教学评价已从总结性评价向形成性评价转移,从局部评价向整体、综合评价转移,从被评价者的被动等待评价向主动参与评价发展,从重结果逐渐向重过程发展。在评价理论方面,强调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科学精神、积极的学习情绪等综合素质的评价。

5.可行性原则

评价的可行性原则是指评价的指标和方法明晰,易于操作和推广。根据音乐教学的特点,应将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把评价融进教学的整个过程,使自评、互评和他评结合起来,形成生动活泼的良好评价氛围。特别是对于学生的评价,教师要面对多个年级、众多学生,评价的实际操作如果十分复杂就难以实施,这就要求评价必须简便易行。

6.实践性评价

即在师生的音乐实践活动中进行评价活动。也就是说,音乐教学的评价活动可与平时的音乐教学实践活动同步进行。音乐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只有通过音乐实践活动才能体验、感悟音乐,才能展示其音乐能力。在实践活动中,教师能观测到学生的外显行为,了解其实际水平,认识到学生真实的一面。

7.开放性原则

评价的开放性原则是指评价信息要多元化,评价主体扩展化。音乐教学评价要充分利用各种评价源,展开教师与学生的同级、不同级评价,管理者的评价,家长及社会的评价等。

8.发展性评价

教与学的过程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作为教学活动主体的学生,必然在此过程中身心不断产生变化。发展性评价就是以承认学生的进步并促进评价对象发展为目的的评价,即要用发展的眼光来客观评价学生。其中有两层含义:一是根据其以往的基础,观其现有的质量水平,分析其提高的程度。如两位学生目前具有同等水平,但甲同学以前已有这样的水平,而乙同学以前基础较差,则应对乙同学有较好的质性评价。二是依据现有水平预测其发展的可能性,即对具有潜力的学生在评价中给予恰如其分的鼓励,促使学生更好地发挥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曾有一位学生,以前因纪律问题受到音乐教师过多的批评,因此他对音乐课及考查不屑一顾、不予重视,自认为“音盲”。但后任音乐教师发现他音准、节奏都不错,纯属学习态度问题,就对他进行鼓励,指出他不是“音盲”,允许他准备后补考,结果该学生不仅能完整地吹奏教材中的乐曲,而且从此对音乐课产生了兴趣。由此可见,发展性评价是一个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评价,它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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