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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音乐教育研究:教学过程要素及阶段揭秘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音乐教师作为讲授知识的一方,对处于成长过程中的学生有着重要的指导学习的作用。在教学的实施过程中,它主要受学生特点、教学内容、教师自身水平、教学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教学检查与评价又是实现教学目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因素。

高校音乐教育研究:教学过程要素及阶段揭秘

(一)音乐教学过程要素及其相互关系

音乐教学过程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的复杂系统。音乐教学过程的诸要素呈现出一种多向性的特征。

1.音乐教学过程的主体性要素及相互关系

教师是教授活动的主体,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两者都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性要素。

音乐教师是音乐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者,是学生学习的合作参与者和引导管理者。教师以其特有的教学思想、教学观念、教学态度、教学能力、知识结构、个性品质参与教学的整个过程。音乐教学目标的实现,要靠教师去完成。教师在音乐课堂教学中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育者,负担着整个教学工作、教学计划的完成。音乐教师的教学是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的,其教学内容、进度受国家教育方针、教学大纲、学生实际水平和教材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音乐教师作为讲授知识的一方,对处于成长过程中的学生有着重要的指导学习的作用。一名教师教什么、怎么教,直接影响到学生的知识技能水平和思想品质及个性养成,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具有主导作用。

学生是教师工作的对象,是教学质量和效果的体现者,是教学过程中的受教育者,是学习的主体,是教学过程的实施对象。学生以其自身的思想品德、知识基础、心理品质、能力,参与教学过程,实现其认知发展水平从低级向高级、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调动学生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否则教学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教师和学生这对相对独立又联系密切的教学要素,在教学过程中也处于一种相互对立而又相互依存的关系。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学生也要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表现出充分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教师与学生将互教互学,彼此形成一个“学习共同体”。

2.音乐教学过程的条件性要素及相互关系

音乐教学过程的条件性要素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形和无形的特定的教学时空环境,主要包括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两个要素所构成的教学环境。教学的物质条件作为一种有形环境,包括校园内外的环境美化、教室设备、图书资料以及气候温度等,这是教学过程中的客观依据和物质保证。无形的环境,包括社会风气、校风、班风,还有教学气氛、师生和同学间的人际关系等。

教学条件的两个要素是教学活动展开必需的条件,它制约着教学过程。教学的物质条件对教学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当然是不可缺少的;而教学过程的精神条件,对师生双方的教与学的活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良好的人际关系、校风、班风,和谐而热烈的学习气氛都会为教与学的活动不断地提供积极向上的动力。

3.音乐教学活动的过程性要素及相互关系

从教学过程来看,音乐教学的过程性要素包含五个方面的因素。

(1)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既是教学过程的起点,也是教学过程的终点。从宏观上说,音乐教学过程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培养具有良好素质的社会公民,这是开展教学活动的着眼点;从中观上说,是要规定为达到宏观目标音乐学科应完成的教学任务;从微观上说,是要解决音乐学科中的一个学习单元应达到的具体目标,这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着手之处。在教学活动中,上述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教学目的任务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教学目标体系。总之,教学目标的实现过程就是学生学习、发展的过程,也是师生共同努力达到预期发展水平的过程。

(2)教学内容

教学的内容因素体现为音乐教育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系列化教材等。教学内容是学校教学活动中实质性最强的因素,是由一定的思想、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所组成的体系,是教师为实现一定教学目标、在教学活动中使用的、供学生选择和处理的、负载着知识信息的一切手段和材料。它既包括图书教材,又包括视听教材、电子教材以及现实教材;既是教师进行教学的基本材料,又是学生认识世界的媒体。教材可分为有形的(物质的)和无形的(精神的)。不同版本的教材具有不同的编写体例、切入视角、呈现方式、内容选择及图像系统。多样化教材为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特点的学生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现代音乐教学中,课程设置的求实性、课程内容的时代性、课程形态的多样性都为现代教学活动不断增添新的活力,同时也增强了教学内容研究的复杂性。

(3)教学方法手段

教学方法手段是教师为顺利达到教学目标而采用的教学方式、方法以及教学技术、教学组织形式和艺术等。在教学的实施过程中,它主要受学生特点、教学内容、教师自身水平、教学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教学手段的运用对于教学目标的实现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教学的实践和发展过程,是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不断创新、不断丰富和多样化的动力源泉。随着社会形态、生产与科技、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活动的不断变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也不断经历着变革的过程。因此,音乐教师要丰富自己的音乐教育理论知识,提高音乐专业水平,深入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音乐教学方法,学会应用先进的音乐教学设备和教学手段,这样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需要。

(4)教学活动的组织形式

教学活动的组织形式直接影响着教师教学过程的展开与实施。由于音乐学科的特殊性,有班级教学、小组教学、个别教学等不同的教学组织模式,教学的具体目标与任务、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都有着明显的差异。现代教学的实施中,各种教学形式都具有各自的不同功能,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合理配合运用。

(5)教学反馈(评价)

教学反馈(评价)是师生双方围绕教学活动进行信息传递的交互活动。教学反馈(评价)主要靠教师有意识地捕捉来自学生方面的反馈,除了包括测验与考试等的教学评价外,教师对学生学习表现的观察也是捕捉反馈信息的重要渠道。(www.xing528.com)

总之,在音乐教学过程中,这些要素在教学活动中不是孤立的,它们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教学目的起着龙头与导向作用,决定着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共同决定着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形式、教学评价的方式。反过来,教学活动中所采用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形式、教学评价又是为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服务的。教学检查与评价又是实现教学目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因素。教师是整个音乐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和管理者,起主导作用。学生是音乐教学过程的主体因素,是教师工作的对象,是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体现者。在教学过程中,教学环境会对教师和学生产生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但教师和学生也会对环境发生作用。重要的是教师设法控制或适应环境,使其对学生的学习产生有利的影响。同时,教学过程也受社会和家庭的影响。社会的经济政治的需要、生产力发展水平、家庭环境、家长的期望值等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教学过程。教学过程要注意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相互影响与相互一致。上述各教学要素在教学活动中一环紧扣一环,互相协调促进,显示教学过程所能达到的整体效能。

(二)音乐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

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掌握音乐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养的教学要求,音乐教学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基本阶段。

1.感知阶段

音乐教学从感知开始,既符合认识论的规律,也体现了音乐教学的特征。人类认识是由感性认识能动地向理性认识逐步上升和转化的过程。在音乐教学中,认识的主体是学生,他们对音乐缺乏足够的认识;认识的客体是教材,是人类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音乐作品及音乐知识。音乐教学是在教师引导下,通过音乐作品的音响,让学生获得对音乐审美的认知。因此,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必须让学生从感知入手,形成对音乐表象的认识,为下一阶段的理解打下基础。在音乐教学内容中,无论是唱歌、欣赏、奏乐或基本训练,都必须从感知开始。如当前教学的主要内容之唱歌教学,开始必须是学生聆听歌曲的范唱,激发学生的学唱欲望,获得对歌曲的完整音乐印象,然后再进入歌曲的学唱或识谱的感知。音乐欣赏从人们欣赏心理分析,一般都由感知欣赏开始,然后进入情感欣赏、理性欣赏。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学,强调用身体动作来感知基本音乐理论。柯达教育法的柯尔文手势,用不同的手形和高低位置来表示七个唱名的音高,用视觉来辅助听觉的感知。奥尔夫教育法则主张通过拍手、跺脚、捻指等动作,使学生感知节奏。作为时间艺术的音乐,由感知开始是音乐教学的特征。没有感知阶段,无法使音乐教学深化,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感知是音乐技能技巧形成的基础,是发展音乐能力的前提。因此,音乐教学过程中要十分重视开始的感知阶段,教师必须遵循这一规律,采取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引导学生感知音乐。

教师通过示范,借助直观教具、生动的语言、实践练习等,引导学生在感知阶段获得感性认识。示范有歌唱、奏乐、视唱,包括欣赏曲的初听等内容。在形式上,有条件的最好是教师示范,限于某种条件(音乐教师不可能是音乐各方面的全能)可以用录音带、录像带等电化教具示范,使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客体,有初步的完整感知,以诱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直观教具包括挂图、有关乐器实物、投影幻灯片、录像带、教学卡片等,可从视觉上帮助学生感知教学内容。同时还包括参观、访问、听音乐会等直观性教学活动。教师生动的语言描述、设问、分析等,也可以启发引导学生的思维,使学生感知。当然,学生直接参与练习,进行歌唱、奏乐、识谱、练耳等,都由感知开始,然后逐步掌握技能技巧,并形成音乐审美能力。

2.理解阶段

感知只能获得表象认知,教师必须引导学生在感性认知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进入对其本质的理解,这就是感性认识能动地向理性认识的转化。感知与理解两个阶段没有明显的界线,感知的内容不断地充实丰富,并且逐渐反映出本质的特征,就转化为理解。如唱歌教学中,范唱是感知阶段,接下去的识谱对唱歌教学来说,还属感知其音调而已,当学生能积极主动地熟练地把旋律流畅地唱出来,并能按歌曲的内涵表现其情感,这对旋律的学习来说,已经进入本质的反映,也可以说已逐步转化为能动的理性认识了。然而,对整首歌曲来说还未完善,只有当将其歌词也唱熟练,并能自如地表达歌曲的情感,音乐的形象才算完整。这时,唱歌教学才算完成。由感知转化为理解的过程,并为巩固和运用阶段做了准备。理解必须是通过实践,经过独立思考,转化为学生自己的理解。从感知到理解,要依赖音乐的听觉、记忆等心理活动,要通过练习与实践,在实践中验证所学的知识是否理解了。在音乐教学中,练习实践是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所在。理解在音乐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发展创造性思维和独立学习能力的中心环节。因此,它是教学过程各个阶段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阶段。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思维能力,引导他们进行比较、分析、综合,做到融会贯通地理解音乐教学内容,使学生逐步掌握规律性的知识。

3.巩固阶段

人类的认识必须经过反复实践才能巩固,这是认识过程中的规律。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从感知到理解,初步掌握了所学到的音乐文化知识和技能。但由于历时短暂,他们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是很不牢固和不熟练的,往往容易遗忘。教师必须及时引导学生进行深刻的领会,反复体验与记忆,做必要的保持和深化工作,以巩固学生所获得的音乐知识和技能。

初步的巩固,是再现刚刚感知的内容,其目的是防止遗忘已获得的知识。巩固工作贯穿于音乐教学过程的始终,在新的知识与技能的感知形成后立即进行。随着教学的逐步进展,由感性到理性转化,巩固也随之深化。

巩固还应包含一定的交流与反馈。无论是感性认识还是理性认识阶段,合理的检验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系统的检验是教学过程继续前进的基本条件之一。

巩固工作是教学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是一个反复练习的教学过程。这一过程必须在学生的积极努力下进行才是有效的。我们经常发现,有的教师只进行方法单调的“再来一次”的复习,使学生处于消极被动状态,结果必然是不理想的,有时甚至适得其反。复习应该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新的要求,这样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记忆,保持并深化知识与技能。在教学活动中讲授新知识时,联系已学过的知识进行复习,并在复习已有知识基础上进行新知识的学习,是巩固与深化常用的方法,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温故而知新”。巩固工作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反复的教学过程。正确的、有组织、有目的的复习,能巩固学生所掌握的音乐知识和技能,使知识系统化,使概念更明确,使技能逐步成为自觉的行动——技巧,动作更精确、迅速、熟练。

4.运用阶段

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的知识,对学生自觉而牢固地掌握音乐文化和发展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重大的意义。在实践中运用知识,尤其是在不同条件下,能培养他们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能力。音乐知识的运用往往是在已形成了一定的技能技巧之后。这是脑、手、身体结合起来的活动,对学生的身心发展都会有好处。

知识与技能技巧主要是在实践练习过程中形成的。所谓技能是指受意识支配的掌握和运用专门技术的能力,而技巧是指技能已达到相当程度,非常巧妙熟练。如歌唱是一种受高级神经系统支配的发声活动,正确的姿势是呼吸和发声的前提,呼吸是歌唱的动力,共鸣是音色的加工与音量的扩大,加上正确的咬字吐字形成歌唱。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注意各部分动作的配合协调,形成了在神经中枢意识支配下的歌唱发声练习。通过反复的练习,产生一系列的条件反射,最后达到自如地歌唱发声,便形成了歌唱的技能技巧。音乐知识和技能技巧往往是相互促进,循环往复,不断深化,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发展、运用的。当然,实践也好,练习也好,都必须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要讲究质量和效益,而不是无目的、无止境、盲目的练习,那样只能加重学生的负担,使学生产生厌学的情绪。

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掌握音乐文化知识和技能技巧,最终表现在实践中的运用。在教学中,运用是通过不同的形式进行的。首先是在课堂上的练习,如要求学生视唱短小简易的乐句,这是在学生长期识谱基础上的运用。由于学生已经有了识谱训练,对视唱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识谱知识与技能技巧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所以视唱就有了基础,经过独立思考,可以完成练习的要求。

选修与活动课中的实践运用。学生可将在课堂中获得的音乐知识和技能技巧,按各自的兴趣爱好,选择参加学校的各项音乐活动,如有歌唱特长的学生可以参加合唱队,乃至可以独唱、重唱;有特长器乐的可以参加器乐队的合奏甚至独奏;对创作有兴趣的可以参加创作小组等。这样每个有爱好、特长的学生都可让学到的知识和技能技巧充分得到实践运用。

在社区音乐活动中的实践运用,如参加音乐会。当学生听到课堂上学到过的作品(无论是声乐曲、器乐曲),他们一定更有体验,理解会更深刻。再如参加歌咏比赛、音乐智力竞赛等。从宏观上看,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的音乐教育,对其提高审美能力及音乐文化素养,健全心理具有无可估量的影响,对以后走向社会也有直接或间接的作用。

教学过程的四个基本阶段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各自又有特定任务和相对独立性。在音乐教学中,由于每堂课的教学内容与形式不尽相同,不是每课都必经这些步骤,切不可将此作为呆板的公式看待。在具体教学中,音乐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及学生学习音乐心理发展的规律,从实际出发制订教学过程的步骤,使其更科学合理。

我们对音乐教学过程的规律还探索得很不够,对教学过程的理论问题,学术界也存在不同认识。音乐教学过程既受普遍教育规律的制约,又有其自身的特殊规律。这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教学认识过程,有待音乐教育界进一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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