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魅力、音乐的教化作用就在其本身存在的音响之中,并非通过语言来完成的。要求学生尊重内心的音乐体验,而不是外界强加的所谓“概念化”“视觉化”的主题内容。教师的讲解仅仅应该对作品的创作背景、作者的生平做出相关介绍,从而引导和帮助学生感受其作品意境,而不能用语言讲解音乐,局限学生的想象、联想。“乐与情通”是音乐成为情感载体的最根本原因。我们强调音乐教育要“以审美为核心”,在教学过程中审美的根本方式应是情感的审美体验,不是以获得视觉化的形象与概念为目的。但是,丝毫不反对把视觉化的概念、个人经验、思想理解介入到音乐教学中,更不反对教师采取多种渠道启发学生去理解、领悟音乐。我们可以通过音乐与相关文化的互相作用和影响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同时助于扩大学生的文化视野。因为音乐是人类创造的文化现象之一,是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作为文化的一部分,音乐的存在从来就不是孤立的。音乐与其他艺术形式有着相通的共性,即艺术的形象性和情感性。
当今音乐教育提倡音乐与姊妹艺术相融合,利用多种艺术形式的融合、对照,来感受音乐的独特表现力,深化音乐的审美体验,丰富学生的艺术视野,增加学生的文化积淀。因此,无论教师、学生,都应努力提高自己的鉴赏能力,不断充实自己的生活经历,丰富自己的思想情感,以增强自身的音乐悟性和想象力。作为音乐教学中主导地位的教师,教师的情感态度直接影响每位学生对音乐的态度。音乐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化底蕴和音乐专业素质。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各种形象的教学手段,把音乐作品的创作意图、创作手法和作品的主题、旋律、节奏、和声、曲式结构及艺术表现特征表述给学生,以丰富、明确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引导学生,做到能够说音乐。但绝不是让学生像学习其他知识课一样,单纯记忆教师所赋予的内容,目的在于启发学生领悟音乐。音乐最根本的还是听,音乐是靠内心解读的语言,是模糊不确定的意象化语言。个体的感受性、想象力、知识结构和审美经验都对音乐的个人解读空间发生影响。音乐教师的责任不是讲解音乐内容,而是引发学生的音乐想象,调动学生的音乐思维,打开并扩展学生内在的心灵世界,让音乐在每一位学生心中飞翔。音乐教师要把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参与放在首位,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让学生主动去学、独立思考、自主选择、大胆创新。音乐教师的自我投入是音乐课堂是否成功的关键。音乐教师要想让教学打动学生,首先必须先用音乐打动自己。(www.xing528.com)
教师首先要将情感的纽带抛向学生,将自身融为音乐美的一部分,通过自己的真情、形象、体态、言行等让学生感受音乐课堂美的氛围,运用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将学生不知不觉地引入音乐作品的境界中。音乐教师用真情流露的语言及目光感染学生,让自己的演奏、演唱、舞蹈动作都成为音乐的有机组成部分,学生才会为之动容,用心去体验,达到情感的共鸣,引导学生在积极体验的状态下,唤醒沉睡中的音乐潜能,充分展开音乐想象与联想,提高音乐审美能力。在潜移默化中,使学生的情感受到陶冶,心灵得到净化,人格得到升华,逐步具有真善美的素质,成为和谐发展的现代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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