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对象B2所在的居住院落始建于明代,原来是张店村西官宅(中轴对称四合院住宅)中临街的一跨一进院落,由堂屋、东西厢房(三开间)、门楼和倒座房构成,其平面布局呈标准的传统四合院形式,如表5.4A所示。
民国后期,该院落的原堂屋坍塌毁坏,土改后,西官宅这一进院落分给B2家。原二进院落分给另一家邻居,因堂屋已毁,为方便北边后进院落的邻居从东出入,原B2家堂屋朝东的一部分宅基地划给了邻居。B2家仅余东西厢房和倒座房。这样原有四合院院落经过第一次分化变得不再完整(表5.4B)。
1980年代,B2家分家。大哥分得院落北边的东、西厢房和之间的庭院,B2作为弟弟分得倒座房,并在东西厢房南端建起一堵院墙作为兄弟家的分界线,但院墙留有一道门。大哥家的出入口改在西北方向,并在院落西北搭起一座门楼,因没有灶火房,又在东厢头搭起一座灶火房。B2因没有灶火房,在院墙处搭起一座灶火房。另外由于分得的院落面积太小,他还占据了东跨院邻居的缝隙空间作为茅房、羊棚和猪圈。经过第二次分家原有院落被再次分解,并开始侵占周边的空间空隙(表5.4C)。
后来,由于子女在邻近矿上工作,大哥家搬走了,原有房屋留给B2用,面积一下子增加很多,因而他把占据东边邻居家缝隙空间的猪圈、羊棚空置了。这一阶段由于使用者的变化,分解的院落被再次组合,所侵占的周边其他空间也逐渐回缩(表5.4D)。
表5.4 案例B2家的变化阶段
伴随着院落空间的合并,B2家的行为也产生诸多变化,例如,原在南庭院养的鸡现放到大哥院的鸡笼里,现在只在自己庭院准备饲料,因而庭院干净宽敞很多;原先占用邻居房屋空隙的养殖小屋也空了;而且在原先分隔大哥家的共用院墙上装了一个简易的太阳能热水器。
除了空间改变引起的变化外,B2的家庭结构也发生了改变。原来相依为命的老伴不久前上山(去世),B2如今变为独居,由于没有人帮忙,所以他再没有时间养鸟,原先挂在照壁上的鸟笼不见了。家里少了一个人口之后,老人的生活更简化了。客厅里原有倒置的小方桌,被放置在房中间使用,原冬天使用的大土炉,被移到后墙边,空间也显得宽敞够用了(图5.3)。
本案例说明:
(1)家庭的周期性变化特别是分家造成的院落空间使用者的改变促进了老院落空间的自我演变。院落使用者的改变会引起院落空间的局部改变和使用方式的变化,但这些改变没有影响老院落的整体形态,原有传统老院落经历了分化解构的过程,由于分化家庭本身具有的密切社会关系,分化后的老院落空间又存在转让合并重组的可能。
(2)原有老院落空间的分解不是一个简单空间分解的过程,这一过程伴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并受到社会关系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例如:兄弟分家要分设各自独立的出入口,还需要有各自的灶火房(所以过去分家有“分灶”的说法);兄弟分家虽然用院墙分隔,但院墙留有院门方便兄弟之间的来往和联系。邻居之间空间的分隔要相互照顾到大门和出入口等。
(3)有时候一些个体居住行为并不随居住空间的改变而改变,这些基本生活的空间行为(堂上行为)具有一定的沿袭性,这可能是因为原有空间已经能够满足基本生活要求,例如本案例B2的坐卧、饮食、睡眠等基本生活行为并没有随院落空间的扩大而扩张。但是与生产相关的行为容易转移,如本案例院落合并后大哥家房间并没有被利用,而主要是利用庭院空地空间来养鸡。(www.xing528.com)
图5.3 院落空间合并后B2家的变化
1—鸡圈;2—土灶;3—柴火;4—脸盆;5—大土灶;6—脸盆;7—鸡食盆;8—石槽;9—压水井;10—废土灶;11—缸;13—小方桌;14—土圈灶;15—小煤炉;16—方桌(竖起);17—牌位;18—石条;19—柴火;20—架子车;21—猪圈;22—羊圈;23—木梯;24—绷子床;25—鸡笼。
调查对象A2所在的院落始建于清代,本是临沣寨东朱家的客房和总灶火房,原有隔墙分成内院和外客两部分,分家时属于A2叔叔家。1970年代叔叔家搬走让给A2一家居住后,A2拆除中间院墙,因原有灶房太大又拆除原有土墙灶火房,向东新建砖墙灶火房;1990年又重新翻修正房屋顶,还保持了原有材料和形式。A2后来从事养猪就利用西院墙边喂猪,茅房移到院子里,再后来子女长大再分家把该院分给老三(老三在外打工),A2夫妇实际还是居住在该院堂屋。后来老三回家居住该院堂屋,A2夫妇搬到街对面的大车门老四家(老四在外打工)后,院落不再养猪,但利用南屋和门屋做小生意。
调查发现:
(1)家庭的周期性变化和分家会引起老院落内部空间的改变和使用方式的改变,例如院墙的拆除和附属用房的移位,老院落主要建筑如堂屋屋顶的翻修,但这些改变没有影响老院落的传统空间形态。
(2)家庭从业状态的改变影响了老院落的庭院、门楼、茅子等空间的使用方式,特别是老院落与生产相关的辅助行为经常处于变化之中,老院落的灶火房、庭院、茅子等空间和位置更容易被改变。
(3)老院落内部空间的改变不仅是一个空间的变化,而是一种家庭社会关系改变的体现。
以上传统村落中老院落的演化案例显示:
(1)家庭的周期性变化和分家使老院落的使用者产生变化,并使院落空间和使用方式发生改变,但这些改变局限于院落之内,并没有改变院落整体空间形态,说明院落形式本身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2)使用者之间具有延续性和传承性,有些自发演化没有改变院落主体堂屋的空间形态和行为方式,而是使院落的局部空间和堂下行为产生变化。院落使用者的改变具有一定的社会关联性,多是家庭内部关系的变化,空间的变化和社会关系的变化相互交织适应,由此决定了老院落的演化并非是“突变”,而是一种延续、局部改变或者空置废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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