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萬章上》中説:“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有妻子,則慕妻子;仕則慕君,不得於君則熱中。”[2]孟子將一個人一生的情感歸属作了劃分,有四個階段:“在幼小的時候,就懷戀父母;懂得喜歡女子,便想念年輕而漂亮的人;有了妻子,便迷戀妻室;做了官,便討好君主。”[3]
關於孟子的這段論述,歷代學者的詮釋主要有東漢趙岐的注、北宋孫奭的疏、南宋朱熹的集注數家:
趙岐説:“慕,思慕也。人少,年少也。艾,美好也。不得於君,失意於君也。熱中,心熱恐懼也。是乃人之情。”[4]
孫奭説:“夫人少小之時則知思慕父母,及長知好其女色則思慕其少艾,有妻子則思慕其妻子,至於爲仕則思慕其君,如不得遇於君,則熱中心而恐懼之也,是則人之常情如此。”[5]
朱熹説:“少、好,皆去聲。言常人之情,因物有遷。艾,美好也。《楚辭》《戰國策》所謂幼艾,義與此同。不得,失意也。熱中,躁急心熱也。”[6]
《孟子》一書漢代为六經傳記,五代以後为“十一經”之一。實際上,自唐代起,人们对其已有相當的重視。朱熹作《四書集注》,元仁宗将其列为考試科目,《孟子》在歷代疑經、疑古的思潮中受到的質疑較之他書獨少。作为重要的儒家典籍,詮釋者無論具有何種治學傾向,都极力維護《孟子》全書的主旨,這一點是十分明顯的。同時,詮釋者一方面訓詁字義,一方面詮釋大意,其訓詁與詮釋都努力追求本義,這也是可以肯定的。
具體到孟子的這段論述,大部分文字容易訓解。比如:“少”解为少小,今語为幼小;“慕”解为思慕,對應今語的愛戀;“妻子”今語为妻子及子女;“得”指心中得意,“不得”則为失意;等等。其中較为難訓的是“艾”字,衆家对其説法不一:(www.xing528.com)
清瞿灝説:“按《曲禮》:‘五十曰艾。’疏謂髮蒼白色如艾也。蓋古但訓艾爲白,而白義含有二焉。以髮蒼白言謂之老,以面白皙言則謂之美,同取於艾之色也。《戰國策》魏牟謂趙王曰:‘王不以予工,乃與幼艾。’高誘注云:‘艾,美也。’屈子《九歌》:‘慫長劍兮擁幼艾。’王逸注亦以艾爲美好。《晋語》狐突語申生曰:‘國君好艾,大夫殆。’[7]韋昭注以艾爲嬖臣,乃指男色之美好者。漢張衡《東京賦》:‘齊騰驤以沛艾。’薛綜注以沛艾爲作姿容貌。”[8]
清焦循説:“艾古通乂,亦通刈。《説文》云:‘乂,芟草也,或從刀。’是乂、刈、艾字同。《書·皋陶謨》云‘俊乂在官’,馬、鄭注并云:‘才德過千人爲俊,百人爲乂。’以美好爲乂,猶以美才爲俊,即猶以美士爲彦。乂又爲芟草,故義亦爲絶。宣公十五年《左傳》云‘酆舒有三隽才’,注云:‘隽,絶異也。’隽即俊。美好之爲艾,又如稱美色者爲絶色也。”[9]
清宋翔鳳説:“按《論語》云‘宋朝之美’,而定公十四年《左傳》‘曷歸我艾豭’,亦如《晋語》以艾爲男色之美者。”[10]
雖然訓“艾”意見不一,但并不妨礙解“艾”为美色、女色。
分析孟子的論述,最可注意者有二。一是孟子將一個人一生的情感歸属劃分为四個階段。和西方觀念或一般社會觀念比較,西方學者瞭解到人有“戀母情結”“戀父情結”很晚,而孟子將喜歡年輕漂亮的女子和喜歡妻子兒女分作两個階段,尤其帶有“開放”的意味。至於孟子所論述的人的情感歸属的第四個階段“愛戀君主”,則是西方完全没有的觀念,純为東方特色了。
二是孟子將人的情感歸属均視为本性、本能,即所謂的“人之情”、“人之常情”或“常人之情”,而非西方觀念或一般社會觀念所説的以愛情为人類一種“高級精神”。《孟子》一书有过这样经典的论断:“告子曰:‘食色,性也。’”可見將情感視为本性是中國古代學者的普遍觀念。中國古代學者無論主張性善還是性惡,實際上都將人的生存需求視为本性,另將人類的社會制度即人文創造視为高於人的本性。主張性善是要人“求其放心”而重歸良知,主張性惡是要人勵行更改、自我鞭策。“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進化論是以肯定人類本性为前提的,但中國古代觀念則是或激烈或委婉地對人類本性表示出了“不信任”。社會不可能自动轉好,“養而不教”,古代最重視的還是後者,儒家尤其首重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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