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又称“脚色”,原来指的是戏剧舞台上的特殊人物。20世纪20年代,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米德(G.Mead)首先将角色概念引入社会心理学理论中,称为社会角色。社会角色是由人们的社会地位决定、为社会所期望的行为模式,包括三种基本含义:一是一套社会行为模式,每一种社会行为都是特定的社会角色的体现;二是由人们的社会地位和身份所决定的,角色行为真实地反映出个体在群体生活和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三是符合社会期望的,按照社会所规定的行为规范、责任和义务等去行动。任何一种社会行为,不仅反映出角色扮演者的社会地位及身份,而且体现出个体心理、行为与群体心理、行为及规范之间的相互关系。
角色扮演,是指角色承担者按其特定的地位和所处的情境,遵循角色期待所表现出来的一系列角色行为。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地位和背景不同,受不同社会角色期待的制约,就规定了人们各自不同的行为规范和不同的角色扮演的方式。角色扮演能否成功,一方面取决于角色扮演者对自己在群体中所处地位的认知是否准确,对角色期待的把握是否得当;另一方面取决于扮演者的角色技巧运用得如何。衡量角色技巧的高低有三个维度:一是角色扮演数量,若角色扮演者在各种情况下都能成功扮演不同角色,则说明角色扮演的技巧娴熟;二是角色扮演者进入角色的程度要适宜,不可过强,也不可过弱;三是角色扮演的时间长短,有些角色无须花费很长时间,而且在时间上也是不连续的,有些角色则需花费很长时间和经过很大努力。任何一个人所扮演的角色若符合其角色地位所规定的角色规范,即合角色行为,此扮演就是成功的;反之,则为不合角色行为,此扮演则是失败的。有时也可以把角色扮演理解为个体把自己置身于他人位置上,按照他人的角色规范行事的过程。(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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