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河南、甘肃、广东等7个省份分别开展水权确权和交易试点。试点省份按照试点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可贵的工作经验。在水权确权方面,依法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应严格核定取水许可水量进行确权;依法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通过发放水权证进行确权。在交易方面,此次水权交易试点达成了多单交易意向。其中,石羊河流域开展农户间水权交易208起,交易水量595万m³;新密市与平顶山市首宗区域水权交易在国家交易平台成交。
水权交易试点的第一项内容为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这是水权交易流转的前提,也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水权交易的成败。在7个试点中,宁夏、江西和湖北三省区试点的主要内容即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但侧重和要求各有不同。
试点的第二项内容为开展水权流转,因地制宜探索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积极培育水市场,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平台。在7个试点中,内蒙古、河南、甘肃和广东4个省区开展水权交易,具体内容见表9-1。
表9-1 各省份水权试点内容
续表9-1
试点的第三项内容为水权制度建设。水利部要求试点地区出台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等方面的制度办法,明确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的方式方法、规则和流程,建立水权交易流转的价格形成机制、交易程序和规则,明确确权登记与交易流转的监控主体、对象与监管内容等,保障水权工作有序运行。
水权改革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破解水资源瓶颈问题的重大举措。中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不少地方用水量已接近甚至超过用水总量控制上限。当前中国用水效率总体不高,特别是农业灌溉用水方式较粗放。建立健全水权制度,明确取用水户对节约出来的水资源的收益权可以节约出大量宝贵的水资源,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有效缓解一些地区的水资源瓶颈问题。各地在水权确权的基础上,培育水权交易市场、创新水资源配置管理,不断深化水权改革。
经过多年积极探索,全国7个水权试点初步形成了流域间、流域上下游、区域间、行业间和用水户间等多种水权交易模式。各试点地区采取用水户直接交易、政府回购再次投放市场等方式,积极探索开展了跨区域、跨流域、跨行业的水权交易,为全国水权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水权交易经验。
广东省紧紧围绕《广东省水权试点方案》确定的五大主要任务进行周密部署,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各项工作基本圆满完成。主要包括:(www.xing528.com)
(1)初步构建水权确权机制
《广东省水权交易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广东省水权交易分为取水单位之间转让取水权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之间转让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两种类型,水权确权对象主要为区域水权和取水权。目前广东省已经按照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和行政区用水总量双控制的原则,确定了流域和行政区的水资源使用权,完成了区域水权确权。
(2)完成区域间水权交易
试点期间,广东省完成了东江上游惠州市和下游广州市行政区之间的水权交易,启动了东江上游河源市和下游广州市行政区间的水权交易,探索省级储备水权向东江流域内深圳和东莞市有偿配置试点。目前,广东省顺利完成了纳入试点方案的潜在项目交易,既解决了东江下游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地区的工业企业新增用水需求,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又实现了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拓宽了上游地区农业节水改造资金投融资模式,提高了节水内在动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水资源市场优化再配置的目的,开拓了东江流域“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格局。
(3)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水权交易规则和流程
广东省根据《广东省水权试点方案》要求,以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为依托,制定了水权交易规则和流程,开展了水权交易政策宣传贯彻和市场培训,引导和鼓励区域和取水户积极参与水权交易并组织开展了规范、有序的水权交易活动。
(4)建立水权交易信息化管理体系
广东省根据《广东省水权试点方案》要求,以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为依托,加快有交易需求的农业灌区计量监控建设,建立了水权交易监控系统和水权交易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交易双方取水量的在线监控,为水权交易提供监管保障。
(5)建立水权交易制度保障体系
根据《广东省水权试点方案》要求,广东省建立了水权交易制度保障体系,包括建立水权交易法规体系、水权交易监督管理体系和水权交易论证技术体系,有效保障了水权交易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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