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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责任伦理研究:构建总体设想

时间:2023-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个‘善’的制度,是一个系统、完整、自洽的制度体系。”在这三个基本因素中,第一个因素是关于“善”的制度的基本性质、特质的规定,标识其是一个现代性的社会关系及其结构。第三个因素则是关于“善”的制度运行演进规律特质的规定,标识其自身是一个有序生长的开放性过程。一个善的制度应当具有好的执行力,同样好的有执行力的制度必定能促使制度的更加完善。

传媒责任伦理研究:构建总体设想

现代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又可谓“匿名社会”,因此较之道德,健全的制度更能保障和优化这种陌生的缔结关系。如前所述,当前我国传媒领域的责任制度建设出现责任制度匮乏和责任制度滥用二者并存的现状,这也是纵容传媒领域道德频频失范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建立健全合理、公正的传媒责任制度体系是保证传媒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个‘善’的制度,是一个系统、完整、自洽的制度体系。”[2]完善的制度包括政府、行业和社会组织的管理规定,是传媒运行过程中各种规则的集合;完善的制度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整个社会系统各层次、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在制度的设计过程中,最重要的或许不是这一制度内容能有多详尽科学,而是在于制度与制度之间是否能够相互协调、配合,共生出良好有序的社会环境。制度设计者既要注意到制度的独立性又要保持制度的关联性,如果一个制度与其他制度之间不吻合、不匹配,那么即使自身再完美,充其量也只是个摆设,最终会失去丧失执行力,成为一纸空文。

多年来,有关媒体的职业道德准则和条例规范出台了不少,但有限的条规面对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频频涌现的问题时总是力不从心,充分暴露出制度设计的领域局限性。从政府管理部门,到民间社会组织;从文化部门的明文规定,到执法部门的法规出台;从政治方向的严格把控,到经济行为的强行约束;从监管新技术的研制开发,到行业领域的职业规范;从职业教育的机制完善,到公民媒介素养的培训强化,我们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备的、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体系,而不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一个“善”的制度至少应当具备三个基本因素:第一,从存在论角度言,它应是一个基于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利的多元平等制度,这种制度能够公平地分配社会基本资源;第二,从人性论角度言,它应能够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利益分配方式,有效地防止人性中弱点的破坏性作用,并能够将这种人性的弱点有效地转化为积极力量,使之成为社会成员创造新生活、建设新世界的内在动力;第三,从运行的角度言,它应是一个自身运行及其演进变迁有着稳定基本规范的制度。在这三个基本因素中,第一个因素是关于“善”的制度的基本性质、特质的规定,标识其是一个现代性社会关系及其结构。第二个因素是关于“善”的制度的人性或基本功能的规定,标识其是一个合乎人性健康生长的环境。第三个因素则是关于“善”的制度运行演进规律特质的规定,标识其自身是一个有序生长的开放性过程。[3]在现实生活中,公正有效合理的社会制度能够惩恶扬善,促进完美德性,救赎腐化堕落,相反,不合理的制度设计很可能容易形成“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

一个善的制度应当具有好的执行力,同样好的有执行力的制度必定能促使制度的更加完善。(www.xing528.com)

首先,要明确责任的分配制度。每一个参与大众传播活动的人,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在传递和分享信息的过程中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又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都是由其在大众传播活动中的地位和角色决定的,也就是说社会制度本身应当负有责任。合理的制度安排需要明确道德责任和道德权利的内容,也决定了责任履行的好坏程度。因此,针对传媒领域的种种失责和责任推诿现象,首要环节就是明确传媒组织、传媒从业者以及每一个传媒个体的身份角色,通过刚性的制度规范使权责关系更加明晰。明确和细化各岗位、各层级、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具体内容,保证责任具体到人。当然,责任分配制度设计的初衷是激发责任主体的内在道德需求,提升道德人格,因此,责任分配制度的安排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合理、公正、科学的原则。

其次,要强化责任监督机制。监督既包括自我监督又包括外界监督,这里的责任监督机制指的是外部监督。近年来我国传媒领域权力寻租、媒体腐败现象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其主要原因就是现有的执行机制缺乏时效性,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一方面,责任失范往往对应的是权力的滥用,因此责任监督机制也是对权力的监督。另一方面,通过外部的责任监督机制能够促使责任主体道德人格得到从不自觉到自觉的提升,实现他律到自律的转化。

再次,要健全责任评估和激励赏罚制度。责任不仅是一种外在的规定,更是责任主体内在的道德需要。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行为动机受到自我价值追求的内在驱动和奖惩刺激的外部驱动。因此,依据一定的价值准则对责任主体的道德行为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明确的奖励和惩罚机制,是较分配和监督机制更为积极有效的责任保障制度。赏罚制度的内容既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层面的,赏罚的手段既可以是激励引导型的也可以是强制制约型的,但赏罚的宗旨只有一个,就是通过培养人的责任意识、树立责任理念、形成责任道德品质、履行道德责任行为,从而满足责任主体的道德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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