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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子研究:坚白之物德与墨经同异

时间:2023-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二观念复加联合,方能构成坚白相涵之全石。更计当时,除《墨经》公孙外,如相里勤、五候、苦获、已齿、邓陵子诸人,或各有其坚白之论,且言人人殊。以余蠡测,或指诸子之言坚白,与《墨经》同异而言。惟言坚白一义发生在墨子以前,尚属疑问。盖龙以石为主位,而石之或坚或白,又重在独指,是以无论如何举之,得其二而不及三焉。总合两家所论,坚白同为石之物德。

公孙龙子研究:坚白之物德与墨经同异

庄子·齐物论》“故以坚白之昧终”,司马彪注曰:“公孙龙有淬剑之法,谓之坚白。”崔譔释同。又云:“设矛伐之说为坚,辩白马之名为白。”其解坚白,均失支离。一石之中涵坚与白,自常识视之,坚也白也,合而成石,初无疑意。公孙则言白与石可合,以目察石,而能得白也。坚与石可合,手抚石而能得坚也。坚白石三者不可合,因目得其白,不得其坚,手得其坚,不得其白。目察手抚,前属视觉,后属触觉,共为二事;混而成一,则失其真。复次,以目察石,以手抚石,最初但有简单之感觉,不知为白为坚。继由神经传达于脑,经一度之默证,其得于目者始发生白之观念,得于手者发生坚之观念。此二观念复加联合,方能构成坚白相涵之全石。其事微忽迅速,常人之识,盖于坚白二念联成之后,浑言其全。公孙之论,系于坚白二念未合之初,析言其微,推本还原,义自了然。复次,坚白之义导源《墨经》,门下述之,公孙即为述者之一。惟其论旨则与《墨经》异趣。《经说下》云:

见不见,离;一二不相盈。广修坚白。

抚坚得白,必相盈也。

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石。故有知有不知焉,可。子知是,有知是吾所先举,重。则子知是,而不知是吾所先举也,一。以上均依梁任公校本。

归纳上述诸义:《墨经》以坚白同囿于石,虽有知与不知,然于一石之中二者固能相盈也。公孙则以坚白在石,彼此各离:谓之坚石则可,谓之白石亦可,谓之坚白石则不可。是以一石之中二者不能相盈,与《墨经》之旨道成反对。《庄子·天下》篇称“相里勤、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获、已齿、邓陵子之属,俱诵《墨经》,而倍谲不同,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是公孙既言“坚白”,且于篇中迭为辩难之词,与庄子所述不无吻合,当亦在“俱诵《墨经》而倍谲不同”之列。参看《叙录》。更计当时,除《墨经》公孙外,如相里勤、五候、苦获、已齿、邓陵子诸人,或各有其坚白之论,且言人人殊。所谓“坚白同异”,解者多以“坚白”为一事,“同异”为一事。以余蠡测,或指诸子之言坚白,与《墨经》同异而言。因相里诸人各尊《墨经》为圭臬,其论坚白每以自身之说与《墨经》相“同”,更以他人之说与《墨经》为“异”,自是非人,互相排抵。《韩非子·显学》篇曰:“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以彼证此,其迹可见,故曰“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也。吾人推绎至此,可得一附带论证:即近人如胡适之疑《墨经》为公孙龙辈所作,见所著《中国哲学史大纲》。而梁任公以龙等有所附加,是也。见所著《读墨经余记》及《与胡适之书》。使所言果确,必《墨经》与龙之主张能沆瀣一气;今乃时时发现其矛盾之点,公孙非愚,断不另为异己之论,假名《墨经》,或拊缀其意,以自树敌也。故《墨经》一书,谓为公孙以外之人伪托,或尚可信;若谓出自公孙,则于事理违矣。

按:本篇草成后,见《东方杂志》载栾调甫君《梁任公五行说之商榷》一文,言其所著《读墨经校释》论坚白一义有离盈二宗,与余说不谋而合。当时未读栾君原著,不识树义何若。顷见汪馥炎君《坚白盈离辩》,始悉其恉。汪君述栾君之意曰:“坚白为最古之辩论,与后世名家关系甚大。据《庄子·天地》篇,孔子问老聃,曾说‘辩者有言曰,离坚白若县㝢’,此言发生,当在墨子以前。盖辩者离坚白,则石之坚与白两者分隔,成为独立,如宇与久然,吾名此一派为离宗。墨子为首先反对离宗者,其意以为坚与白同属于石之内,既无一处不坚,又无一处不白;即是坚无不白,白无不坚; 坚与白,相盈而不相外矣。故又立宇久不坚白,坚白无宇久之言。以破辩者‘若县㝢’之喻,吾名此一派为盈宗。”按栾君所述,诚为卓识。惟言坚白一义发生在墨子以前,尚属疑问。因《庄子·天地》篇之资料是否可信,亦一问题。测其词意,或系引用当时辩者术语,托之孔、老以申论旨,亦未可定。(按《天地》篇原文云:“夫子问于老聃曰:‘有人治道若相放,可不可,然不然。辩者有言曰,离坚白若县㝢。’”栾君据此,认孔子之时已有坚白之说。但同书《秋水》篇,公孙龙自云:“合同异,离坚白,然不然,可不可。”与孔子语词略同。是此诸义似为当时辩者之术语。《庄子》一书对名家诸多贬辞,并每捏造事实以炫其辞,如《秋水》篇龙与魏牟问答之语,即属此类。《天地》篇所述,殆与相同,不必坚白之说真出孔子之口也。但未见栾君原著,是否尚有他证,仍不可定,存此待考。)惟所析盈离二义,鞭辟入里,最为确当。又汪馥炎君对此亦曾诠次两家不同之义,共为四项,其言益审。惟第三项仍沿用胡适训“离”为附丽之义;胡氏诠释未当,已见本篇后文,汪君所释,兹亦从略。仅将其余三证附后,用资参考:

公孙龙子之谈坚白,可二而不可三;然墨家则二之三之皆可也。何以龙许言二,而不许言三乎?盖龙以石为主位,而石之或坚或白,又重在独指,是以无论如何举之,得其二而不及三焉。今观其言,一则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再则曰:“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视与拊,仅与石相关,而视、拊不相关;故可曰坚石、白石,而不可曰坚白石。若墨家,则以坚白本相盈,重指之兼与衡,而不重指之独,譬有一物于此,独指其白,而不指坚;但离坚,而白亦不能独传。所指为何?意殊未皎。故就坚白言,则指坚含白,指白含坚,是指一而兼二也。就石言,则指石而含坚白,是指一而衡三也。龙以坚白离,故可二不可三;墨以坚白盈,故曰以二三;此两家盈离不同之 辩证一。

公孙龙子之谈坚白,重在以名取。而墨家则以为有所取,必有所去;取为可知可见,去为不可知不可见。然知与见,皆对人而言之,非对物而言之。对人言,“虽不能而不害”。故墨家曰:“智与不智相与可。”对物言,则得其白,得其坚,所得者一,不能两知两见。故公孙龙曰:“知与不知相与杂,见与不见相与藏。”总合两家所论,坚白同为石之物德。在墨家之意,不以人之知见与否,得其一而损其一,是以取名而不害实。在公孙龙之意,则非彼无石,非石无所取;所取者为物之一名,而非能尽物之性。名家以名求胜人,是亦一失。此两家盈离不同之辩证二。

此外更有一证,今本《公孙龙子》原名《守白论》,至唐人作注,始改今名。既曰守白,则言离不言盈,意更可见。

坚白石三,可乎?

曰:不可。

曰:二,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

目得白而遗坚,举白合石,只有白石,其数二也。手得坚而遗白,举坚合石,只有坚石,其数亦二也。并坚与白,涵之石中,目手不能交得,无坚白石之存在,即不能合名为三。

“二可乎”,《道藏》诸本与此同。陈本作“一”,注云:“一当作二。”

曰:得其所白,不可谓无白;得其所坚,不可谓无坚:而之石也之于然也,非三也?

“之石”,“之”字假借为是。《诗·桃夭》“之子于归”,《尔雅·释训》:“之子者,是子也。”又“非三也”,“也”与“耶”通借互用。此节为宾难之词。以坚白同囿于石,既得白矣,于得坚之时虽不同时得白,不可谓之无白。既得坚矣,于得白之时虽不同时得坚,不可谓之无坚。凡上所云,皆此石之实,有以使然。夫既兼有坚白矣,合之于石,宁非三耶?

曰: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无白也。

此为答辞。以万汇表德,其接于官觉者,各因所司而示异。以目视石,只能得白,不能得坚,于目视之中固无坚也。以手抚石,只能得坚,不能得白,于手拊之时固无白也。分而求之目手,一坚一白,所得各异;既为异矣,宁能混一?末句“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证之上文,疑当为“而得其所坚者”。遗一“者”字,衍“得其坚也”四字,涉上句错简。俞荫甫曰:“此当作‘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抚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所坚者,无白也’。文有脱误。” 按:俞说窜改过甚,恐失真。

“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陈本“坚”下有“者”字,无“得其坚也”四字,与原文鄙校正同。可证俞说之非。参看鄙注原文。

曰:天下无白,不可以视石;天下无坚,不可以谓石。坚白石不相外,藏三可乎?

白为石之色,无色不可以视石。坚为石之质,无坚不可以得石。是坚白石三者绝不相外。今以白石并举,坚石并举,仅及其二,藏其第三者可乎?此节宾再诘难。《墨经》:“坚:相外也。”《经说》:“异处不相盈,相非,同排。是相外也。”此言“不相外”,即彼此相涵不离之意。参看《墨子间诂》本条注及《墨经校释经上》六十二条。

曰:有自藏也,非藏而藏也。

目不见坚而坚藏,手不得白而白藏。是目手各有所限,不能交遍。其藏也,系自然而藏,非故欲藏之始藏也。此节主再答辩。

曰:其白也,其坚也,而石必得以相盛盈。其自藏奈何?

俞荫甫曰:“‘盛’,衍字也。谢注云:‘盈,满也。其白必满于坚石之中,其坚亦满于白石之中,而石必满于坚白之中,故曰:“必得以相盈也。”’是其所据本无盛字。” 按:俞说是也。《墨经》及本书多言“相盈”,似为当时名、墨术语,此言“相盛盈”,证“盛”字为衍。本节宾再诘难。言白坚二事同涵石内,既得其石,白坚连举;藏无所寄,何由自藏?“盈”有函意。《墨经》:“盈:莫不有也。”梁任公释“相盈”为“相函”,义极允当,兹从其释。

曰: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不见离,一一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

此节微有讹夺。孙诒让曰:“《墨子·经下》篇云:‘不可偏去而二。说在见与俱,一与二 。’《经说下》篇云:‘见不见,离;一二不相盈。’正与此同。此‘一一不相盈’,亦当依《墨子》作‘一二不相盈’。” 按:孙说甚审。俞荫甫曰:“‘不见离’一句,当作‘见不见离一’。盖言得白失坚,得坚失白;有可见之坚,即有不见之白,有可见之白,即有不可见之坚;有见者,有不见者,是见与不见离也。故必合见不见言之,乃不相藏耳。今举其见之一,则离其不见之一;举其不见之一,则离其见之一。是无论见不见,则皆离其一也。离其一,则所有者一而已矣。一则不能相盈,故离也。”近人胡适之斟酌孙、俞两说,校本文如下:(www.xing528.com)

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见”不见离,一二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中国哲学史大纲》第八篇第五章。

按:原文“见与不见离”下之“不见离”三字,疑涉上文而衍。原文“一”,当如孙校“一二”,但“一”字似不应连上读,拟校如下文:

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一二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

此段申详“藏”意。以目得其白,手得其坚,白可见,坚不可见。于目见之时,不能得坚,是与不见离矣。何以故?一二不相盈故。于石一也,坚与白二也,是为一二。由石之一,不能盈有坚白之二,则不得不离;离而不可得见,犹如匿藏,故曰“藏”也。复次,本节“离”字涉义重要,胡适之释作附丽之意,如云:

从前的人把这一节的“离”字解错了。本文明明说“离也者,藏也”。古人的离字本有附丽的意思。《易·彖传》说:“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礼记》有“离坐离立,勿参焉”的话。白是所见,坚是所不见,所见与所不见相藏,故可成为‘一’个坚白石。若是二,便不相盈了。所以两者必相离,相离即是相盈,即是相藏。见《惠施、公孙龙之哲学》。《中国哲学史大纲》词略同上。

按“离”字仍当作分离解。胡君释作附丽,似涉《墨经》而误。坚白在石,《墨经》主盈,参看篇首《叙录》。如云:“见不见离;一二不相盈。广修坚白。”“不”字为牒经标题之文,当改移段首。参看《墨经校释》。是以一二相盈,如广修之于方,坚白之于石。既相盈矣,则见与不见之“离”字解作附丽,适协论旨。而公孙之说坚白,与《墨经》相反。义详前。其意以坚白在石,不能相盈;既不能盈,而又以白为可见,坚为不可见,谓其能相附丽,则与论旨冲突矣。故此“离”字在《公孙》本书仍宜解作分离,方与义洽。如云:“一二不相盈,故离。”既不相盈,乃有分离之可言,若相附丽,则曷为不相盈乎?又下文宾反诘曰:“坚白域于石,恶乎离?”若所用“离”字不作分离解,则上句域字又如何应照?《白马论篇》云:“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是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所用“离”字均作分离解。以彼证此,足洞其恉。又《庄子·秋水》篇引公孙龙语曰:“龙少学先王之道,长而明仁义之行,合同异,离坚白。”窥其语味,上言“合同异”,下言“离坚白”,以离对合,当为分离之“离”,可断言矣。胡氏解作附丽,牵就下文心神作用之说,参看原文。不识彼端所论,另为别义。详见后。亦非如胡氏所云,殆因误致误也。

曰:石之白,石之坚,见与不见,二与三,若广修而相盈也。其非举乎?

此节宾再诘难。言石白可见,石坚不可见,白石坚石为二,白坚与石为三。若二若三,如广修之相盈也。举以拟实,宁非正举?广宽修长,合成平面。既言平面,不能离广取修,不能离修取广;犹石含坚白,既取此石,即不能舍坚言白,或舍白言坚也。

曰: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坚焉,不定其所坚。不定者兼,恶乎其石也?

白为通色,不能以白而定其所白者为何物。坚为通质,不能以坚而定其所坚者为何物。则是白也,坚也,性各不定。兼二不定,而谓其必定,并名其所定者曰石,则根本乖舛矣。安有石为?石既不立,乌知坚白之相盈于中耶?此节主再答辩。“不定者兼”,与《指物》篇“是兼不为指”同一句法,应参看前释。谢解多误,不可从。

“物坚焉,不定其所坚”,《道藏》诸本与此同。陈本“不”上有“而”字。

“恶乎其石也”,“其”,《道藏》、守山阁及陈氏各本均作“甚”。陈兰甫曰:“‘甚’,当作其。”

曰:循石,非彼无石。非石,无所取乎白石。不相离者,固乎然其无已。

“循”,通“楯”。今抚楯字以“循”为之。《汉书李陵传》“数数自循其刀环”,注:“摩顺也。”此节宾又难主。言石由坚白而成,若无坚白,其质已去,以手抚石,石复何有?然因有石故,白始有托,方成白石。设若无石,所托先失,白石何取?准是以谈,坚白与石,彼此相待;无坚白则无石,无石则无坚白,名虽有三,实只一体,故曰:“不相离。”“不相离者固乎然”,犹言“固然其不相离”。“其无已”三字无解,疑有脱讹。

曰:于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于石,故有知焉,有不知焉;有见焉,有不见焉。故知与不知相与离,见与不见相与藏。藏故,孰谓之不离?

既言坚白而同在一石,抚坚可知,抚白不可知,其不知者与知者相离矣。使果不离,曷不同时并知?视白可见,视坚不可见,其不见者与见者相藏矣。使果不藏,曷不同时并见?此节主述坚白互相离藏之理,以答宾难。谢希深曰:“坚藏于目,而目不坚,谁谓坚不藏乎?白离于手,不知于白,谁谓白不离乎?”晰理亦允。“藏故”,意言“因藏 之故”。

曰:目不能坚,手不能白。不可谓无坚,不可谓无白。其异任也,其无以代也。坚白域于石,恶乎离?

“任”,训“职”,训“用”。“异任”,言手目之职责作用不同,谢释“所在各异”,非也。此节意言目不得坚,手不得白,系以手目之职司各异,不能相代。其实坚白统域一石,虽不同时兼得,然不可因其不能视也谓之无坚,或以其不能抚也谓之无白。此又反驳主言坚白相离之理。

曰:坚未与石为坚,而物兼未与为坚。而坚必坚其不坚。石物而坚,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

此节释坚藏。俞荫甫曰:“‘物兼未与’,当作‘兼未与物’。此言坚自成其为坚之性耳,非与石为坚也。岂独不与石为坚,兼亦未与物为坚也,而坚必坚。其不坚者,如土本不坚,陶焉则坚;水本不坚,冰焉则坚,如此则其坚见矣。今以石之为物而坚,天下未有坚于此也。坚其坚者,坚转不见,故曰‘坚藏’也。” 按:俞说大致允协。原文“天下未有若坚”,意言石本无坚,得坚而坚成,其所以成坚之坚性,不可出示,故曰“未有若坚”,亦即所谓“坚其坚者,坚转不见”之意。俞说 “未有坚于此也”,未当。

白固不能自白,恶能白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则不白物而白焉。黄黑与之然。石其无有,恶取坚白石乎?故离也。离也者因是。

此节释白离。言白而不能自白,即不能白石与物。白而果能自白,则不借他物,可单独自白。若黄若黑,其理同然。如此白既外石而立,天下未有无色而能见之石,则石复何有?又安取于坚白石乎?此以白能自白,证与石相离之理。

力与知果,不若因是。

谢释“果”谓“果决”,非也,按即结果之意。言上述坚藏白离之旨,以智力求之,结果终不外是,不若因其自然之为愈也。“知”,通“智”。

且犹白——以目、以火见。而火不见;则火与目不见,而神见。神不见,而见离。

孙诒让曰:“《墨子·经说下》篇云:‘智以目见,而目以火见,而火不见。’此文亦当作‘且犹白以目见,目以火见,而火不见’。今本脱‘见目’二字,遂不可通。”按:孙说是也。“犹”,通“由”,释见前文。火即光明之意。言白由目见,而目不自见,由光乃见。光不见白,由光而见之目,又何能见?是倶不见矣。若是操其枢者心神,以神见矣。然神之为用,究属空灵,人不能见神也。不可见,故见离;见离,故白离。胡适之以神见解“离”为附丽之意,不知此言神见,仍以神之不见证见之分离。结句词旨甚明,非附丽也。参看前节及胡氏《惠施、公孙龙之哲学》《中国哲学史大纲》。

坚——以手,而手以捶;是捶与手知而不知,而神与不知。神乎,是之谓“离”焉。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

此节文句不完,疑有捝讹,大旨仍如上文。前述白离,此述坚离。意言坚以手知,手以捶知,捶不知坚,其由捶而知之手,安能知坚?故曰:“捶与手,知而不知。”若是,则神知矣。然神知无形,何由知神?故曰“神与不知”。不知则知离,知离则坚离。统上坚白二义,归知见于神,而神又无从知见,藉证离旨,则所谓离者皆神之作用也。故曰:“神乎,是之谓离焉。”末言上述离旨为天下事物所同,故独以此为正。其云“离也者天下”,句法与《指物论》“非指者天下”相同。谢希深解此多误,不可从。又“神与不知”,“与”字无义,应系语助。《左传》襄二十九年曰:“是盟也,其与几何?”又《越语》曰“如寡人者,安与知耻?”“与”字皆作语助用 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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