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班级教育伦理是指在班级教育中处理人际关系和互动的规范与原则。班级教育由人、环境和活动等要素组成,人是班级的核心要素,学生是班级的主要成员;环境是班级教育的生存土壤与生活空间;活动是班级教育的重要媒介与载体。人、活动和环境都有着伦理的诉求,于是班级教育就有着伦理的意蕴,班级教育伦理的价值在于提供班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彼此互动的行为规范或准则,用以维持人际的和谐互动与班级的运作秩序。
人是班级的核心要素,学生是班级的主要成员。把学生还是把秩序、制度、规范等放在教育的中心彰显了班级教育有没有伦理意识以及具有怎样的教育伦理观。班级教育伦理不仅要求以人为中心,而且要求人必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有序。有了和谐有序的班级教育伦理,才会有学生个人道德的可能与实现,个人道德是对这种和谐有序关系伦理的规定。班级确定了怎样的伦理关系,道德就会根据这种关系对构成关系的各方作出什么样的规定。在这个意义上,班级教育伦理是先于学生道德教育的。
环境是班级教育的生存土壤与生活空间。班级所在的固定教室是班级的重要物质载体,它不仅是一个地理空间,也是班级日常生活的制度化空间。讲台、课桌、黑板、教具、图书角、墙壁、座位等无不彰显教育的功能与价值,也无不体现班级教育的意蕴与隐喻。从这些班级环境布置中完全可以读出该班所折射出的教育理念和文化气息,这与走班教学时的学科教室是完全不一样的景象。班级是学生成长的重要社会心理环境,穆斯(R.H.Moos)认为环境包括关系方面、个人发展方面以及系统保持和系统改变三方面,其中系统保持和系统改变方面是指环境中是否存在结构、秩序、定向、保持控制等成分以及它们的明确度。以学生所处环境“整体”还是以学生所在班级环境为边界来建设社会心理环境会彰显不同的班级教育伦理观。从语义学上看,班级既包含“班”,也包含“级”。在夸美纽斯那里,“班级”就包括了“学班”与“学级”。学班是将同一学习目的或任务的人群根据某一标准进行编排,“班,分瑞玉也”;学级,是将不同班依照其学习目的或任务上的连续状态,依次编排,“级,丝次第也。”[1]在走班教学的背景和环境观的视阈下,班级教育需要考虑“级”的规定性,班级集体是抽象的,在多大范围上才算脱离了“集体”利益?(www.xing528.com)
活动是班级教育的重要媒介与载体,是连接人与环境的中介与桥梁。活动就其一般意义来说,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着客体向它的主观形态的转变,同时在活动中也实现着活动向它的客观结果的转变。有学者认为,教育的伦理特性是“教育活动所具有的基本道义精神,以及教育活动所遵循的基本道德前提”。班级教育的伦理特性离不开活动,班级活动是班集体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形成标志之一,集体是团体发展的高级阶段。团体发展水平是团体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划分团体发展水平的依据是团体成员在一定时间内的沟通次数、团体存在的时间、成员相互选择的数量及支配与被支配关系的形成等。这样,团体、互动、空间等“场域”理论的核心要素就成了理解学生个人与班级集体不可或缺的视角,它也是分析个体和社会伦理关系的重要视角,体现了班级教育对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多学科观点的融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