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七年(1918)
《大学》之教八事,而以格物致知为始基。唯格物二字,究作何解,郑氏、朱子、王子各执一说,莫由确定。郑氏之言曰:“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朱子之言曰:“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其补《致知格物章》曰:“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王子之言曰:“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即是明德,即是明明德。”
郑氏之言,似致知在格物之先,知致而后物来也。朱子之言,过于穷极。物物格之,将终身不能毕,更何有时间以诚正修齐哉。且物之理也,繁赜深奥,以一人之智力,欲穷其极,实属不可能之事。宜王子格竹七日而病也。王子之言,是一种修养下手工夫,亦非格物本旨,且与正心相类。果如王子之言,则格物致知可以包括一切矣,何必继之以诚意正心哉。此皆吾人所怀疑者也。
吾意《大学》始教,首在格物。则格物之工夫,必非艰深难行者可知。窃以为所谓格物者,明事物当然之理也。即吾国旧说所谓知人情物理,新说所谓常识也。《文选》注引苍颉说,释格为度(入声)量,如释格物为度量事物之理,庶乎近是。
吾之所说是否正确,尚不敢下断语。假定认为正确,则《大学》八事之次序,及其下手之方法,可得而言焉。《大学》始教,欲令学者明人情物理。人情物理既明,则可致吾良知而斟酌取舍焉。吾认为当行者,则必出于诚意,毋自欺而慎其独焉。犹恐心有不存则无以检其身也,于是常察其不正而存心以修身。至是则一己之德成矣,乃进而齐家治国平天下焉。(www.xing528.com)
今更引例以明之。赤子入井,必将溺死,人情物理也。明此理。即格物也。见赤子入井而动救之之念,致知也。救人出于本心,而非求人知,非纳交于其父母,诚意也。明知其为吾仇之子,不以忿懥而失我之心,正心也。卒救其人,则身修矣。然非了然于入井溺死之理,则莫由致吾之知而救之,更何有于诚意正心哉。故曰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
孔子言为仁之目。曰:非礼勿视听言动。王子格非之说,似由此悟及。但孰为礼,孰为非礼,是格物致知功夫。勿视勿听勿言勿动,则非诚意正心不克行之也。能非礼勿视听言动,则身修矣。《大学》为入德之门,其所述入德工夫,秩序井然,平易易行。若解之过于艰深,反失入门之本义矣。
近人译理科为格致科,实属唐突古人。朱子所说,亦非如是。《大学》本旨,失之更远。吾人幸勿再用此名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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