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河流生态需水没有统一的概念,缺乏明确的定义,而是用与河流生态需水相关、相近的概念代替[11]。
在美国,生态用水是指服务于鱼类和野生动物、娱乐及其他美学价值类的水资源需求;美国官方一般把生态用水的概念界定为“能被管理并且可以定量化的用水”。在特别需要的地方,也包括维持季节性河流两岸植被生长的浅层地下水[2]。
Gore(1989年)[12]建议在河流规定最小流量,并指出生物群落的最小流量需求仅是管理决策的一部分。管理决策必须能适当地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Covich(1993年)[13]强调了在水资源管理中要保证恢复和维持生态系统健康发展所需的水量。Gleick[14]1996年提出了基本生态需水量的概念(basic ecological water requirement),即提供一定质量和数量的水给天然生境,以求最小程度地改变生态系统,保护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同时应该考虑气候、季节变化、现状生态等因素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认为基本生态需水应该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变动的值。在其后来的研究中将此概念进一步升华并同水资源短缺、危机与配置相联系。Falkenmark[3]将绿水(green water)的概念从其他水资源中分离出来,提醒人们注意生态系统对水资源的需求。指出水资源的供给不仅要满足人类的需求,而且要满足生态系统的需求。这种“绿色”水包含在雨养农业、林业和天然植被等生态系统中。俄罗斯学者提出了生态径流的概念:指出“生态径流”符合水体的生态学要求,这个径流应当保证在人类活动影响下河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若河道流量小于生态径流,将导致河道生态系统存在的破坏。
国内学者研究的生态需水内容广泛,提出了许多生态需水定义。从广义上来讲,维持全球生物地理生态系统水分平衡所需用的水,包括水热平衡、生物平衡、水沙平衡、水盐平衡等所需用的水都是生态需水[15,16]。狭义地讲,生态需水是为了维持生态系统的某种质量水平,需要向生态系统不断地提供或保留的水量[17]。(www.xing528.com)
对于河流,为维护生态系统的天然结构与功能,河流系统生态环境所需水量即是生态需水[18]。对干旱区的研究认为,绿洲应是干旱区的主体景观。基于此点,将干旱区生态用水定义为:在干旱区内,对绿洲景观的生存和发展及环境质量的维持与改善起支撑作用的系统所消耗的水分称之为生态用水[19]。
最小生态需水是维系生态环境系统基本功能的一种水量[20]。按照生态环境需水量的基本特征和表现,将其分为生态需水和生态环境需水两部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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