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30多年来广播社会角色的分化发展历史,其中最重要的转变在于,广播由过去单一的社会动员和整合工具向大众传媒的本位回归。1978年以前,广播的基本定位是内置于政治领域,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完全由国家严格控制,属于非营利的公益事业,无偿提供服务。1978年第一次思想解放、党的工作重心转移以后,除了政治属性、广播的经济属性、文化属性,也被认可和重视起来:其不仅具有喉舌功能,还具有新闻信息传递、教育、娱乐、服务等多种功能。广播还为社会公共领域的构筑提供了可能。
从社会学角色构建的角度来看,广播大众传播角色的回归与政府、内在制度、受众三个社会角色的关系发生改变有关,前两者均具有政策视角。
第一,在广播与政府的关系上,广播大众传播角色回归的主要动力之一就是政府对媒介的放权和对资源的释放。中央向地方政府和行政各系统放权,“社会资源一方面从国有体制向外分散和转移,另一方面在国有体制内部从上向下、向地方、单位分散和转移”。“国家放弃或部分放弃了、改变了一些社会资源的占有和直接控制。”[1]政府不再紧紧地将广播直接控制,而是采取使传媒组织具有一定的经营权,让传媒逐渐成为独立运行的社会自组织的方式。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党的中心工作的转移为起点,以广播电视广告经营的恢复、发展和广播电视新闻改革为标志,广播不再是政治动员的工具,由单一的喉舌功能向功能多元化转型。(www.xing528.com)
1983年中央37号文件和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确定的“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政策,解放了生产力,激发了地方政府办广播电视的积极性。中国广播电台数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118座,人口覆盖率57.5%,一跃成为1990年的635座,人口覆盖率74.7%,全国广播电台共制作广播节目750套,平均每日播出广播节目6298小时。
第二,广播内在制度发生着转型,新闻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新闻本位、媒介企业化经营、广告经营等新的广播生态因子得到了回归。在新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首先是观念的变革。30多年来,我国新闻改革带来传播观念由“政治宣传”到“服务建设”再到“服务大众”的转变。1983年,信息观的引入可以看做是我国新闻传播观的一个重大变化。1984年,邓小平为《经济参考报》题词“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四化建设”,在媒体的基本功能中加入了“服务”的理念。1978年年底,财政部批准人民日报社等8家报社联名报告,试行“事业单位,企业经营”方针,从政策层面开始承认传媒的市场属性。1986年年底,珠江经济广播电台创办,增加了大板块直播、热线电话、谈话节目,信息量大,被称为第一个真正按照受众(市场)需求创办的广播电台。1992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把广播电视业划归第三产业,明确要求广播电视业必须和其他第三产业一样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提到“现在大部分福利型、公益型和事业型第三产业单位逐步向经营形转变,实行企业化管理”,至此,广播电视媒体被正式要求“事业单位、企业经营”。1994年,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各地方电台纷纷创办以提供经济信息、娱乐为主的新频率,掀起了一股听众参与热和系列台热,走出一条传播信息、提供服务、自主经营的广播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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