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调的概念与意义
音乐作品由于乐思发展和整体内容表达的需要,从一个调转入另一个调,这叫作转调。
在多调性音乐作品中,往往有一个调(多数是最先陈述的调)是主要的、稳定的,通常称之为主调,而另一些调则是不稳定的,与主调形成某种对比关系,称之为副调。一首作品中主调只能是一个,而副调则可以有一个或数个。
转调一般都会改变调号,但也有不改变调号的,如平行大小之间的转调或同宫系统调之间的转调。若大小调之间出现不改变调号的转调,则要出现和声与旋律调式的特性变音。转调可以改变调式,也可以不改变调式。
上例是弱起小节的转调乐段,前四小节为自然大调,从第四小节第三拍开始(即出现#记号处)转入了一个降号的F自然大调,构成了调式相同的由两个降号转入一个降号的近关系调转调。
上例是民族调式之间转调的一个实例,前十一小节为B宫系统的F徵五声调式(主调,稳定的调),后八小节转入F宫五声调式(副调,不稳定的调),最后四小节又转回到F徵调,回归到稳定的主调。F徵转F宫属于主音相同、调式与调号不相同的民族调之间的近关系调转调。
转调作为一种调式调性发展的形式,在艺术表现上具有双重性意义:
转调把调式中的主音与其他音之间的稳定与不稳定的关系,扩展到调与调之间,形成主调与副调之间稳定与不稳定的对比关系,推动了音乐的发展,丰富了调式调性的表现力;
每一个调都具有自己的特殊色调,转调带来了调式调性不同色彩的变化与对比。
2.转调的类别
转调由于部位与形式、方法不同,而分为下面多种类型。
(1)从转调的方法上看,可分为对置式转调、过渡式转调、模进转调、突然转调四种。
如果转调发生在新的段落开始处,新调与前一段落的调形成一种无任何过渡因素的对置与对比关系,叫作对置式转调,或称为调性对置。
上例前十二小节为第一段,调性为A徵,后十二小节为第二段,调性转为E徵,两者在结构上形成一种对置关系,在色彩上形成一种对比关系。
如果转调发生在一个段落的结尾处,前调与后调在一个段落结构内,经过引入新调的调号(或调式特性变音)自然转入新调并结束在新调上,叫作过渡式转调。
如果前调结束后,后调将前调的音乐材料用模进的方法移到另一不同高度的调再现,叫作模进转调,或称为移调式转调。
上例前12小节为G徵调,后12小节用模进的方法将前调的音乐移低纯五度转为C徵调,构成了模进转调。
(2)从转调的时间上来看,转调可分为完全转调和暂时转调两种。
如果转入新调后,能在时间上、结构上和旋律因素上肯定、巩固了新调,即新调将以完全确定,叫作完全转调。
如果转调是短暂的,新调在结构上、旋律上没有被肯定和巩固,音乐很快又回到了原调或转入另外的调,叫作暂时转调,通常又称为离调。
上例为G自然大调歌曲,其中第十小节出现了,构成了到a小调(即Ⅱ级和弦为临时主和弦)的主调,从而获得了与主调G大调在调式调性色彩上的对比与发展。
(3)从调的关系上来看,转调可分为近关系调转调与远关系调转调两种。
近关系调转调是指调号相同或只相差一个调号的大小调和民族调之间的转调,这类关系的转调由于两调共同因素(共同音、共同和弦等)多,转调自然、顺畅,但与远关系调转调相比较,在调式调性的色彩与音响对比上,相对而言要弱一些。(www.xing528.com)
上例前四小节为G自然大调,中间四小节模进式转入b和声小调,最后七小节又转回到G和声大调,构成了三度关系的不同调式、不同调性的对比。
上例前八小节为D宫调,后七小节转为下属方向的G宫调,构成了调式相同,主音相距纯五度关系的不同调性的对比。
凡相差两个及两个以上调号的调之间的转调,均为远关系转调。远关系调之间由于共同因素少,有的无一个共同音,转调的音响效果突出,音调色彩对比性很强。
上例前七小节为A大调,后七小节转入了上方小三度的C大调,构成了三度关系的远关系转调。
在实际音乐作品中,近关系调转调比远关系调转调要多一些。
转调若要改变调号,必然要标记新调的调号。正确标记新调的调号,不仅仅是一个是否符合记谱法规则的问题,而是直接影响到是否能准确、快速找到新调的音高,顺利实现转调的问题。简谱与五线谱转调的标记方法不同,各有特点。
简谱的转调标记很简单,只要在转调处标记出新调的调号“1=?”,然后在其后面用括号标明前调的什么音等于后调的什么音即可。演唱演奏时,根据提示,在保持音高不变的前提下,将前调最后一个音换唱(奏)成后调第一个音,便可顺利实现转调。
我们知道,五线谱歌(乐)曲的调号有两种记法:一种是将调号一次性记写在谱号的右边,另一种则是用临时变音记号记写在音符的左边。因此,转调的标记也有两种方式,即在五线谱上一次性标出新调调号或用临时记号在音符的左边标出所需要的新调调号。
根据转调的位置和前后调调号差数不同,第一种标记法又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原调与新调调号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变音记号,则在前调前后一小节末尾把原调号还原掉,在新调第小一节开端记上新调号即可。
上例前两小节为大调,后两小节转为G大调。
如果新调调号是在原调调号上增加了数目,则只要在新调第一小节开端处标出新调调号即可。
上例前两小节为大调,后两小节转为大调。
如果新调调号是在原调调号上减少了数目,则要在新调第一小节开端先还原掉多余的记号,保留所需的调号。
上例前两小节为小调,后两小节转为大调。
如果正好在另一行开端处转调,则在前调最后一个小节末尾或之后还原掉原调调号,然后在另起行开端处记上新号。
如果前调结束在一个段落的末尾,而新调从另一行的新段落开始,即属于对置式转调,则原调号不必还原,只要在新段落开始处记上新调调号即可。
上例前一行为一个段落的结束(),第二行为一个段落的开始(G)。
如果转调发生在某一小节的中间部位,则原调号还原与新调号都记在小节内。
如果用临时变音记号来标记转调,则只要在转调处把所需要的变音记号写在音符前面,并使其旋律进行与结束具有新调的特点。
上例前四小节为两个升号的b和声小调,后四小节转为和声小调,其中为小调的调号为小调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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