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都有护幼的天性,我们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情景:一只母鸡带着一群小鸡在觅食,一旦遇到危险,母鸡就会把小鸡拢在自己的羽翼下。再凶残的动物似乎也不会去伤害同类的幼体,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是偏偏有不少动物就喜欢扼杀同类的幼崽,从灵长类、食肉类、啮齿类到鸟类、鱼类,这种情况都有发生。猴子、猩猩和狒狒经常杀婴,有人对一场发生在动物园的打斗作了这样的描写:“1997年9月,一只成年雄猴被引入有2只成年雌猴和1只幼猴的笼子里,其中一只雌猴怀抱幼猴。几天后,雄猴开始与2只雌猴交配,但幼猴的处境却十分不妙,因为雄猴频繁地向它发起进攻。一天,3只猴子突然扭打在一起,当时那只幼猴还悬挂在母亲的腹部。继而,2只雌猴疯狂地追赶和撕咬雄猴,而雄猴则四处逃窜。随后,只见幼猴独自挂在笼子的铁栅栏上,后肢无力地悬垂着。原来,雄猴已经将幼猴杀死了。幼猴的妈妈迅速跑过来将它抱在怀里。整个杀婴过程不到1分钟,饲养员们都惊呆了,随后人们急忙将婴猴抢救出笼舍,发现它的腰部已被咬断。尽管饲养员们迅速给它缝合伤口、注射抗生素,但还是没能将其救活。”
近20年来,野外工作取得的资料表明,动物杀婴的死亡率远远高于人类对其的捕杀,甚至高于因战争造成的死亡率。因此,近10年来,围绕动物杀婴的原因,不仅自然科学界进行了深入研究,就连人文科学的研究也把这个现象与人类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联系起来了。动物学家、社会生物学家、人类学家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以美国人类学家多希诺为代表的学者们认为,由于动物繁殖过多,为了减少对食物的竞争,才会出现这种杀婴现象。支持这种说法的证据有:在种群密度很高的猴子中确实有杀婴现象。因为实验室空间狭窄,母鼠也常咬死刚生下来的幼鼠;姬鼠会咬死还在吃奶的病弱幼体;黑鹰会啄死孵出的第二只雏鸟。有人将这种杀婴行为比做一种残忍而不经济的节育措施。纽约动物学会的汤姆·斯特鲁萨克等则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他们曾在乌干达的基倍勒森林中亲眼目睹了一种猴子在未受惊扰且种群密度不高的情况下发生了杀婴现象。
日本京都大学的动物学家杉山、美国人类生物学家联合会的一些科学家、卡里索克研究中心的迪安·福西等提出了一种生殖优性假说,即“优胜劣汰说”。杉山曾长期研究灰长尾叶猴的野外生活。长尾叶猴历来被认为是一种温和的社群动物,种群间很少发生争斗。它们过着群体生活,一般由1~3只成年雄猴充当头领,领导20~30只猴子。当一只年轻的雄猴登上首领宝座时,就会杀死几乎所有未断奶的幼猴。通常这种杀婴行为都是由雄性动物在短期内进行的。比如雄鼠与雌鼠交配15天后就会停止杀婴,大概是为了防止误杀自己的后代。(www.xing528.com)
但这种说法也存在漏洞。比如兔、绒鼠、袋鼠、黄麂等,产后即可发情,它们为什么也要杀死自己的幼婴呢?还有一些动物,即使在它们有了后代以后也不会停止杀婴,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对于雌性动物杀婴以及鸟类、鱼类中的杀婴现象,“优胜劣汰说”就无法解释了。
看来,要想对动物的杀婴行为作出圆满的解释,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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