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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传播治理研究:理论探讨与国际经验》

时间:2023-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内涉及互联网传播治理的研究主要兴起于1996年以后。本节的参考文献为2000年至2018年四种期刊中有关互联网传播治理研究的论文。通过国内互联网传播治理的主题研究成果在四种刊物上出现的年份和频数,可以看出此研究的热度趋势。针对以上四点,笔者希望能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了解国内互联网传播治理的嬗变与现状,发现现有研究的不足,并为国内互联网传播治理今后的研究提出建议。

《互联网传播治理研究:理论探讨与国际经验》

国内涉及互联网传播治理的研究主要兴起于1996年以后。国内首次对互联网研究成果的总结是金兼斌在2002年4月发表于《现代传播》的文章《有关互联网的传播研究述略》,其对国内研究介绍的评述时间止于2000年4月,且鲜少出现关于互联网传播治理的观点。

随后,中国新媒体传播研究在开放创新、深度融合、多元治理等方面有了新的探索,涌现出对互联网传播治理进行总结、归纳的论文,如《中国互联网监管的变迁、挑战与现代化》(朱伟峰,2014)、《十年来网络事件的趋势研究:诱因、表现与结局》(钟智锦、曾繁旭,2014)、《从个人管理到全球共治:互联网治理的历史变迁与未来趋势》(邹军,2017)等。

现有的总结鲜有综合关注互联网传播治理的内容,多是互联网传播历史或某一领域的治理状况,且连续性不强。笔者以学界公认的四种新闻传播类权威期刊为例,分析互联网传播治理研究现状,主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中国核心新闻传播类期刊自2000年至2019年来发表的以互联网传播治理为主体的论文频数(关注度),考察互联网传播治理是否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二是收集国内已有的关注互联网传播治理研究的主题,考察互联网传播治理独立研究领域的结构框架;三是考察互联网传播治理初始化研究阶段的特征。

(一)互联网传播治理相关研究统计

研究中笔者选择了《新闻与传播研究》《国际新闻界》《新闻大学》和《现代传播》这四种新闻传播类期刊,它们均为全国最重要的新闻学传播学学术刊物,主办单位是高校或研究机构,在学界和业界均享有良好的声誉。从操作性上看,这四种刊物从1999年至2019年保存完整,且有电子版本,搜集资料的工作较易展开。

本节的参考文献为2000年至2018年四种期刊中有关互联网传播治理研究的论文。通过SPSS软件分析现有论文数量,包括研讨会述评、访谈,然后对这些论文采取文献分析和量化研究结合的方法,总结新媒体研究的领域特征。以“互联网”为检索关键词(包含“治理”),形成检索条件,在中国知网(CNKI)以上述四种CSSCI来源期刊为筛选范围,共得到相关论文73篇。通过SPSS分析论文发表趋势,结果见表1-1。

表1-1 四种刊物以“互联网传播治理”为主题的论文篇数及占比

在互联网传播治理关切度上,《国际新闻界》的相关论文数量最多,共26篇(占总体36%);其次是《新闻与传播研究》25篇(占总体34%);《现代传播》15篇(占总体21%);《新闻大学》7篇(占总体9%)。通过国内互联网传播治理的主题研究成果在四种刊物上出现的年份和频数,可以看出此研究的热度趋势。如表1-2所示,在2007年至2009年和2013年至2018年,关于互联网传播治理的研究成果出现了两个波峰。值得注意的是,《新闻与传播研究》仅在2016年就连续推出了14篇主题文章,集中讨论了互联网传播治理。

表1-2 2000年至2018年四种刊物中以“互联网传播治理”为主题的论文篇数

通过对这73篇论文的关键词及研究主题的提取,笔者将四种刊物中有关“互联网传播治理”的论文的关注主题及篇数归纳为表1-3。由此发现涉及国内互联网传播治理的相关议题既包含数字版权、网络霸权、群体事件以及个人隐私等常见问题,又不乏对治理理论的深挖与拓展,诸如网络中立、多网融合、被遗忘权、蝴蝶效应等全球性的互联网传播治理热点问题,也渗透在国内互联网传播治理对策的启示中。此外,在这四种刊物中,公共关系、全球传播、规则对策和治理理论的相关研究成果占比最高,既可见现有研究对国家形象的重视和对治理对策的关切,也表明互联网传播治理这一议题的成果需求及研究意义。

表1-3 四种刊物中有关“互联网传播治理”的论文的关注主题及篇数

(续表)

2009年之后的研究中出现了对微信传播、网络电影、网络视频、微博对话等新颖的、具体的议题的初步关注,并且出现了设计较为精良的实证研究。例如,在《媒介使用对政府信任的影响——基于CGSS2010数据的实证研究》一文中,卢春天和权小娟就从信息传播的视角对媒介使用类型与政府信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作了进一步探讨。他们发现,尽管在短期上,新媒介的使用削减了政府的信任,但在长远上,新媒介充当了社会安全阀的角色,对社会良性治理有着重大意义[28]

通过对四种刊物的文献分析,笔者将现有的研究归为四类:以全球互联网传播治理模式为背景;探讨互联网传播规范的理论或实际问题;对策上关注网络理政,提倡借鉴国外经验;重视舆情研究及网络群体事件分析。针对以上四点,笔者希望能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了解国内互联网传播治理的嬗变与现状,发现现有研究的不足,并为国内互联网传播治理今后的研究提出建议。

(二)背景画像:从全球互联网传播治理模式谈起

邹军认为,全球互联网治理正在向“多利益攸关方”模式过渡。通过对三大利益攸关方——政府、私人部门和公民社会在未来互联网治理中可能扮演的角色进行分析,可以认为,“多利益攸关方”模式强化了现有的权力关系,延续了既有的权力格局,全球互联网治理离各国平等参与的“共治”还很遥远[29]

王梦瑶和胡泳认为,在大数据时代中,中国与国际社会的“数字鸿沟”并未如早期预测的那样逐渐缩小,主要表现在硬件的数字鸿沟在缩小,但来自软件的数字鸿沟却在扩大[30]。这其中提到的软件鸿沟便包含中国网民的用网习惯。受传统文化影响,中国网民习惯于政府为其做主,积极参与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的意识较为薄弱。由此,对中国互联网而言更应该实行治理,而不是管制。

但谈及未来,有不少学者持乐观态度。邹军认为,以“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为核心的治理模式与未来的“多利益攸关方”模式相比还是有明显不同。模式重构为中国这样的新兴互联网大国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历史进程、更好地维护网络安全和国家利益提供了新的机遇。

王梦瑶和胡泳也提出了中国互联网传播治理的优势:可以在淘汰旧系统的同时,从无到有地建设新的基础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国内新创建的互联网企业在复制西方商业模式并加以调整使之迎合中国市场需求方面有着很高的天赋。这样的运作方式,加之防火墙对You Tube、Twitter等一些国际互联网巨头的封锁,有效地保护了中国的互联网企业,使它们无需与外国同行竞争。洪宇认为,随着中国互联网产业实力的兴起,中方有望在多利益攸关模式下获得更多的共治权[31]

但对于防火墙的“保护”作用,洪宇认为,由于西方各界多倾向将中国网络空间喻为“巨笼”(giant cage),实证分析也多集中在探讨审查制度与防火墙议题,中方国家主义立场的彰显似乎又进一步印证了西方主流的既有理解,即中国互联网与国际互联网之间对抗、对立的基本关系。

(三)问题分析:探讨互联网传播规范的理论或实际问题

有硕士论文在公共治理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理论”,认为完善互联网行业组织的自治组织结构,提高行业组织的自治与自律能力,建立政府与行业组织相互信赖、相互协作的互动关系,是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理论的重要内容[32]。(www.xing528.com)

陈力丹认为,社会生产是一个意向符号、景观的生产过程,整个社会生活显示为一种巨大的景观积累。互联网传播已经完全颠覆了大众传播线性模式,成为典型的动态、开放、非线性传播的混沌系统。不论是新闻和其他信息,还是个体意见的扩散,互联网都成为它们最为全面且立体化的得以展现的集散地,并以多元声音、碎片化的状态存在。互联网传播治理在此应以“园丁”的身份对景观进行雕琢。在网络中漫游,网民需要警示自己:让日常生活重新成为生活!需要自我质疑:我有必要知道这些信息吗?[33]

以博客和网络社交为代表的Web 2.0的发展在2005年达到了高潮,应用得到了大众化发展,一定程度上消解了Web 1.0的信息控制问题,体现了一种“去中心化”的趋势。在互联网发展到2009年以后,有学者提出即时互联网的概念,从信息控制、信息消解速度等角度对比中国互联网发展的Web 1.0、Web 2.0和即时网络三次浪潮的传播机制。所谓即时网络,就是以大规模同时在线的网民的实时互动为基础的互联网应用,即时网络时代的信息控制权被进一步分解到了网民个人手里[34]

网民主导内容生产与传播,这样的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模式对信息监管形成挑战,表现为信息过滤和监控难度增加以及严厉的网络封锁失效。与提出互联网传播规范理论的研究体量相比,更多的研究则是对互联网传播中某一具体领域的深度探讨。在此以对网络电影、微博、微信和网络视频的研究为例。

1.网络电影治理研究

同在2009年,有学者关注到网络电影存在着现实的监管难题。互联网内容服务准入的便利化导致了互联网内容服务商数量的大幅增长、网络内容的爆炸以及非国有机构在互联网内容服务中日渐占据支配地位。网络电影非法内容的删减、著作权保护、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等难题甚嚣尘上。孙宇和戴盈盈认为,面对网络电影在中国的兴起,应根据国情,科学借鉴国际社会的经验,综合运用技术、行政、法律和自律等多种监管手段,加快形成由政府、内容服务商以及社会三方共同参与的联合治理格局[35]

2.微博、微信治理研究

此外,也有学者对新媒体中的微博、微信进行了研究。方兴东等人研究了中国微博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微博的社会对话机制和平台发展趋势。通过对微博平台各类热点话题传播力、微博社会政务机构运行情况、微博社会媒体机构运行情况等具体问题的量化分析,他们发现政府对微博的治理和应用过程中仍存在诸多不适应,导致微博平台在发挥其社会管理新工具的功能和履行公共监督等职能时仍有局限,主要表现在管理手段不适应技术发展,政务微博运营也有待成熟。

这些研究一方面提出要对互联网生产内容进行治理,另一方面也从国家层面将网络内容生产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一边是政府微博的传播,一边是对社会微博的管理。

有学者发现,尽管微博平台上具有信息纠错机制,但是一小部分“谣言”的存在促使“辟谣”需求产生。由此,网友自发的微博辟谣组织“辟谣联盟”“谣言粉碎机”“科学松鼠会”等也应运而生。微博意见领袖仍然掌握着微博的主要话语权,意见领袖的引导对净化微博环境,提升微博网友的自律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36]

基于即时网络阶段的讨论,有学者在2013年还讨论了微信的信息传播机制,对其引发的负面问题进行综述,并对适合微信的治理模式进行了探索。但其中的观点,如“微信大众传播能力薄弱”“微信受众范围较窄”等,在今天的大数据传播生态中,已然被各种“10万+”的阅读量消解,国内互联网传播治理研究在此需要对微信传播的嬗变再度更新。此外,有些文章中提到的诸如恶性交友、信息过载、隐私保护等传播治理问题,仍遗留至今,甚至出现了新的难题,如丧文化盛行,不法言论、虚假恐怖信息、网络谣言等不良信息的立体传播,这些都应该纳入国内互联网传播治理的纲要

3.网络视频治理研究

在视频用户卷入亚文化社群的过程中,有研究从由礼物交换现象所形塑的社区关系动力角度来讨论娱乐生产中的公共领域秩序。相关研究认为,公共行政部门的“矫正”、资本控制及其策略性驯化以及线上社区的内部治理机制是其实现自治的三大秩序[37]

(四)对策转型:关注网络理政,提倡借鉴国外经验

自2014年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规制日趋严厉,不仅频繁发布禁令以重申《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规制权威,还从联合执法部门入手实质性升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位阶。但互联网电视规制意图与结果出现偏差,说明政府在设置行政垄断和市场壁垒的同时,希望市场自发、自觉地达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这不仅在经济学上无效,在意识形态管理上同样无效[38]

喻国明在《互联网治理的有效性前提与操作关键》一文中探讨了互联网治理规则的制定原则与关键要素。他认为,互联网治理的关键在于基于治理目标和诉求建立一整套相关的规则体系和基于这种规则体系的实践逻辑。规则制定分为软硬两方面,硬的方面指对国家安全、人民生活和社会秩序有严重危害性影响的刑法规则,软的方面指各界人士在互联网上的行为规范。

喻国明就软规则的制定提出了三个原则:第一,规则边界的制定应该尽可能低,要能够有最大限度的包容,使人们在规则体系中各美其美;第二,治理逻辑的前提条件是诉求情感,诉之于关系属性的凝聚能力,将其置于一种由关系要素和情感要素构建的社会场景之下;第三,国家意志的表达(范式)应诉之于魅力,与老百姓的实际生活、实际诉求相关联才能将国家诉求的价值落到实处。

联合国倡导通过自下而上的对话协商机制来完成公民社会、政府和私人部门三者之间的沟通。国内学者纷纷认为中国可借鉴国外治理经验,例如,付玉辉等通过论述美国“网络中立”的论争和立法进程,分析了新媒体形势下美国互联网治理所面临的种种矛盾以及美国社会在矛盾中对互联网治理的认识和探索。同时,他们还认为中国研究者应对美国治理互联网进程中的冲突和经验予以关注[39]

关于政府与网民间的传播互动,有学者运用案例分析方法对“协商对话”作了进一步探讨。通过对上海踩踏事件、雾霾环境治理、网络反腐运动等典型事件进行分析,研究者发现,互联网加强了政策议程、媒介议程和公众议程之间的互动,议题紧急程度、权力距离、媒介环境等因素均会影响非政策议题向政策议题的转化。研究建议政府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去面对来自社会的舆论,缩小政府—公众权力距离,着力改善政府决策模式[40]

中国网络理政的目标是实现数字治理。有学者通过综合整理网络理政的文献,发现已有的文献聚焦于网络问政的定义、性质及其对政府的挑战和所面临的问题等。但是,网络问政究竟在社会形态上对政府结构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网络问政形成的网络舆论压力与传统媒体形成的舆论压力究竟有何不同,政府为什么一定要对网络问政进行回应,这些问题在已有的研究论文中涉及不多,论述也不深。

微博对话平台或可能成为一个能使政府、社会组织机构、公众三方协商对话的重要渠道。然而,学者发现,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比如由于言论管制引起的删帖、隐藏发帖内容、封杀账号等,引起用户不满。另外,网站平台利用某些手段致使公众性人物放弃使用该平台,使微博对话的平等性蒙上了负面阴影。因此,要构建并完善微博社会对话机制,就要确保社会广泛参与,促成有效的社会管理;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倡导创新包容的对话思维;要鼓励并规范微博对话的有序发展[41]

(五)关注民声:舆情研究及网络群体事件分析

伴随着网络舆论影响力的剧增,网络舆论研究在中国已迅速成为学术界的研讨热点。有学者以截至2014年12月公开发表的论文数据为基础,研究了中国网络舆论研究发展的阶段特点与知识图谱,并探讨了舆情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主题和范式[42]。经学者研究发现,中国网络舆论研究在舆论本体、舆论主体、舆论生成与演化机制以及舆情管理等多个层面有较为全面的研究,既从理论层面拓展了舆论学、传播学、情报学、数据挖掘与分析等领域的研究,也从实践层面为危机事件中的舆情处置和宏观层面的舆情管理提供了策略与方法。不过,与迅速发展中的现实相对照,中国网络舆论(舆情)研究在主题与方法上仍有不小的亟待开拓的空间。

何为“网络舆论”?董天策在第三届国家传播战略高峰论坛上对这一概念进行了延伸。他从网络群体事件视角分析了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治理,将网络集群行为到网络集体行动看成动态的、持续的过程。他还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应被称为网络公众舆论,在对此的研究上也需要具备开放且多元的理论视野与切入角度。

诚然,互联网传播正面临着一种矛盾:想要舆论场的声音多元,就要承担自由言说,泥沙俱下的结果。汤景泰认为,面对网络舆论复杂性的现实,需在管控思维之外对网络舆论进行建设性思考,研究如何让网络舆论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张涛甫分析了当下中国的环境污染以及由此引发的舆论风险问题,他认为,对于这种风险,中国在思想意识、制度安排以及实践操作方面还没有实质性的突破[43]。此外,在交叉研究的基础上,需强化多学科整合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喻国明等认为,“借助大数据,舆情研究的视角将更加多元化,未来舆情研究的视角将转向社会话语表达、社会关系呈现、社会心理描绘、社会诉求预测等多方面、多向度的研究”[44]。周葆华也认为,对网络“大众意见”的数据挖掘、对线上与线下“大众意见”的对比分析是社会化媒体时代舆论研究的核心议题[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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