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学的发展。赫尔巴特是德国著名的教育家和心理学家,他的《普通教育学》的出版标志着规范、独立、科学教育学的诞生,被西方教育家称为第一本科学的教育学,因此被称为“现代教育学之父”和“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故本题选B。
2. 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学的发展。法国思想家卢梭出版了《爱弥儿》,深刻地表达了资产阶级教育思想,其教育的核心是自然教育理论。故本题选D。
3. 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功能的分类。显性、隐性功能的区分是是否在预期内,正向、负向功能的区分是是否能够促进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题干“潜移默化”体现出隐性功能,“积极的影响”体现出正向功能。故本题选C。
4. 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影响身心发展的因素。影响人发展的因素有遗传、环境、学校教育、主观能动性。题干中“时期、地域、民族、阶层”描述的是环境对人产生的影响。故本题选B。
5. 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的社会功能。(1)教育的政治功能:教育为政治培养所需的人才、引导舆论、促进民主发展;(2)教育对文化的功能:传承、选择、融合、创新;(3)教育的经济功能:劳动力再生产、科学知识再生产、创新;(4)教育的生态功能:主要体现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活动。题干中“民主意识的公民”体现出教育的政治功能。故本题选A。
6. 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对生产力的影响。生产力水平决定教育的规模和速度,影响教育的结构、教育内容、教育手段等。故本题选B。
7. 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目的的功能。教育目的的功能有导向、选择、激励、调控、评价。教育目的的导向功能指为教育对象指明了发展方向,预定了发展结果,也为教育者指明了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故本题选A。
8. 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的近代学制。1902年,由管学大臣张百熙首次制定了《钦定学堂章程》,史称“壬寅学制”。它是旧中国近代学制的开端,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由国家正式颁布的学制系统。故本题选B。
9. 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师形象。教师的道德形象被视为教师的最基本形象;教师的文化形象是教师形象的核心(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典型的文化形象);教师的人格形象是学生亲近或疏远教师的首要因素。故本题选C。
10.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身心发展的规律。个体发展的不平衡性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个体身心发展的同一方面的发展速度,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变化是不平衡的;如身高的高峰期有两个,第一个是一岁左右,第二个是青春发育期;②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同方面发展的不平衡性。故本题选C。
11.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课程的类型。活动课程,也称经验课程,是关注学生兴趣、动机和时间,体现学习者中心的一种课程形态;学科课程关注知识的逻辑性、系统性。融合课程是综合课程的一种。故本题选B。
12.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苏格拉底的观点。“苏格拉底教学法”又被称为“产婆术”,由讥讽、助产、归纳和定义四个步骤组成,即在谈话中,通过不断地追问与辨难,迫使受教育者意识到自己的谬误,进而从具体形象中找到事物的共性和本质,并上升为一般概念。故本题选C。
13.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学评价的分类。形成性评价能及时了解阶段教学的结果和学生学习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以便及时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诊断性评价通常在教学前,目的是了解学生的知识准备情况;终结性评价一般在教学后,又叫事后评价,为了检验是否达到教学目标。故本题选D。
14.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学组织形式。学校教育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班级授课制,最基本的途径是课堂教学。故本题选A。
15.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非正式群体。非正式组织的四种类型:积极型、娱乐型、消极型、破坏型。消极型的群体与社会主流文化不符,与班级正式组织的目标相抵触,在班级工作中会有意无意地与班主任、班委会发生对立,如不参加集体活动、发牢骚、破坏学校和班级纪律等。破坏型的群体是对组织目标有明显的干扰作用。故本题选C。
16.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奥苏贝尔学习的分类。奥苏贝尔按照新旧知识的关系,将学习分为上位学习、下位学习、并列结合学习。四边形包括正方形、长方形和平行四边形。新学的概念是正方形、长方形和平行四边形,新学的概念范围小,处于下位,所以是下位学习。故本题选B。
17.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学习迁移的分类。先学会打羽毛球,后学会打网球,是顺向迁移。“很快学会”是正迁移。故本题选A。
18.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学习策略。C属于元认知策略,排除。ABD属于认知策略。复述策略强调反复重复;精加工策略指把新信息与头脑中的旧信息联系起来,从而增加新信息意义的深层加工策略;组织策略是将经过精加工提炼出来的知识点加以构造,形成更高水平的知识结构的信息加工策略。“画示意图”体现的是组织策略。故本题选D。
19.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学习动机的分类。奥苏贝尔将学习动机分为认知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附属内驱力。对知识感兴趣是认知内驱力;为了获得地位、荣誉、尊重而学习是自我提高内驱力;为了获得“家长的赞许和认可”是附属内驱力。故本题选C。
20.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认知风格的含义。认知风格是指个体进行信息加工时,通过知觉、记忆、思维等内在心理过程在外显行为上表现出来的习惯性特征,具有持久性和一致性的特点。人格是指个体在对人、对事、对己等方面的社会适应中行为上的内部倾向性和心理特征。性格是一个人对现实的稳定的态度,以及与这种态度相应的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中表现出来的人格特征。气质是表现在心理活动的强度、速度、灵活性与指向性、等方面的一种稳定的心理特征。故本题选A。
21.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科尔伯格将道德发展分为3水平和6个阶段。其中,处于社会契约取向阶段的人认为法律和规范是大家商定的,是一种社会契约。他们看重法律的效力,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人维持公正。但同时认为契约和法律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可以应大多数人的要求而改变。在强调按契约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的同时,认识到个人应尽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题干中,小张认为遵守交通法是人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其道德判断处于社会契约取向阶段。A项,处于惩罚服从取向阶段的儿童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B项,处于相对功利取向阶段的儿童的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需要的满足,他们不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评定行为的好坏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C项,处于寻求认可取向阶段的儿童个体的道德价值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顺从传统的要求,符合大家的意见,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故本题选D。
22.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理论。3-6岁的主要任务是发展主动性;6-12岁处在小学阶段,主要的发展任务是培养其勤奋感;12-18岁的任务是建立自我同一性;18-25的任务是获得亲密感。故本题选B。
23.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维纳的归因理论。努力属于内部的、不稳定的、可控因素。故本题选A。
24.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心理健康问题。抑郁症是持久的心境低落;焦虑症是对以与客观威胁不相适应的焦虑反应为特征的神经症;恐惧症是对无实在危害的事物与场景的非理性惧怕;强迫行为指当事人反复去做他不希望执行的动作。“擦了写,写了又擦反反复复”是强迫症的表现。故本题选C。
25.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的渊源。ACD是单行法,B是教育基本法。故本题选B。
26.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职业权利有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管理学生权、报酬权。“对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献策”是民主管理权。故本题选C。
27.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规的类型。D项,强制性规范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范,主要分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B项,义务性规范,在内容上一般都属于强制性规则,按照其所要求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性质,可将其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关于后者的规范又称为禁止性规范。A项,禁止性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一般使用“禁止”“严禁”“不得”“不准”“不允许”“不能”“无权”等加以明确。题干中出现了“不得”,因此属于禁止性规范。C是干扰选项。故本题选A。(注:题干中法条在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已作修改。)
28.C 【解析】《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故AB两项错误。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D项错误。故本题选C。
29.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救济。教育法律救济渠道分为诉讼渠道和非诉讼渠道,非诉讼渠道又包含行政渠道、调解、仲裁。教师申诉和学生申诉属于非诉讼的行政法律救济。故本题选D。
30.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终身学习的要求: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故本题选D。
二、判断简析题
31.错误 【解析】新课改强调教师通过主导作用来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所以学生主体地位不会削弱教师主导作用。
32.错误 【解析】智力水平与学习成绩的好坏没有直接的线性关系。
33.错误 【解析】负强化是撤销一个厌恶刺激,以增加行为的发生;惩罚则是减少行为的发生,二者的本质不一样。
34.错误 【解析】产生迁移的两种学习材料的相似度越高,除了产生正迁移,还有可能产生负迁移。
35.正确 【解析】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本途径,学校教育目的的贯彻落实和各种教育任务的完成主要是通过教学途径实现的。
36.错误 【解析】非正式组织有四种类型:积极型、娱乐型、消极型、破坏型。研究表明,非正式群体产生破坏作用是极少数的。
三、简答题
37.【参考答案】
(1)创造性地设计班集体目标:班集体目标的确定与实施是班级管理的基本要素。班集体目标的设计,要以教育方针的培养目标为依据,以课程的教学目标为中介,落实到集体成员的学习目标。
(2)合理地确定班级角色位置:通过动态的角色定位,使集体中每个成员都占有满意的位置,形成班集体人际关系的新结构,是班集体建设中一项富有创造性的工作。
(3)协调好班内外各种关系:包括班级内各种组织和成员的关系、任课教师、社会与家庭、班级内各种事务和活动。
(4)建构“开放、多维、有序”的班级活动体:活动主题的确定要贴近社会生活、活动内容的选择和组织要能适应并促进学生的发展、活动类型要丰富多样、明确活动中“主体地位”与“主导作用”的关系。
(5)营造健康向上、丰富活跃的班级文化环境:包括文化性物质环境、社会化环境、正确的舆论和班风、健康的心理环境。
(出自《十二所重点师范联合编写-教育学基础》)
38.【参考答案】
冯忠良将动作技能的发展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操作的定向阶段:了解操作活动的结构与要求,在头脑中建立操作活动的定向映象的过程。
(2)操作的模仿阶段:实际再现出特定的动作方式或行为模式。
(3)操作的整合阶段:把模仿阶段习得的动作固定下来,并使各动作成分相互结合,成为定型的、一体化的动作。
(4)操作的熟练阶段:所形成的动作方式对各种变化的条件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动作的执行达到高度的完善化和自动化。
39.【参考答案】
根据动机的理论和有关的研究结果,提出以下措施来培养和激发学习动机:
(一)学习动机的培养(www.xing528.com)
1.了解和满足学生的需要,促进学习动机的产生;
2.重视立志教育,对学生进行成就动机训练;
3.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自我概念,获得自我效能感;
4.培养学生努力导致成功的归因观。
(二)学习动机的激发
1.创设问题情境,实施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维持好奇心;
2.根据作业难度,恰当控制动机水平;
3.充分利用反馈信息,妥善进行奖惩;
4.正确指导结果归因,促使学生继续努力;
5.设置合适的目标,培养自我效能感;
6.对学生进行合作与竞争教育,开展合作与竞争学习。
40.【参考答案】
问题解决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有社会、自然、物质和心理等因素。这里主要分析心理因素对问题解决的影响:
(1)问题情境与表征方式
问题情境是指呈现问题的客观情境(刺激模式)。
(2)已有的知识经验
(3)思维定势与功能固着
思维定势有时也称定势,是指由先前的活动所形成并影响后继活动趋势的一种心理准备状态。功能固着是指个体在解决问题时往往只看到某种事物的通常功能,而看不到事物其他方面可能有的功能。
(4)原型启发与酝酿效应
原型启发是指在其他事物或现象中获得的信息对解决当前问题的启发。当一个人长期致力于某一问题的解决而又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如果他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暂时停下来去做别的事情,几小时、几天或几周之后,他可能会忽然想到解决的办法,这就是酝酿效应。
(5)动机、人格、情绪等
智力中的推理能力、理解力、记忆力、信息加工能力和分析能力等成分都影响着问题解决。动机是促使人解决问题的动力因素,对解决问题的思维活动有重要影响。
(6)个体的智能与动机
个体的智力水平是影响问题解决的极重要因素,动机对解决问题的思维活动有重要影响。
41.【参考答案】
教育立法共有五个步骤,分别是:
(1)法律议案的准备。
(2)法律议案的提出:是指依法享有专门权限的国家机关或人员向立法机关提出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某项法律的有效建议。
(3)法律草案的审议:主要是法律制定机关对列入议程的法律草案正式进行讨论和审议的活动。一般来说,法律、法规的决定通过要采用会议的形式。
(4)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是立法机关对于经过审议的法律草案正式表示同意与否的活动。这一步骤是整个立法程序中最重要和最具有决定意义的阶段。
(5)法律的公布:立法机关将通过的法律以法定形式公布出去。
四、论述题
42.【答案要点】
(一)职业道德修养的内容:
1.树立远大的职业道德理想;
2.掌握正确的职业道德知识;
3.陶冶真诚的职业道德情感;
4.磨练坚强的职业道德意志;
5.确立坚定的职业道德信念;
6.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习惯。
(二)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
1.加强学习:教师师德修养的必要途径;
2.勤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也是道德修养的基础。参加社会实践是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
3.树立榜样,虚心向他人学习;
4.确立可行目标,坚持不懈努力;
5.学会反思;
6.努力做到“慎独”: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最高层次是“慎独”。慎独指在没有外界监督、独自一人的情况下,也能自觉遵守道德规则,不做任何对国家、社会、他人不道德的事情。
五、分析说明题
43.【答案要点】
(1)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实际参加者,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概括起来能够参加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三种: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因此,本案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有王某、陆某、班主任、学校。
(2)本案例中承担责任的主体和责任分别是:
①陆某监护人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此规定,六年级的陆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王某的伤害,陆某监护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②班主任承担责任。班主任询问陆某过后未采取措施使得陆某的病情严重,属于不作为侵权,因此要承担行政责任。
③学校承担责任。由于班主任的不作为有过错,所以学校有错,对陆某的民事赔偿由学校来承担,学校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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