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处于民宿发展初级阶段的大陆地区,还是处于相对成熟的台湾地区,制定民宿的管理文件,都是为了规范民宿业的发展。但也正因所处发展阶段不同,二者在内容上具有巨大的差异,详见表3。
表3 中国台湾与中国大陆民宿管理文件比对表
续表
两地管理标准出台前后相距16年,依据产业生命周期理论,前者已进入产业的稳定成熟期,后者处于热热闹闹、人声鼎沸的增长期。其实,任何行业管理规范或标准的出台都标志着其产业规模已经是前所未有了。(www.xing528.com)
根据表3比对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就法规标准内容层面看,从民宿类型、经营规模、建筑物设施要求、消防安全设备、申请登记、管理监督6个主要方面进行了分析比较研究。中国台湾地区民宿业从1981年“家庭旅馆”出现,2001年出台第一部《民宿管理办法》,2010年进行了修订。从定量的角度界定相关条款,非常仔细。反观中国大陆民宿自1992年“农家乐”起步,2017年8月出台第一部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考虑到大陆地区地域辽阔,东西南北地区差异性,行业标准仅从定性的角度去约束相关方面。例如,在统计数量上基于定量的业态描述,前者就更准确,后者基于定性的业态表述就太宽泛(客栈民宿)。
(2)就法规标准执行层面看,台湾《民宿管理办法》条例具体而清晰,针对性强,在民宿的管理上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该办法涵盖了民宿从申请、登记再到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对民宿的建筑物设施要求、消防安全设备等针对不同的民宿规模,制定了不同的规范,并且对登记的各项流程、注意事项,以及经营过程中行为规范、定价、安全卫生、奖惩等都有十分具体的规定。给台湾民宿经营者提供了十分重要和具体的管理办法,台湾民宿经营者可以通过这份文件明确民宿的建筑要求是什么,如何去申请登记,在经营过程中有哪些行为是被鼓励的,可以获得怎样的奖励,哪些行为又是被禁止的,触犯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中国大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以普适性为主,用规范性引用文件对民宿相关方面进行界定,旨在引导民宿业态的规范发展。对民宿主人进行的术语定义,民宿主要是利用当地的闲置资源,民宿的房屋归属权和经营权分离,大多租赁经营。这和中国台湾民宿主要是民宿主人自有产权的房屋,作为副业经营是有本质的区别的。这使得中国台湾民宿的主人文化往往充满了生活的沉淀。同时,该标准对民宿评价原则、基本要求、安全管理、环境和设施、卫生和服务进行了评价和要求,对于民宿经营者来说,缺少针对性环节,可操作性不强。最后,该标准主要是对民宿进行等级划分,分为金宿级和银宿级,并有对应的标准,但依然较为宽泛,缺乏定性与定量的描述。
综上所述,中国台湾《民宿管理办法》是一种强制性文件,侧重于对台湾地区民宿的管理,包括民宿的申请登记及管理监督。而中国大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属于旅游行业推荐性标准,按类别分为金宿与银宿两个等级,属于政策鼓励性文件,主要通过对旅游民宿的范围界定,民宿的基本要求,安全管理、环境和设施、卫生和服务及等级划分来规范现有的民宿旅游市场,更加侧重于对民宿的引导作用,不具备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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