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实施方案(旅办发〔2015〕158号)印发,为旅游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发布背景
2015年7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515”战略关于旅游人才工作的重点举措,大力优化旅游人才求学成才、干事创业生态环境,加强旅游专业人才培养与储备,为旅游业改革发展吸引、会聚更多优秀人才,增强中国旅游业人才核心竞争力,国家旅游局决定组织实施“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下发“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旅办发〔2015〕158号)。从2015年起,利用3年时间,分批遴选、资助10000余名旅游相关专业的教师、学生及旅游企业拔尖骨干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开展相关人才项目。吸引、激励更多优秀人才立志旅游工作,攻读旅游专业,扎根旅游行业,奉献旅游事业。
2.内容要点
根据《国家旅游局“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计划共有六大项目,分别为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旅游企业拔尖骨干管理人才培养项目、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方案》对遴选资助对象的基本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对于项目活动的开展、项目申报、项目管理等都进行了说明。
2015年9月,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的通知》(旅办函〔2015〕219号),各旅游学校(院)积极组织开展“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和“‘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的申报工作。2015年11月,经审核,确定了2015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入选名单。其中“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128人入选,“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95个项目团队入选,“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287个项目团队入选,“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高职)”189人入选,“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中职)”83人入选,“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82人入选。
3.文件解读
(1)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迎接正在到来的大众旅游时代需要高素质的旅游人才队伍。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如何利用人力资源增强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快旅游业的发展,是我国旅游业的重大战略问题。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重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为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那么,“万名旅游英才计划”项目的实施,将为旅游业的腾飞插上翅膀。国家旅游局实施的“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具有鲜明的人才培养导向作用和强大的旅游创新创业激发作用,可以形成人才集聚效应和培养使命感。
(2)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据了解,国家旅游局负责“万名旅游英才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按照实施方案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各项目的资助数量及相关要求。“万名旅游英才计划”下设两个项目执行办公室,分别设在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和全国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按照国家旅游局部署和工作要求,开展涉及院校项目的具体业务。
2015年,项目执行办公室按照国家旅游局的部署,从全国招收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相关旅游专业的中职、高职、本科院校中,挑选了一批具备一定招生规模的院校,根据其办学实力、办学条件、学科地位等条件遴选了首批进入该项目的学校。各旅游职业院校建立了“万名旅游英才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和管理机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广泛地组织动员、申报评选。
(3)人才强旅科教兴旅
国家旅游局启动的2015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提出,要大力度、有计划地加强研究型、创新型、实践型、国际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使用、储备,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增强我国旅游业国际竞争力。
国家旅游局可以借助“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充分发挥对旅游教育改革发展的行业指导作用和联系院校、产业的人才开发平台作用,着力引导旅游教育人才培养方向,大力优化旅游人才求学成才、干事创业生态环境,在全行业进一步推动形成“人才强旅、科教兴旅”的内涵式发展格局。
(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旅游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旅发〔2015〕241号)出台,旅游职业教育迎来新机遇
1.发布背景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催生了旅游职业教育的发展,而与快速发展的旅游业相比,旅游专业人才培养速度相对落后。专业布局和结构不尽合理,校企合作不够深入,国际化水平不高,办学保障有待加强,质量有待提高。
中国旅游教育正处在一个最好的时代,但也处在一个最坏的时代。一方面,目前全国开设旅游专业的院校共2000余所,旅游教育规模世界第一。但另一方面,理论陈旧、观念落后、人才培养同质化等“老问题”与行业加速变革的“新形势”矛盾突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和旅游业“515战略”要求,2015年11月,国家旅游局、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旅游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出台多项举措。《意见》出台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旅游专业学生和行业从业人员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适应旅游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和管理服务人才。
2.内容要点
《意见》指出,将引导旅游职业院校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优化专业结构设置,着力解决目前旅游专业结构不合理、特色不鲜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教育部会同国家旅游局遴选和建设一批国家级示范专业点和特色专业点,推动形成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旅游专业群,带动全国旅游类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进一步丰富办学类型,加强普通本科旅游类专业,特别是适应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发展的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举办独立设置的旅游类高等学校;不断扩大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数量和规模。
加强实践性教学,推动专业教学紧贴旅游技术进步和旅游服务实际,加大实践性教学比例。推广“多学期、分段式”“淡旺季工学交替”等顶岗实习模式;创新学生评价方式,加强职业能力测评,提高职业实操性内容在学生考试测评中所占比例。国家旅游局将组织实施“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资助在校生开展行业产业实践服务,到2020年资助1000个项目团队。
深化校企合作,引导旅游企业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校企联合招生、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到2020年,国家旅游局在重点旅游企业建设100个国家级旅游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和300个“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开展一批创新型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
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完善专任教师评聘办法,加大旅游专业带头人、教学骨干和“教练型”教学名师培养力度。国家旅游局设立专项资金,到2020年资助1000名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培训1000名骨干“双师型”教师。
3.文件解读
旅游职业教育只有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设置改革、课程体系改革、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等诸方面进行创新,才能顺应时代潮流发展,《意见》的出台为旅游职业教育现状改变带来契机,在以下5个方面有重大突破,为旅游职业教育改革提出新的命题。
(1)破除普通旅游高等教育与旅游职业教育之间的流动障碍
从目前的旅游高等教育体系来看,以学科分类为依据的普通旅游本科专业建设侧重于理论学习,培养科研型人才而非应用型人才。这使得旅游高职教育成为一种“终结”教育,向上延伸的职业教育再无通道可觅。《意见》指出,要加强普通本科旅游类专业,特别是适应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发展的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这就把普通本科旅游类专业定位于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旅游职业教育整体架构变革埋下伏笔。破除普通旅游高等教育与旅游职业教育之间的藩篱,使其纵横沟通的重要路径是,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通过高职、本科教育向上延伸,还可以通过硕士培养继续深造。为此,《意见》提出,要“不断扩大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数量和培养规模”,有效缓解旅游高端应用型人才供应不足的难题。
(2)破除旅游市场、行业需求与专业设置不平衡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第三次旅游消费升级阶段,“互联网+”“旅游+”的融合发展,又催生旅游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但本科院校旅游专业设置与旅游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都存在市场适应弱化、专业设置重合的通病,所培养的旅游人才在知识结构、能力结构方面难以适应旅游发展需要。《意见》提出,旅游高职教育必须“着力解决目前旅游专业结构不合理,特色不鲜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就需要旅游院校结合自身优势,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设置专业,准确定位,发展专业特色。
(3)破除办学所有制局限,多主体参与办学
《意见》提出支持各类办学主体捐资、出资举办旅游职业教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旅游职业教育。这一提法与201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相呼应。《意见》的提法有3个层面的含义:首先是支持,支持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旅游职业教育;其次是引导,引导行业或企业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参与办学、管理和评价等,在这个过程中,采取激励或给予税收优惠等措施;最后是推动,推动旅游职业院校制度变革,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完善治理结构。今后旅游职业院校的发展方向是建立公办、民办与混合所有制并存的竞争局面,形成真正的市场办学机制。混合所有制将成为打破公办高职院校垄断局面、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的有效突破口。
(4)破除原来的课程体系,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课程设置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旅游院校课程设置雷同,专业特色淡化,缺乏严格论证与科学的标准,这种状况亟须改变。《意见》要求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走产教深度融合的道路尤其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第一,办学主体由学校转向多主体。《意见》鼓励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其目的是让毕业学生可以无缝衔接社会及行业企业发展。第二,课时安排要求加大实践性教学比例。《意见》要求推广“多学期、分段式”“淡旺季工学交替”等顶岗实习模式,提高“双师型”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比例,这些举措可以推动专业教学紧贴旅游技术进步和旅游服务实际,通过实践能力的提高促进教学内容的深化。第三,教学方法从教给学生知识变为教会学生学习。如增加任务驱动型、项目开发型、行动研究型、案例教学型课程数量,搭建旅游职业教育国家级数字化课程资源共享平台,方便学生自主学习。
(5)破除旅游高职教育国门界限,走国际化发展道路
随着跨界旅游的发展,国际旅游市场对旅游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从国际上看,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的先进经验都证明了重视国际旅游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意见》强调旅游职业教育要“提升国际化水平”,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办学水平,使旅游职业教育成为多层次、多类型、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旅游人才蓄水池。
在旅游职业教育变革中,创新思维尤其重要。旅游业发展一日千里,新兴旅游业态层出不穷,新兴的旅游管理岗位如旅游资本运营、旅游电子商务等随之应运而生。与此相适应,旅游职业教育只有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设置改革、课程体系改革、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等诸方面进行创新,才能顺应时代潮流发展。
(三)《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发布实施,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1.发布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有关要求,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2015年11月,教育部编制印发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www.xing528.com)
2.内容要点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将通过3年建设,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持续提高,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促使高等教育结构优化成效更加明显,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日臻完善。
《行动计划》明确了高职创新发展的6个方面:一是实现发展动力由政府主导向院校自主的转变;二是要求高职院校实现发展模式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建设转变;三是办学状态从相对封闭向全面开放转变;四是评价体系从硬件指标为主向内涵指标为主转变;五是教师队伍从注重高学历高职称向注重双师结构转变;六是社会服务从由教学培训为主向教学培训与应用研发并重转变。
3.文件解读
(1)主要特点
一是统筹高职教育改革。《行动计划》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理念贯穿始终,以指导推动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兼顾应用技术类型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涵盖了高等职业院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服务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三大功能;囊括了高职的教育教学改革、办学模式改革和院校治理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面综合了教育部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各方面要求。
二是强调地方统筹作用。《行动计划》的实施方式是我部顺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改革高职教育管理办法的新尝试,旨在加快形成“教育部规划管理、省级统筹保障、院校自主实施”的高等职业教育管理新模式。教育部主要是通过制订《行动计划》,明确改革发展任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地方经费用向;省级政府是实施《行动计划》责任主体,充分发挥统筹和保障作用,所列87个任务和项目中,由省级政府牵头落实或参与落实的有71项,占到81.6%。
三是重在落细落小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行动计划》重在推进《决定》等文件要求的落地,而非政策创新。《行动计划》所附“任务、项目一览表”,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落实部门单位和时间进度。我们将建立信息化的任务项目管理系统,加强监管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和项目落到实处。
(2)如何贯彻落实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行动计划》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将65项任务和22个项目分解到部门、地方、行业协会、行指委和高职院校,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时限要求。为落实《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我们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途径宣传文件内容,组织专家解读,引导各地、各高职院校结合自身需要,正确认识、积极承担相关任务、参与相关项目。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各地方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尽快部署启动各地和行指委的任务项目确认工作,研制相关实施方案,安排相应支持经费。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启动任务项目管理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做好事中监督管理、事后检查验收;将落实方案执行情况列入省政府督查范围,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作为督查对象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各地实际任务及项目的完成情况作为中央财政改革绩效奖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布局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25号)出台,支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
1.发布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5年12月22日,财政部、教育部制定并印发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指出,专项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责任清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确定支持内容。
2.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提出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包括各省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数、人均可用财力、生均拨款水平、基本办学条件相关指标等。《管理办法》第九条对专项资金的倾斜面做了说明: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及主要经济带等区域经济重点发展地区倾斜,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亟须特需专业,以及技术技能积累和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的专业倾斜。这些要求,对于发展以旅游职业教育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无非是利好的消息。
3.文件解读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此后,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提供了资金保障和财力支持,助力现代职业教育的持续发展。
(五)《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发布,明确我国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方向
1.发布背景
我国职业教育集团理念提出及付诸实践始于20世纪90年代。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指出: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并逐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明确提出了要“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2014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指出“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鼓励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这为新一轮职教集团组建和运作提供了政策支持。故职教集团的发展进入有组织、有序列的快速建设期,以高等职业院校为牵头单位组建的职教集团模式也逐渐呈现。2015年我国已挂牌成立职教集团1048个,约成员单位4.6万个,有8330所职业院校及2.35万家企业参与到各职教集团中。我国已有十余个省市成立了旅游职业教育集团,为推动旅游职业教育发展贡献了力量。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2015年6月,教育部就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以下简称《意见》)。
2.主要内容
《意见》共4部分13条,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实现形式、服务能力、保障机制等方面给予了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
3.文件解读
随着《意见》的出台,多元主体组建职教集团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探索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将是今后加快发展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方向,必将成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新常态。
(1)明确集团化办学的重要地位
《意见》高屋建瓴,充分肯定了集团化办学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给予其重要定位: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治理能力,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健全政府职业教育科学决策机制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的重要载体;是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同步推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意见》从国家战略高度,把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方向。集团化办学定位的确立,坚定了集团化办学的发展方向。
(2)鼓励灵活多样实现集团化办学
《意见》充分鼓励集团化办学的实现形式可以灵活多样。一是集团的主体多元化。职教集团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组成。目前而言,主要是由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研究(鉴定)机构及其他组织等6大主体组建而成。这些主体各有职责,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在这些主体中,必须含有一所院校,而且必须具有核心主体,才能体现集团化办学的“办学”本质属性。二是模式多样化。职教集团的组建模式,可以根据各集团的目标、任务灵活多样。三是治理结构规范化。《意见》在充分肯定前期探索的同时,鼓励集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探索集团通过土地、房舍、资产、资本、设备、技术等使用权租赁、托管、转让等形式登记企业法人。这为集团化办学的深入探索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可能性。四是运行机制高效化。职教集团不论采取何种治理结构,都要不断地完善规范内部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考评机制、利益协调与共享机制,才能保证集团化办学的高效运转,激发内部活力。
(3)建立起集团化办学的保障机制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支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历经5年,此政策终于在《意见》中落地——“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政策的落实,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强领导,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另一方面需要将集团化办学情况纳入职业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同时,对集团化办学不仅要有政策支持,而且也要有经费支持,并形成长效机制。如果能把集团化办学纳入国家正在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正在制定的《校企合作促进条例》,那么,具有中国特色的集团化办学才能真正成为国家制度。
(六)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组成人员名单公布(教职成函〔2015〕9号)
1.发布背景
教育部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自2010年成立及2012年重组以来,在教育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职业教育中心工作,积极发挥研究咨询和指导服务作用,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鉴于各行指委任期已届满,根据教育部关于行指委换届工作通知,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届行指委大力配合下,相关行业部门(组织)本着优化结构、充实力量、好中选优的原则,牵头实施、认真组织了行指委换届工作。经过地方推荐、行业遴选、汇总确认等程序,教育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已完成对原有53个行指委的换届工作,并同时批准增设报关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3个行指委。
2.文件解读
2015年7月,教育部对新一届行指委(2015—2019年)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成立新一届行指委是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举措。
新一届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国家旅游局局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魏洪涛担任主任委员,计金标、余昌国、保继刚、石培华担任副主任委员,韩玉灵任秘书长。51名委员主要由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较深厚的行业专业阅历与背景的相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专家,以及职业院校院(校)长、一线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新一届旅游专指委的成立,对于开展旅游职业教育研究,加强对旅游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推进旅游职业教育的内涵建设,促进行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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