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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的号:斋、庵、轩鸢飞鱼跃

时间:2023-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提要]中国读书人的自“号”风气,大致起于晋宋时期,到了明代已极为普及;而在明儒的号中,“斋”“庵”“轩”这样的草堂茅舍木房石室之名又尤为常见。上述这些,构成了明儒“号”的主要特征,并占去了《明儒学案》中明儒“号”的很大一部分。本节将对反映“心性之学”的“斋”“庵”“轩”等“号”作一些诠释。在这里,“心性之学”与“斋”“庵”“轩”等居处紧密联系在一起。

明儒的号:斋、庵、轩鸢飞鱼跃

[提要] 中国读书人的自“号”风气,大致起于晋宋时期,到了明代已极为普及;而在明儒的号中,“斋”“庵”“轩”这样的草堂茅舍木房石室之名又尤为常见。本节通过考察“斋”“庵”“轩”与明儒“心性之学”之间的关系,阐析了明儒何以如此自号的缘由。对于明儒来说,这些草堂茅舍木房石室首先是其阐发“心性之学”的栖身处,而在他们看来,屋之于人犹如衣之于体一样重要,于是他们便竭心尽力将此置田筑屋原则附合“心性之学”。具体而言,筑屋之地必清静;地清则气清,人禀清气则渣滓消融;渣滓消融就是物欲消融,物欲消融即心体澄莹透彻,而心体澄莹透彻乃是“心性之学”的根本所在。反过来说,建筑在如此清妙地方上的“斋”“庵”“轩”对儒生的“心性良知”也能起到一种意念的反作用,最终使人达到“心体澄明”的境界。这样,禀赋了物我一体思想的明儒最终必然便会强化对这些“斋”“庵”“轩”的依赖性和认同感,以至于以之自“号”;而一旦如此,明儒即使不常处此境此事,但一提其“号”,也会由此及彼,触及灵魂,开启心性良知,这恐怕也是明儒乐于以“斋”“庵”“轩”为其“号”的真实意图。

中国人的姓、名、字、号是一门学问。由“名”之字义引出的“字”(如岳飞字鹏举)都是既定的,即是父母给定的,所以会有这样的说法——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而作为人名之外的“号”则是另起的或后起的,是自称的或自号的,如葛洪自号“抱朴子”,陶弘景自称“华阳隐居”,并由此在人间著述书札以“号”代名。怀着这种常识,在重读《明儒学案》之余,发现这种起自晋宋时期的自“号”风气(见《日知录》卷二十三《自称字》),在明代得到极大的普及,以至于使黄宗羲在编《明儒学案》目录时往往将“号”置“名”前,出现的称呼竟然是这样的:吴康斋先生与弼、魏药湖先生良器、陈白沙先生献章……同时还发现,明儒的“号”已超出原本那种以自身特征命号的套路(如葛洪自号“抱朴子”),转向或突出宋元以来以自然界中的某一景为其“号”的特点,如“东坡”为苏轼的“号”,“北溪”为陈淳的“号”,“龟山”为杨时的“号”,“石潭”为汪俊的“号”,“双江”是聂豹的“号”,“龙溪”成王畿的“号”……而明儒高攀龙大概是意识到这点,则将号索性称为“景逸”。除此之外,明儒还与宋儒一样,大量地以“斋”“庵”“轩”这样的草堂茅舍木房石室为其“号”,如胡居仁号“敬斋”、薛瑄号“敬轩”、许孚远号“敬庵”……上述这些,构成了明儒“号”的主要特征,并占去了《明儒学案》中明儒“号”的很大一部分。

如此多的明儒以此为“号”,其中必定昭示着某种道理或精神,如果说葛洪自号“抱朴子”以反映他的“少私寡欲,见素抱朴”的“道家之教”,那么具有统计意义、带有上述特征的明儒的“号”则反映着当时“心性清莹、无欲静寂”的“心性之学”。本节将对反映“心性之学”的“斋”“庵”“轩”等“号”作一些诠释。

说以“斋”“庵”“轩”这样的草堂茅舍木房石室为其“号”来反映儒生们的“心性之学”,大概需从儒生们置田筑屋说起,因为这些草堂茅舍木房石室首先是儒生阐发“心性之学”的栖身处,明儒们知道屋之于人犹如衣之于体一样重要,所以明儒中会有“念庵”“思庵”“整庵”这样的意念性的名“号”。翻读《明儒学案》,随处可见儒生们置田筑屋的记载,如胡敬斋“绝意科举,筑室于梅溪山中”(《明儒学案》卷三《崇仁学案二》);别号“石斋”的陈白沙“绝意科举,筑春阳台,静坐其中”(《明儒学案》卷五《白沙学案上》)……

这些置田筑屋的文字记载似乎还不足以反映“心性之学”,接下去的问题是,在明儒们带有意念性的“念庵”“思庵”“整庵”之下,置田筑屋是要有助于“心性之学”的阐发。明儒的置田筑屋是有讲究的,大概由唐孙思邈讲到筑屋“必在人野相近,心远地偏,背山临水,气候高爽,泉水清美”的好地方开始(见《千金翼方》卷十四《择地》)。历代儒生置田筑屋、设书院,造精舍都离不开此项原则,宋儒鹅湖之会的鹅湖就是一个峰秀湖美、白云碧水、桑柏影斜、潇洒清凉的好地方,而明儒们更是竭心尽力将此置田筑屋原则附合“心性之学”。儒生董梦石曾说道:“从先师往天柱峰,一家楼阁高明,花竹清丽,先生悦之,往日曾以其地求售。”(《明儒学案》卷十四《浙中王门学案四》)这先生“悦之”,既是看到好居处而表现出的高兴劲,也是“曾点之乐”的延续,更是明儒“心性之学”中反复强调的启发“本心自乐”的“乐”。因为“人心本自乐”,所以能“自将私欲缚”(《明儒学案》卷二十三《江右王门学案八》)。同样因为置田筑屋基于好地方,所以儒生吴康斋会说道:“中堂读倦,游后园归,丝桐三弄,心地悠然,日明风静,天壤之间,不知复有何乐。”(《明儒学案》卷一《崇仁学案》)在这里,“心性之学”与“斋”“庵”“轩”等居处紧密联系在一起

这置田筑屋的好地方,具体讲来是,筑屋之地必清静;地清则气清,人禀清气则渣滓消融;渣滓消融就是物欲消融,物欲消融即心体澄莹透彻,而“心性之学”讲的就是这些。所以难怪魏庄渠会说:“深夜独坐,或启扉以漏月光,至昧爽,恒觉天地万物清气自远而届,此心与相流通,更无窒碍。”(《明儒学案》卷三《崇仁学案三》)儒生们讲究的就是这种反映“心性之学”的“斋”“庵”“轩”,并以此为“号”。

同时,这些置田筑屋成的“斋”“庵”“轩”是绝对不可不种树木花草的,照明儒们说来是:“斋前杂树花木,时观万物生意。”(《明儒学案》卷三《崇仁学案三》)看眼前一草一木,皆欣欣向荣,小草大树各得其所,无半点压迫之形,植物尚且如此,人难道要独立于外,无有“恕道”?明儒们就要在这花草映带、松影参差、苍藓盈阶、花瓣满径的“斋”“庵”“轩”等庭院中摆脱羁绊,感受澹宕,所以明儒杨斛山会说到:早起散步圜阶,并配以“日升东隅,晴空万里,鸢鸟交飞,不觉襟怀开洒,万虑皆空”(《明儒学案》卷九《三原学案》)……“心性之学”由这些“斋前杂树花木”而得以扩充,并由此印证周敦颐为何不除庭院小草,程伊川为何不折春柳嫩枝。

还有,这些置田筑屋的好地方,大致还不离筑楼深山,于大溪环抱之中,处“长廊下瞰碧莲沼,小阁正对青萝峰”之境,因为有此居处,“斋”“庵”“轩”使明儒们既可览群山众峰之势,也可望竹杪松梢之趣,更可观静脉远水之妙。这样地偏心远、同傲霜露、逍遥其间,人之心性良知被这“斋”“庵”“轩”层层剥脱而显露。有此功能的“斋”“庵”“轩”不能不给儒生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于是乎,明儒们索性以此为“号”:蔡我斋、李介庵、史惺堂……来提摄“心性之学”;即使对那些无法筑屋建房于好地方的儒生来说,这种“号”(我斋、惺堂)也能起到一种意念的反作用,最终使人达到“心体澄明”的境界,这就如明儒郑瑄所说的:“人平居,眼中常存见青山白石、丹霞紫烟,亦能令胸怀潇洒。”(《昨非庵日纂》卷七《颐真》)

建筑在如此清妙地方上的“斋”“庵”“轩”对儒生的“心性良知”有提摄作用,同样这些“斋”“庵”“轩”等草堂茅舍木房石室的内部布置也要贴近附合明儒们的“心性之学”的要求与阐发。那就是,配以外部环境的“清”,草堂茅舍木房石室的内部则要“洁”。明儒们知道,人之居处并非华室邃宇,只在雅素洁净。所以明儒们这样认为:“吾所居,必洒扫清洁。虚室以居,尘嚣不杂则与乾坤清气相通。”(《明儒学案》卷三《崇仁学案三》)这被明董其昌总结为:“凡人居处,清洁无尘混则神明来宅;扫地焚香,萧然清远则妄心亦自消磨。”(《画禅室随笔·杂言上》)

这些“斋”“庵”“轩”内的“洁”,大概总不离广榻长几的洁与笔床砚匣的净……这样,使心目间一尘不染,脑海中污秽全消。而“净几”又必定与“明窗”相映辉,所以明儒们的“斋”“庵”“轩”是开南牖以受南薰,启东窗以引东风,八窗通明、轩牖清洁,这样“明窗”不但与“净几”相配,而且意思也相近,更附合“心性之学”,照儒生吴康斋说来就是“明窗净几,意思甚佳”(《明儒学案》卷一《崇仁学案一》)。

与几净窗明联系的是室内器物安顿也必须正(整)和齐,并应该将器物铭其箴言,从而可使人之心性之学得以发扬,如铭“安毋忘危,乐毋忘悲,毋曰无知,天监于兹,毋自欺”于“榻”,铭“斋乐宿,慎尔独,毋安尔寝,纵尔欲”于“枕”,铭“温尔润,惟尔德之蕴,端而方,惟尔德之臧,虚而质,是以容斯实”于“砚匣”(《明儒学案》卷四十三《诸儒学案上一》)……使寝室等房皆成明堂,这样儒生们一旦接触到这些铭其箴言戒书的器物,马上会触及灵魂,开启人性良知,所以明儒赵考古说道:“铭其所用器物之未有铭者,以见道之无乎不在也。”(《明儒学案》卷四十三《诸儒学案上一》)而这“道”,即“道学”,也即“心性之学”。(www.xing528.com)

这些“斋”“庵”“轩”的内内外外开启人的心性良知,大概还只是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方面是,有了这些“斋”“庵”“轩”,儒生们阐发“心性之学”的一切活动均可由此展开。

首先是儒生们的读书有了好地方。儒生们知道,不读书无以知道,不读书无以去欲。如儒生吴康斋就“读《伊洛渊源录》,慨然有志于道”,“遂弃去举子业,谢人事,独处小楼,玩四书五经,诸儒语录,体贴于身心,不下楼者二年”(《明儒学案》卷一《崇仁学案一》)。因为有了“斋”“庵”“轩”,所以儒生们能对圣贤言语朝夕涵泳。有时还可掩卷沉吟思慕古代圣贤之情状,这样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在这书斋读书过程中,还须注意若干事项,照儒生张净峰说来,“读书不必泛观博览,先将《学》《庸》《语》《孟》,端坐叠足,澄心易气,字字句句,反复涵泳,务使意思照晰,滋味泛溢,反之吾心,实有与之相契合处”(《明儒学案》卷五十二《诸儒学案中六》)。这大概也是张净峰制定的《草堂学则》中的一则。而读书要“反之吾心”与“体贴于身心”,用明儒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学问从身心上寻求,纵千差万错,走来走去,及至山尽水穷,终要到这路上来”(《明儒学案》卷二十一《江右王门学案六》)。这种读书要体贴身心,换一种说法叫“凑泊”,这样才能培根深厚,收敛端严,伐其邪气。除此之外,书斋中的读书还要注意不可“随人语言文字作解”(《明儒学案》卷十五《浙中王门学案五》),只有这样,才能易简超脱,悟彻天真,这就是孟我疆《论学语》中说的“会道以心,不泥文字”。有了这些,然后与处于好地方好环境的“斋”“庵”“轩”相“凑泊”,就会造成这种状态:吴康斋说“南轩读《孟子》甚乐,湛然虚明,平旦之气略无所挠,绿阴清昼,薰风徐来,而山林阅寂,天地自阔,日月自长。邵子所谓心静方能知白日,眼明始会识青天,于斯可验”(《明儒学案》卷一《崇仁学案一》)。

其次,有了这些“斋”“庵”“轩”,儒生们就有了沉思静生的好地方。儒生们知道读书不“反之吾心”,推己及物,就会流于时尚、汲于功名,就会像汉儒读经注经汲取功名利一样。因为读书要“体贴于身心”,那就要“思”;儒生们在斋中庵内的“思”,或是深更半夜枕上思,或是清晨黎明枕上思,如吴康斋说:“枕上思《晦庵文集》及《中庸》,皆反诸身心性情,颇有意味”(《明儒学案》卷一《崇仁学案一》);又如薛敬轩说:“余在辰州府,五更,忽念己德所以不大进者,正为旧习缠绕,未能掉脱,故为善而善未纯,去恶而恶未尽”(《明儒学案》卷七《河东学案上》)。儒生罗近溪还传授方法:“我今劝汝,且把此等物事放下一边,待到半夜五更,自在醒觉时节,必然思想要去如何学问,又必思想要去如何照管持守我的学问。”(《明儒学案》卷三十四《泰州学案三》)有时为了这种“枕上思”,明儒们还配以“鱼枕”(明王象晋《清寤斋心编·林泉乐事》),并配以“如就枕时,手足不敢妄动,心不敢乱想,这便是睡时做工夫,以至无时无事不然”(《明儒学案》卷七《河东学案上》)。

这“思”,除有“枕上思”外,还有“静坐思”。于是,斋中庵内又是儒生静坐的好地方。如陈白沙“筑春阳台,静坐其中,不出阈外者数年”;又如欧阳南野说:“观《传习录》云:吾昔居滁,见诸生多务知解,无益于得,故教之静坐,一时窥见光景,颇收近效”(《明儒学案》卷十七《江右王门学案二》);还如万思默自序:“弱冠即知收拾此心,甚苦思,强难息,一意静坐。稍觉此中恰好有个自歇处。如猿猴得宿,渐可柔驯,颇为自喜”(《明儒学案》卷二十一《江右王门学案六》)。这种“静坐”于人之心性良知是有效力的,照陈白沙说来:“惟在静坐,久之,然后见吾此心之体隐然呈露。”(《明儒学案》卷五《白沙学案上》)因为有效,所以儒生们“多教学者静坐”。有时为了有效,儒生们还应该在斋中庵内“抱镜静坐”,照罗近溪解释:“当此静默之时,澄虑反求:如平时躁动,今觉凝定;平时昏昧,今觉虚朗;平时怠散,今觉整肃。使此心良知,炯炯光彻,则人人坐间,各抱一明镜于怀中,却请诸子将自己头面对镜观照,若心事端庄,则如冠裳济楚,意态自然精明;若念头尘俗,则蓬头垢面,不待旁观者耻笑,而自心惶恐,又何能顷刻安耶?”(《明儒学案》卷三十四《泰州学案三》)也因为有效,所以儒生高景逸向人传授介绍此法时说:“静坐三法,唤醒此心,卓然常明,志无所适而已。志无所适,精神自然凝复,不待安排,勿著方所,勿思效验。初入静者,不知摄持之法,惟体帖圣贤切要之言,自有入处。静至三日,必臻妙境。”(《明儒学案》卷五十八《东林学案一》)而为什么要做这种目视丹田、澄虑默照、虚静慧寂的“静坐”?照王塘南说来:“特以初学之士,纷扰日久,本心真机,尽汩没蒙蔽于尘埃中,是以先觉立教,欲人于初下手时,暂省外事,稍息尘缘,于静坐中默识自心真面目,久之邪障彻而灵光露”(《明儒学案》卷二十《江右王门学案五》),到此时,动静一体,即使周旋于人情事变中也不会舍弃心性良知了。而这一切也均在斋中庵内榻椅上完成。

有了这与读书相联系的沉思静坐,也就有了这样的心身体验,儒生薛敬轩说:“湖南靖州读《论语》,坐久假寐,既觉,神气清甚,心体浩然,若天地之广大。盖欲少则气定,心清理明,其妙难以语人。”(《明儒学案》卷七《河东学案上》)但事情发展有时又非常悖理,原本由读书引起的“静坐沉思”在它取得了心身体验之后,却反过来撇开与之联系的“读书”这一环节,认为无须读书,只要静坐也能致良知,这也就有了若干儒生的“主觉悟,斥经书”的表现。尔后,儒生们又似乎认为这样太绝对了,于是提出半日读书,半日静坐;如此,再加上与处好地方的书斋庵房相结合,就产生了绝妙的心身体验。

因为读书、静坐离不开“斋”“庵”等书屋,所以也必然要在儒生的脑海之中强化对这些“斋”“庵”“轩”的依赖性,与其始终缠绕在儒生的脑海中,不如干脆将这些“斋”“庵”“轩”命名为“号”。还有,如此之多的“斋”“庵”“轩”为其“号”,恐怕还与原本的“心斋”这一心性工夫联系在一起。

这种命为其“号”的“斋”“庵”“轩”的意念作用性大概还表现为明儒们有时还会从这些草堂茅舍木房石室而联系到禅房、寺院、囚房及石棺,认为这些也能开启人的心性良知。如对禅房,明儒李彭山“罢官之后,载书寓居禅寺,迄昼夜寒暑无间二十余年”(《明儒学案》卷十三《浙中王门学案三》);高景逸“冬至朝天宫习仪,僧房静坐,自见本体。忽思‘闲邪存诚’句,觉得当下无邪,浑然是诚,更不须觅诚,一时快然如脱缠缚”(《明儒学案》卷五十八《东林学案一》)。而之所以寓居禅房寺院读书静坐更能开启良知,自见本体,照儒生们自己解释是因为人过祠院宗庙如同见孺子入井一样,也能自然而然产生出良知来。湛甘泉就说道:“初学之与圣人同此心,同此一个天理,虽欲强无之又不得。有时见孺子入井,见饿殍,过宗庙,到墟墓,见君子,与夫夜气之息,平旦之气,不知不觉,萌动出来,遏他又遏不得。”(《明儒学案》卷三十七《甘泉学案一》)这大概是一种心理提示在起作用。

同样对囚房,《明儒学案》卷十七说聂双江“先生之学,狱中闲久静极,忽见此心真体,光明莹彻,万物皆备”;又说儒生杨斛山的“平生所为,得失相半,求欲寡过而不可得。幽囚既久,静中颇觉省悟,始有向学之心”(《明儒学案》卷九《三原学案》)。而之所以人囚牢房更能开启良知,照儒生周讷谿《囚对》说来是因为“手有梏则恭,足有镣则重,卧坐有柙则不敢以妄动,监之众则不敢以妄言,行有镣则疾徐有节”。所以囚或囚房更能使人恭敬谨慎,明白事理。同样,常处囚房,因为刀锯随时临之,所以被囚者须要置生死于度外;人一旦生死置之度外,也必定会彻底通达,心体骤然通明。照罗近溪说来:“临刑之人,往日种种所为,到此都用不着,就是有大名位、大爵禄在前,也都没斡。他们如今都不在念,只一心要求保全性命,何等真切!吾辈平日工夫,若肯如此,那有不到圣贤道理?”(《明儒学案》卷三十四《泰州学案三》)这也就是明儒们所说的:“亲蹈生死真境,身世尽空,独留一念荧魂”(《明儒学案》卷十一《浙中王门学案一》),也即是说只有真正死过一回的人,才会更能做到心性无欲安静,才能铢视轩冕,尘视金玉,更能开启良知,所以也难怪王阳明居龙场而为了致良知,遂置石棺,卧以自炼(明胡庐山《论学书》),想了生死之心,以石棺来反作用人之心性良知……由此上推,命名其“号”的“斋”“庵”也有着某种作用性,即明儒即使不常处此境此事,但一看其“号”,一提其“号”,也会由此及彼,触及灵魂,开启心性良知,这恐怕也是明儒乐于以“斋”“庵”“轩”为其“号”的真实意图。

然而,明儒们的“号”还不止这些,如上所述,明儒还常以天地自然一景为其“号”,如罗匡湖、聂双江、陈蒙山等。之所以会有这种表现,是在于儒生们还不满足于以“斋”“庵”为其“号”。由此,明儒的“号”也由“斋”“庵”发展到野外,构成上述以自然一景为其“号”的特征,并以此来进一步开启心性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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