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上节我们对于中国哲学中“器物”与“道理”的关系作了较为全面的讨论,指出在物我同道、物我同禀一气的前提下,中国古代哲人往往以器喻道、藉物明理,乃至制器证道、设物明理,这些都表现出中国哲学不同于西方哲学的特质,本节以孔子“识鸟”为中心,通过对于孔子对《诗经》中“比兴”手法的倚重的阐论,更为具体地说明了中国哲学中的上述思维路向。具体而言,我们通过对孔子本人提出的“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中的“识鸟”的论述,阐析了孔子对《诗经》中“比兴”手法的倚重,以及孔子由观“鸟”、识“鸟”而以“鸟”明事理、以至借物明理的思想路向,并指出这种思想路向的基础乃是“天地之教”,实际上就是要人学会对天地自然万物的观察和体悟,从中明白事理,也即要人学会向自然万物讨学问。
历来对孔子的研究,大都是从大处入手,这样也就忽略了孔子一些细节上的表现,本节就从孔子的识“鸟”、观“鸟”谈起,从孔子教学、论理的方法中发现孔子哲学思维的一些典型特征,以补对孔子研究的不足,从而使人们对孔子的认识更完整,同时也对中国哲学天人合一、寓理于物的哲学思维路向有一更加具体的说明。
识“鸟”是孔子在强调学《诗》时提出的,他要自己的学生“多识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这是因为孔子知道,诸如《诗经》这样的诗集的形成,离不开诗人们惯用的“比兴”方法,即诗人们为了更好地表达思想,常常凭借着诸如鸟兽草木虫鱼山川溪谷之类的自然物象来托出自己的思想——借物抒情。正是这样,孔子提出要多识鸟兽草木之名,以便有利于学习和解读《诗经》。
这也就像朱熹所说的那样:“解(读)《诗》,如抱桥柱浴水一般,终是离脱不得鸟兽草木……且如雎鸠,不知是个甚物?亦只得从他古说,道是‘鸷而有别’之类。”(《朱子语类·卷八十一·诗二》)这就是说,如不识“雎鸠”这样的“鸟”,那么对《诗》的理解也只得跟着人云亦云了。这也如孔子自己所说的那样:“小辩害义,小言破道。《关雎》兴于鸟而君子美之,取其雄雌之有别……若以鸟兽之名嫌(疑惑)之,固不可行也。”(《孔子家语·好生第十》)这也是教人要弄清楚这些“鸟”而不可弄错,如连鸟名鸟性都不识,那又怎么能跟着《诗经》的诗人们做到“兴观群怨”呢?
正因为孔子强调学《诗》过程中对“鸟”的认识,所以大致可以这样讲,凡《诗经》中涉及的三四十种“鸟”:如雎鸠(水鸟)、黄鸟(或黄雀或黄莺)、鸤鸠(布谷)、流离(鹠)、鹈鹕、桑扈(青雀)、晨风(鹯鸟)、鸳鸯、凤凰、桃虫(鹪鹩)、鹊(喜鹊)、雉(野鸡)、燕、雁、鸮(枭)、乌(乌鸦)、鹑(鹌鹑)、鸡、凫(野鸭子)、鸨(野雁)、(伯劳)、鹳、(鸽)、鹤、翚(野鸡)、鸢(老鹞)、鹭、鹥,等,孔子大概都能识其名与性。如孔子就说过:“鱼不畏网而畏鹈鹕”这样的话(见《庄子·外物篇》),这就说明孔子识鹈鹕之鸟性:鹈鹕能入水捕鱼又能淘干河水令鱼着陆而死,所以孔子会说“鱼不畏网而畏鹈鹕”的话。因为“网”还可使漏网之鱼存在,而河水一旦淘干则使所有的鱼都死掉。同样,这“鸟”“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的雌雄特征,想必孔子也识得。
类似孔子识“鸟”的事例还有不少,如《礼纬·稽命征》就记载着孔子对子夏说的话:“群鹆至,非中国之禽也。”这就是说,孔子认为分布于云南、陕西及长江流域以南地区的鸲鹆(八哥)属于当地留鸟,非中原之禽。同样,《春秋穀梁传·僖公十六年》还记载着孔子说的话“石,无知之物;,微有知之物”以及《庄子·至乐篇》记载着孔子对颜渊说的“海鸟止于鲁郊”的话……这些古书中记载的水鸟(、鹢)和海鸟(爰居),孔子都识得。
由于孔子识“鸟”,所以表现在山东嘉祥汉画像石中的孔子的双袖上饰有鸟形。又由于孔子识“鸟”,所以他的学生也有识“鸟”的本领,并有所发展,如曾子就识得“鸟之将死,其鸣也哀”(《论语·泰伯》)。公冶长深谙鸟类生活习性,还懂鸟语,并因此而获罪入狱(刘宝楠《论语正义·公冶长第五》),正因为是因懂鸟语而获罪,所以在孔子看来此罪“非其罪也”,并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公冶长为妻(《论语·公冶长》)。
但孔子也有不识“鸟”的时候,如《吴越春秋》记载:吴王闲居,有“赤鸟”至王所,以问孔子。孔子曰:“赤鸟之事,丘所未闻。”(《勾践伐吴外传》)所以好学的孔子又到处虚心学习(识“鸟”)。《左传·昭公十七年》就记载着孔子向郯子学“以鸟名官”之事:“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我高祖少皞挚(鸷)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鸠氏,司马也;鸤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冠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氏者也;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为九农正,扈民无淫者也。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在这里,孔子大概想以此学到更多的知识,接受更多相关“鸟”的信息。
孔子能识“鸟”,当然得益于他自己的多闻多识和笃信好学。孔子自己就说:“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论语·述而》)孔子还说自己因为不从政做官,所以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学习技艺:“吾不试,故艺。”(《论语·子罕》)孔子还说自己因为小时候贫贱,所以学到不少被君子看成是鄙贱的技艺:“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论语·子罕》)正因为这样,所以孔子能做到通晓古今,学识渊博。在这种情况下,认识些“鸟”是理所当然的。
孔子除识“鸟”外,还能仁性待“鸟”,《论语·述而》就讲到孔子“弋不射宿”(鸟)。《庄子·至乐篇》还说到孔子提倡“以鸟养鸟”——仁性待鸟:“夫以鸟养鸟者,宜栖之深林,游之坛陆,浮之江湖,食之鳅,随行列而止,委虵而处。”反之如“以己养鸟”,看似爱鸟,实是害鸟。孔子说道:“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鱼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庄子·至乐篇》)
因为仁性待鸟,所以这“鸟”也不讨厌和惧怕他(孔子),《庄子·山木篇》就讲到七日不食、围于陈蔡的孔子,离开陈蔡进入“大泽”后,入兽群则“兽不乱群”,入鸟群则“鸟不乱行”,所谓“鸟兽不恶”——不讨厌他。《论语·乡党》还讲到孔子和子路行于山谷,使野鸡飞向天空,盘旋一阵后又聚集在一起;后由子路向它们拱了拱手,这群野鸡才振了振翅膀飞开离去(“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雄,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杨伯峻《论语译注》)。这也充分应验了“人有机心,鸥鸟不下”“人有仁心,(鸟)翔而后集”这句话。以至于晋《拾遗记》还记载着“孔子相鲁之时,有神凤游集至”这样的话。
孔子之所以仁性待鸟,恐怕与“鸟”本身(大多)是益鸟有关。这“鸟”啄蠢除害而保护着人类的生态环境;这“鸟”还在田里啄草根灭虫害而起到疏松土壤的作用,也即所谓“鸟耘”。就连麻雀这样的雀鸟也不仅仅只存有吃谷这一面,它在平时则以吃害虫而起到保护森林的作用。所以20世纪50年代在一片消灭麻雀声中,有人挺身而出反对消灭麻雀(1)。
同时,这“鸟”还以美丽的羽毛美化着环境,使人赏心悦目;鸟还以动听的鸣叫声息人焦虑,宁静心态;鸟还以轻盈的体态、舒展的飞姿给人以优雅、自由的感受……诸如此类,使孔子能以仁性待鸟。以致到宋儒那里,程明道“见人持竿道旁,以黏飞鸟,(程明道)取其竿折之,教之使勿为”,而自程明道“折黏竿,乡民子弟不敢畜禽鸟”(《二程集·明道先生行状》)。(www.xing528.com)
孔子识“鸟”,当然不单单是为了显示渊博的学问和观赏,而是要在识“鸟”、观“鸟”中引出些事理来,即借鸟(物)明理,就像《诗经》的诗人们以“鸟”引出情(借鸟抒情)来一样,所以程伊川说:“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非教人以博杂为功也,所以由情性而明理物也。”(《二程集·程氏粹言·论书篇》)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孔子的“借鸟明理”。
1.孔子观“鸟”知凶吉
《孔子家语·辩证第十四》记载:“齐有一足之鸟,飞集于宫朝下,止于殿前,舒翅而跳。齐侯大怪之,使使聘鲁问孔子。孔子曰:‘此鸟名曰商羊,水祥也。昔童儿有屈其一脚,振泛两肩而跳,且谣曰:天将大雨,商羊鼓舞。今齐有之,其应至矣。急告民趋治沟渠,修堤防,将有大水为灾。’顷之,大霖雨,水溢泛诸国,伤害民人,唯齐有备不败。景公曰:‘圣人之言,信而征矣。’”这就是观“鸟”知凶吉。
同样,孔子见“凤鸟不至,河不出图”而感叹:“吾已矣夫。”(《论语·子罕》)这是因为在人们的心目里,这种凤鸟出现预示着天下吉祥,反之则预示着世道衰败,所以孔子会叹曰:“吾已(完了)矣夫。”
2.孔子以“鸟”明事理
《孔子家语·六本第十五》记载,孔子见罗(捕)雀者之所以捕得皆是黄口小雀而不得大雀,是在于大雀“善惊以远害”,而小雀“贪食而忘患”,从而引出事理来,要人们懂得“善惊以远害,利食而忘患,自其心矣,而以所从为祸福。故君子慎其所从。以长者之虑则有全身之阶;随小人之戆而有危亡之败也”。这就是以“鸟”明事理。
同样,“竭泽而渔则蛟龙不处其渊,覆巢破卵则凤凰不翔其邑”,这就是说,“鸟鱼之于不仁义,尚知避之”,现在我孔子也要像鸟鱼避不仁一样,应当远离杀贤者的晋国(《孔子家语·困誓第二十二》)。这也是孔子借“鸟”以明事理的表现。
孔子还将观“鸟”引出事理的认识方法移植到观“水”引出道理上来。《孔子家语·三恕第九》就讲到孔子“见大水必观”,而为何要“见大水必观”呢?这是因为孔子是在观“水”中引出事理来。按孔子说来:“(水)以其不息,且遍与诸生而不为也,夫水有似乎德;其流也,则卑下倨拘必修理,似义;浩浩乎无屈尽之期,此似道;流行赴百仞之嵠而不惧,此似勇;至量必平之,此似法;盛而不求概,此似正;绰约微达,此似察;发源必东,此似志;以出以入,万物就以化洁,此似善化也。水之德有若此”,所以“君子见水必观焉”。
同样,孔子还观“器”引出事理来。《孔子家语·三恕第九》说:“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有欹器焉。夫子问于守庙者曰:‘此谓何器?’对曰:‘此盖为宥坐之器。’孔子曰:‘吾闻宥坐之器,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明君以为至诫,故常置之于坐侧。’顾谓弟子曰:‘试注水焉。’乃注之水,中则正,满则覆。夫子喟然叹曰:‘呜呼!夫物恶有满而不覆哉!’子路进曰:‘敢问持满有道乎?’子曰:‘聪明睿智,守之以愚;功被天下,守之以让;勇力振世,守之以情;富有四海,守之以谦。此所谓损之又损之之道也。’”
诸如这种凭借“鸟”这样的天地自然万物、从中引申出人文精神和事理的认识方法——借物明理,被孔子称为是“天地之教”。《孔子家语·问玉第三十六》就记载孔子的话:“天有四时者,春夏秋冬,风雨霜露,无非教也。地载神气,吐纳雷霆,流形庶物,无非教也。清明在躬,气志如神,有物将至,其兆必先。是故,天地之教,与圣人相参。”这种“天地之教”又称“无言之教”,如孔子自己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
这种“天地之教”(无言之教)实际上就是要人学会对天地自然万物的观察和领悟,并从中明白事理,也即要人学会向自然万物讨学问。这种向天地自然讨学问的做法比向书本讨学问的做法显得更简捷明了,可直接打入人的心坎,印入人的脑海,所以导致历史上会有“(道理)得之自然者深,得之书本者浅”这样的说法,而孔子大概就是凭借这种方法,再结合书本知识来启发和教育他的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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