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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中的器物与道理

时间:2023-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古代哲人看来,“器物”与“道理”从来不是分离的、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是统于一体的,即道在器中、理寓物内。中国哲学中的“器物”与“道理”,最早在《周易·系辞上》中是这样被表述的:“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而中国哲学中的“器”就是指“天地动物植物器械”等。因为道在器中,道器统一,所以表现在中国哲学家那里往往有以器喻道、藉物明理的表现特征。

中国哲学中的器物与道理

[提要] “器物”与“道理”的关系是中国哲学中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同时也关涉到我们在前两节中所阐析的“研几”“体认”方法的哲学基础。在中国古代哲人看来,“器物”与“道理”从来不是分离的、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是统于一体的,即道在器中、理寓物内。正是因为这样,中国古代哲人可以以器喻道、藉物明理;反过来也可以制器证道、设物明理。而之所以能这样,在于古代哲学家大都秉有万物一体——物我同道、物我同禀一气——的思想观念。在古代哲人看来,外物并非是自绝于人的一个客观对象,恰恰相反,一物自有一物之理与道、意与志、精与神,而这理与道、意与志、精与神与人之道理、意志、精神又是息息相通的;简言之,外物中自然地包含着与人相通的意义,是人之意义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正是基于此,在中国哲学的“研几”活动中,“体物”与“体道”是二而一的,我们平常所见所感的物象中自然包含着“道”,它无须像西方哲学那样非得在超越“物”的基础上作思辨分析后才得出一个“理”(念),更没有像西方哲学那种本体论认识论之分,诸如此类,都表现出中国哲学的特质,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

中国哲学中的“器物”与“道理”,最早在《周易·系辞上》中是这样被表述的:“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对此,高亨先生在《周易大传今注》中解释为:“器,物也。形而上者如思想学术理论方法制度等是也。形而下者如天地动物植物器械是也。”在这里,将中国哲学中的“道”限定为“思想学术理论方法制度”是可以的,但除此之外,中国哲学中的“道”还有那些弥漫天地间、起着作用的、尚未被人认知的“道”(规律),以及更多地是指那些看得见、摸得着、可把握的一类人伦事理。而中国哲学中的“器”就是指“天地动物植物器械”等。

由于中国哲学将“道”(理)悬置得太高,称之为“形而上”,这样导致有人质疑:“所谓道,恶乎在?”——道在哪里?对此,庄子释疑为:道“无所不在”,并进一步说出了一句使后人瞠目结舌却又津津乐道的话来:道在日月天地中,道在蝼蚁中,道在稊稗中,道在瓦甓屎溺中(《庄子·知北游》)。在这里,庄子认为无论是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人伦事理,还是那些尚未被人认知、弥漫天地间却又起着作用的“道”,都会在器物中得到体现,有所表现,即道在器中、理寓物内。“形而上”与“形而下”并不截然分开、互相对立,道(理)器(物)是统一的。

因为道在器中,道器统一,所以表现在中国哲学家那里往往有以器喻道、藉物明理的表现特征。如老子在《老子·五章》中就以橐籥(风箱)这器物来喻说无所偏倚的守中道理:这橐(壳)为函以周罩于外、这籥(管)为辖以鼓扇于内,而这籥(管)只有保持一嘘一吸的平衡守中运动,这风和气才能生化不竭,呼呼而出、源源不断;如果你将这籥(管)推到顶或拉到底,偏倚于一处或停当于一时,这嘘吸的平衡就会终止,风气化生将穷竭。所以,只要你看到风箱,或使用到风箱,就会立即意识到这籥(管)守中(不偏倚于一处、不停当于一时)的重要。这真是理随物显,道在器中。久而久之,你也必然会将这种“道理”印入脑海,落实到行动中,在处事为人上无所偏倚平常中庸,说话中性,不走极端,对事对人不作简单的肯定和否定,就如老子所说:“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老子·五章》);以至于人之思虑也至中至虚,不偏倚于一处一时,这样就能应对或左或右的思潮,或上或下的激荡。

接下来老子继续他的藉物明理、以器喻道。他在《老子·十一章》中以车之辐毂来喻说“空”“无”的道理:正因为有三十根辐条(连接轴心和轮圈的直条)集中到一个毂(车轮中间凑辐插轴的部件)上,有了这毂中的“空”,才能使车滚动,有车之用。所以老子说:“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这样,当你沾沾自喜这车对你真有用时,千万不要忽略了这毂之“空”的作用,只有有无对举,才不至于得意忘形。推而广之,当你汲汲于物之有用,欲念占有更多的物质时,也需要有无对举:“物”尽管有用,但不能将凡事凡物看得太浓,而要将凡事凡物看得“淡”些、“空”些,视天下名利为扬尘妄幻、风灯聚沫,不足倾恋。这样就能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有所定力,把握自我,不至于流失自我,为物所役,为物所累。

老子还以婴儿道德。《老子·五十五章》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终口号而不嗄,和之至也。”而之所以能如此,老子认为全在于婴儿任其自然之真、本然之气,泊然无欲,故不老亦不壮,无物能伤,“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老子·五十五章》)。而人就要至同于初,如婴儿那样积冲气之和、守柔弱之道,调心制欲,修性返德,养气卫身,这样人既不壮,恶乎老?既无“老”哪来“死”?就能处“无死地之境”。所以老子多次强调人要“复归于婴儿”(《老子·二十八章》)。这也如宋儒苏辙所说:“人但(只要)养成婴儿,何事不了。”(苏辙《龙川略志》卷十《郑仙姑学道年八十不嫁》)

老子继续以婴儿孩提启发人、说教人:婴儿饱即睡、饥即啼,无虑无忧无掩无饰而无欲(欲之有限),天真无邪率性纯朴,那么,从婴儿发展过来的人,有必要于物于名存过多的欲和虑、忧和愁,掩性饰真?同样,婴儿饱即乐,睡中笑,那么,人又何必不乐?非得恨财不发、恨名没有?人如一旦想通,似婴儿像孩提,这心也静、气也柔,既能养生又能养性,并致长寿。反观养得粗暴乖戾不和之气的人,鲜能长寿。所以老子要人“专气致柔,能如婴儿”(《老子·十章》)。

老子不停地以器喻道、藉物明理。老子借“水”之长久滴点穿石、磨铁消铜来喻说柔之胜刚;老子还藉“水”之灭“火”,阴能消阳来喻说弱之胜强;老子还以水之流入溪谷低洼来喻说屈辱不争之观念……

老子是如此,孔子也不例外。《荀子·宥坐篇》讲到孔子“见大水必观”,而为何要“见大水必观”呢?这是因为孔子是在观“水”中以“水”喻说道德,供人们对照自己,以便提升人之品德:“夫水,大徧与诸生而无为也,似德。其流也埤下,裾拘必循理,似义。其洸洸乎不莣尽,似道。若有决行之,其应佚若声响,其赴百仞之谷不惧,似勇。主量必平,似法。盈不求概,似正。淖约微达,似察。以出以入,以就鲜絜,似善化。其万折也必东,似志。”所以“君子见大水必观也”。孔子要人就应像水那样具有这些品德。

同样,水之流动是离于无而入于有,处有无之际,那么,以水喻之,人也要有这种处有无之际的本领和把握有无之际的智慧。

中国古代哲学家不断地藉物明理:当他们看到鱼鸟群队恋如、鱼贯而入无半点倾轧,牛羊出入形影相依、鸣叫相应,浑融无间而引出人也应有如此“恕道”。

可以这么说,中国古代哲学中,有不少学说理论是建筑在这种“藉物明理、以器喻道”的方法基础上的,如老子的学说就是这样。而这种“藉物明理、以器喻道”的方法,据说老子也是从商容那里学来的,《淮南子·缪称训》:“老子学商容,见舌而知守柔矣”,即商容张口吐舌示老子,老子领悟齿刚则先亡,舌柔则后存,从而得出“柔弱胜刚强”的学说思想。由此看来,这种藉物明理、以器喻道的方法由来已久,且广泛使用。《淮南子·缪称训》还说:“列子学壶子,观景柱而知持后矣。”这种以器喻道、藉物明理是古代哲学家认知传授人生道理的主要手段和方法。

正因为这样,就使得这能以器喻道、藉物明理的认知方法秉有了自己的特点:这种以器喻道、藉物明理的认知方法因为简洁明了,似乎无中间环节。所以平时所说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被它消解得无影无踪;同样,这种“藉物明理”又将“物”与“理”融为一体,所谓“物理”相贯连读就说明这点,这(“藉物明理”)无须像西方哲学那样非得在超越“物”的基础上作思辨分析后才得出一个“理”(念);它(“藉物明理”)更没有像西方哲学那种本体论和认识论之分,在藉物明理中本体和认知融合贯通,它认为这样更能把握具体的变动不居的世界、丰富多彩的社会。

这种以器喻道、藉物明理的方法又因为简洁明了、契入人心脑海而将具体与抽象,情感与思辨同冶一铸而无法区别;它(“藉物明理”)又因为如此简单地将“道”“理”“性”契入人心脑海而使人豁然贯通开朗,突然领悟理解,哪会使人感到像西方哲学那样烦琐艰难?又推导又分析?它(“藉物明理”)又因为能操作好理解而使中国士人乐此不疲(如老子学商容,见舌而知守柔),从而构成中西哲学在理论体系和传授认知方法上的不同:它(“藉物明理”)无须像西方哲学那样为讲一个道理而喋喋不休,并不惜为之构筑一个理论体系;它(“藉物明理”)又因为具体表现为为人(生)解惑,所以使得它一旦形成、一次完成人生道理后就能“绵绵若存”(《老子·六章》),为后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这种一次完成、呈圆形的解惑人生、感悟生命的人生道理就与西方呈梯形、渐进完成的求知自然的知识论不一样。

诸如此类,都表明这种“藉物明理、以器喻道”的方法有着其自身的特点——它(“藉物明理”)只是为了喻说些人生事理、明示些人伦道德而已,它对求知自然的知识论、科学观还真不管用。因为它只是喻说(说明)而无法证明,例如“老子学商容,见舌而知守柔”,那么如果老子见了埋于泥土中数年的头颅:柔软的舌头早已烂掉,可坚硬的牙齿却无损时,是不是会得出“见齿而知守刚”呢?由此可见“柔弱胜刚强”是难以得到普遍证明的。所以这种以器喻道、藉物明理只是喻说(说明)某一点的社会事理、人生道理,不具有知识论那样的普遍性,也不具有知识论那样的可证明性和可重复性,相反带有随意性和联想性(如见瓶中之冰而知天下之寒)。但古代哲学家就是如此热衷于用这种方法来认知事理、传授事理,所以可以这么说,这种方法是一种有别于西方知识论的语言范式和表述方法。

那么,古代哲学家又为何如此热衷于“以器喻道”——从器物中引申出人生事理来呢?这恐怕与古代哲学家所秉有的哲学思想有关。

在古代哲学家那里,大多数人都秉有万物一体、物我同道的思想,物我同禀一气的观念,用儒生的话来说:“天地万物与吾原同一体”(明儒何善山《语录》),“天地万物皆与我同一气”(明儒吕泾野《语录》)。正因为这样,所以“一草一木不得其所,(我)此心亦不安”(同上);“光风霁月,何与于我而忻?狂飓阴霾,何与于我而惨?水光山色,何与于我而喜?荒原颓壁,何与于我而悽?”这些均因“风月水石,固有通于我者,我乃忻之、惨之、喜之、悽之耳”(明儒曹贞予《仁体策》)。

因为万物一体、物我同道同气,所以这“物”中自有我所需的要素,如人“登高而招……见者远,顺风而呼……闻者彰”(《荀子·劝学篇》),这“物”中真有我所需的要素,难怪《周易》会说:万物悉备以致用。(www.xing528.com)

同样因为万物一体、物我同道同气,这物中自有我所需的元素,所以《黄帝内经》是这样解释物我同道同气的:“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素问·脏气法时论》)同样这物中自有我所需的元素还被《黄帝内经》作这样的整理概括:“(人之)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枣、葵皆甘。(人之)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人之)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杏、薤皆苦。(人)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人之)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葱皆辛……”(《素问·脏气法时论》)在《黄帝内经》看来,“物”中自有人所需的元素,所以是吃啥补啥,这就如《老子·二十一章》所说:“道之为物”,“其中有象”。

可以这么说,一物自有一物之理与道、意与志、精与神,有多少种物就有多少种精与神、意与志、道与理,这正是“道之为物”(反过来也可以说“物之为道”),“窈兮冥兮,其中有精”(《老子·二十一章》)。由此导致老子真的不舍得割弃任何一物,哪怕是“竹根木屑”皆为家什,所以老子说:“常善救物,故无弃物。”(《老子·二十七章》)

也正因为一物自有一物之理,一器自有一器之道,所以后来的儒生会说:“理气无缝隙,故曰器亦道,道亦器。”(明儒罗整菴《困知记》)

因为有万物一体、物我同道同气(一物中有一物之理,一器中有一器之道),“物”中自有我所需的元素和精神这一本体,所以人们既可以以器喻道、藉物明理——从器物中引申出道理来,也可以反过来设物明理、制器证道,以物证心、以器契意。

其一,制器证道、以器契意。

《荀子·宥生篇》中讲到鲁桓公之庙中设有一器(欹器),孔子观后问于守庙者曰:“此为何器?”守庙者曰:“此盖为宥坐之器。”孔子曰:“吾闻宥坐之器者,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孔子顾谓弟子曰:“注水焉”,弟子挹水而注之,中而正,满则覆,虚而欹。孔子喟然而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子路曰:“敢问持满有道乎?”孔子曰:“聪明圣知,守之以愚。功被天下,守之以让。勇力抚世,守之以怯。富有四海,守之以谦。此所谓挹而损之之道也。”这就是设物明理、制器证道,以制作出这种“宥生之器”(欹器——易覆之器)来喻说人不可有持满的行为和思想,凡事适可而止,“满”则倾覆,大祸临头,并时常置此器物于坐(右)侧,称之为“座右铭”(宥与右同,坐与座同),后来又生出儒生士人要“铭其所用器物之未有铭者,以见道之无乎不在此”(《明儒学案》卷四十三《诸儒学案上一》)。

同样,原本简简单单用来制约罪犯的脚镣手铐桎梏),也被古人制作得有“道”有“理”。旧时的手铐(“梏”)——如我们印象中的林冲武松在发配充军时所戴的梏——是与套在他们脖子上的、用方形木板制成的“枷”连在一起的。因为是这样,所以这“器”(梏)中的“道”与“理”也就被显示出来了:这罪犯的手因长期由“枷”中的“梏”而被置于胸前,当他一旦被除去刑具(梏)而释放时,这手也就自然地作恭敬状;以及这罪犯因长期戴着方形的木枷,使之坐牢只能坐有坐相、不能东倒西靠,随意妄动,当他一旦被除去刑具(枷)而释放时,这坐也就有了传统意义上的坐相:腰板挺直;同样,这罪犯因脚镣(桎)沉重,使得行走时疾徐有节、方方正正,当他一旦被除去脚镣(桎)而释放时,这行走也就自然而然成了方正稳重、疾徐有度。这坐有坐相、走有走样,逢人而作恭,从形象上说就是一名被改造好的传统意义上的规矩人。这当然要归功于服刑期间这“桎梏和枷”对他的反作用。正因为有这“制器证道、以器契意”这一原则,所以儒生周怡在《囚对》一文中作如是说:“周子被罪下狱,手有梏、足有镣,坐卧有(可作枷),日有数人监之,喟然曰:余今而知检也。手有梏则恭,足有镣则重,卧坐有则不敢以妄动,监之众则不敢以妄言,行有镣则疾徐有节,余今而始知检也。”(《明儒学案》卷二十五《南中王门学案一》)

原本制作出来照人面目嘴脸的“镜”(览、鉴),也可以生出“道与理”来:人可时常坐而抱镜,对镜观照,“若心事端庄,则如冠裳济楚,意态自然精明;若念头尘俗,则蓬头垢面,不待旁观者耻笑而自心惶恐,又何能顷刻安耶?”(《明儒学案》卷三十四《泰州学案三》)所以居家生活必要置镜设镜,以喻心明道:擦镜如拂情复性,镜之明净即是心之清静,镜上一尘不染则心无私心杂念、无丝毫云翳,就如老子所要求的那样“涤除玄览而无瑕无疵”(《老子·十章》)。

人有时还可将居室打扫得一尘不染,以反作用眼目心境一尘不染,这样“虚室生白、吉祥止止”(庄子语),人之妄心消尽。

鉴于此,贬居龙场的王阳明又何尝不可设置“石棺”,卧以自炼,以见道心?

其二,设物明理、以物证心。

基于一物中自有一“物”之理,“物”中自有我所需的要素和精神这一万物一体、物我同道同气的本体,这“出淤泥而不染”的“莲”是“清香洁净、中通外直”,那么人又何尝不可在家种“莲”植“莲”?并像周敦颐那样时常“观莲”,还作《爱莲说》以证道理:“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这样,由种“莲”、观“莲”,人们彼此间以“莲”证心:是想做一名“出淤泥而不染”的正人君子。

又因为一物自有一“物”之理,所以周敦颐不但观“莲”种“莲”,他还从不剪除窗下小草,他是想设“物”(小草)明理:小草与大树一样迎风精神抖擞,各得其所,那么人对物就要等量齐观,如天地日月于人于物一样周普无偏,不可厚此(大树)薄彼(小草),这样才能出现儒家所说的生意盎然、无所倾轧欺压的和同社会。

同样,中空有节、摇曳多姿的“竹”是“青翠不华、经霜不凋、虚心正直、清高自洁”的象征,所以名土王徽之每居一处,不论久暂,都要在居家宅地广植青翠竹子,日夕游于其间,以“竹”证心:虚心正直、清高自洁、青翠不华;即使出游在外,如遇成片翠竹,就流连忘返,并认为人之生活“何可一日无此君(竹)”(《世说新语·任诞篇》)。

而傲然于深秋冷霜中的“菊”则是不畏风霜、坚贞守志的标志,所以名士陶渊明爱菊证心、咏菊明志:“三径就荒,秋菊犹存”“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要像“菊”那样不畏风霜、凌霜而荣、艰辛自洁,不为五斗米折腰;陶渊明要像“菊”那样坚贞守志,归隐南山。

中国士人们就是这样不断地“设物明理、以物证心”,他们如此“善假于物”,为自己服务,如借舟檝以渡江河,藉车马以致千里。

这种“物”与“理”、“道”与“器”的关系,大概到了明清之间才开始发生变化,方以智率先作《物理小识》;此时的士人们开始真正想要从“物”中引出知识论意义上的物理,并开始普遍运用起“质测”(计算、测量等)方法,认为有了这种“质测”方法,就能“穷物之理”(“通几”)了,如邓玉函所说:“此道虽属力艺小技,然必先考度数之学而后可。盖凡器用之微,须先有度有数。因度而生测量,因数而生计算。因测量计算两有比例,因比例而后可以穷物之理,理得而后法可立也。不晓测量、计算,则必不得比例;不得比例,则此器图说必不能通晓。”(王征《远西奇器图说序》,见《丛书集成初编》本,第九页)这“此器图说”说明近代意义上的“物理”产生;反过来,按此“物理”,也就能制器造物了。由此,中国人对于“物”与“理”、“道”与“器”的关系的把握,开始逐渐向西方靠近,也即开始逐渐近代化、现代化;然而,作为一种哲学思维习惯,古人对于“物”与“理”、“道”与“器”的关系的理解,其实早已作为一种文化潜意识,深深地烙在了中国人的心中,并由此彰显着中西思维习惯、中西文化的不同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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