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乐队总称“乐悬”。从其称谓可知当时乐队主要以悬挂钟、磬一类乐器为主体的。乐队有四种类型:宫悬、轩悬、判悬、特悬。每一类型的乐队都根据礼仪规定其使用级别:“正乐悬之位王宫悬,诸侯轩悬,卿大夫判悬,士特悬。”
从周朝乐队组织及其规定来看,其划分与组合的方式,是以等级制度为原则的。其中对于音乐的考虑处于次要地位。遵循仪节的规定用乐,可以体现用乐者的名分、地位、阶层等。
从一般的祭祀礼仪来讲,陈列牺牲,贡奉物品,设香立案,摆设贡品,常常是放在北面。中国传统建筑,也大多坐北朝南。这是因为采光的需要,太阳光的照射使坐北朝南的房屋光线充足,冬暖夏凉。所以对北面的强调可能是由于上述实用观念转化而来的产物。故“特悬”也是将乐队安排在北面一面。
中国人对四方、即东南西北有很强的观念。在《周礼》中有祭祀“四方百物”的记载。《周礼·春官·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狸沈’祭山林川泽,以‘鼷辜’祭四方百物。”(www.xing528.com)
到了晚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四方神的观念开始转化为五方帝、五方神的概念。《周礼》中乐队类型仅有四种,这正是殷商、周初、四方观念的反映。
作为礼器的宫廷乐器,周以前的乐器由于受生产力的束缚,大多数乐器都取自天然材料,即所谓“自然天籁”。那时的祭祀也多用土做的埙、鼓,石做的磬,竹做的管等充作礼乐器。从人类进化的过程来看,历经石器时代、金石并用时代,铜器时代、铁器时代,乐器制作属于工艺技术范畴,与工艺发展水平非常密切。周以前作为礼器运用的乐器中,数石制的磬最为频繁。人类进入石器时代约在十万年以前,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人们对石头的运用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汉民族真正定居中原制礼作乐是在周代。周以前由于各原始部族之间的相互征战与兼并,各氏族国家的宗教礼仪,往往在不十分稳定的环境中举行,大型礼器与乐器从数量到规模,都不及周代。周代是汉民族进入稳定的农耕生活,在黄河流域安居乐业、建国兴邦的朝代。在此前,周人虽早在黄土高原,泾、渭二水谷地定居,但周边仍居住着许多游牧部落。周人灭商后,兼并各周边部落,建立了新的政权。这时为适应统治需要,一方面继承殷商时期巫觋文化和宗教礼仪,另一方面,自己又重新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礼乐制度。作为礼器的乐器,也由于生活的安定而朝稳固化、大型化发展,故有人称此时的中国古乐器是“稳定型”的,称西方美索不达米亚等古代民族的乐器为“移动型”。岸边尚雄指出:“中国古代乐器为安定的,此因中国之土地在东方黄河及扬子江流域,为一安定之平野,汉人种自古入此平野,作安定的国家,故非移动的。然西进的以美索不达米亚为中心之诸民族,位置皆不安定,而为移动的。土地亦多沙漠,一旦无水,不得不易其居处。他民族侵入,不得不逃避他方。故彼等在古代屡变其居处,故彼等所持之乐器,皆小而移动的。”这种看法其立论是从地理或社会学角度出发的。中国古乐器尤其是周代宫廷乐器,大都属于安定型,除上述原因外,还出于周代宫廷礼仪需要。周代多数礼仅都有相对固定的场所,祭天、祭祖、宾射、宴食,都有严格祭祀地点。加之社会稳定,频繁举行各种礼仪活动,乐器本身又被当作礼器看待,故从型制、数量、规模都较前代有很大变化。随着工艺技术的进步,周代在礼乐器的制作技巧上有了很大提高,许多礼乐器都朝大型化、工艺化发展,在制作材料上,青铜尤其受到青睐,如钟、编钟、镛、钲等即是证明,在乐器形制和体积上,礼乐器也越做越大,如建鼓高大如屋。象编钟、编磬,不仅纹饰复杂,其框架也甚大,架子都以木头做成牌楼状,框架上装饰有各种复杂的饰物和奇形怪兽。这些讲究都是为了烘托祭礼的气氛,炫耀礼仪排场,并具有祛邪禳鬼之目的。因此,…礼乐器的固定化、大型化,并不完全是出于周代国家的地理、社会因素,潜在的动机很可能是出于宗教祭祀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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