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公共音乐艺术的创新和发展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中,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领导、教师等共同的努力和配合,不断反思,加强学习和实践。
首先,明确高校公共音乐艺术教育的目标。我国的艺术教育历史悠久,在春秋时期,孔子就将“六艺”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其中便包含“乐”,即音乐。从近代蔡元培“美育教育”主张的提出到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美育作为相对独立的部分在改革开放后被纳入教育方针。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尽快改变学校美育工作薄弱的状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艺术教育是美育实施的重要手段,是人文教育的重要载体。音乐教育作为艺术教育的组成部分,其核心目标是进行美育教育。美育,是通过各种美的事物,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学生的审美欣赏、表现和审美创造能力,同时促进他们在德育、智育、美育等方面全面和谐的发展。日本音乐教育家铃木先生曾说:“音乐教育的目的不是专门地培育一些少数伟大杰出的所谓天才,而是希望通过音乐教育把每一个人都提升到拥有一颗高贵的心灵和完善的人格的极优秀的程度,而事实上这也是每一个人所应追求的目标。”许多国家都强调音乐兴趣爱好与审美能力的培养,通过音乐教育开发创造潜能,培养全面、和谐和充分的个体,取代了以往的将音乐知识技能作为音乐教学的首要目标。如英国强调“发展学生对音乐的理解能力和欣赏能力”;美国强调“开发人的潜能,提供创造和自我表现并享受成功的机会”;日本强调“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和丰富的感受音乐的能力,陶冶高尚情操”;俄罗斯强调“培养个性,促进智力发展”。
我国在《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中指出:“学校艺术教育要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使学生在学习艺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注重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开发自身的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普通音乐艺术教育的本质是“以人为本”,是进行审美欣赏、表现、审美创造的教育。在整个学校的公共音乐艺术教育中,都应该以培养和提高大学生们的审美能力和审美素质为主要的目标。普通高等学校公共音乐教育的对象是大学生,他们的生理与心理处于一个特殊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是健康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笔者认为,普通高等学校公共音乐艺术教育应该以有利于每一个大学生审美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丰富个体的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为目的。“以人为本”,从大学生的兴趣爱好、年龄心理特征、知识结构、审美情趣等出发,充分发挥和利用音乐艺术教育的美育功能,用相对独立、系统、完善的音乐艺术教育课程和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作为普通高校提高大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素质和陶冶情操的方式之一,结合实际并有成效地进行施教,以提高大学生的音乐素养为核心,通过公共音乐艺术教育让大学生亲身感受到音乐的美,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能够真正地欣赏美、享受美,以至创造美,在美好的生活中完善心灵。(www.xing528.com)
其次,更新高校公共音乐艺术教育的思想观念。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是教育的重要主题,而观念的更新更是促使教育不断前进的动力。20世纪90年代,一些音乐教育观念用强调音乐兴趣爱好和音乐审美培养、强调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个体取代了之前的把音乐知识技能作为音乐教学首要目标的做法。奥尔夫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铃木教学法等,这些音乐教育体系和教育思想的产生与传播,为我国的音乐教育观念的更新、学校音乐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提供了借鉴。普通高等校学校公共音乐教育应该是“以人为本”,是普及化、大众化、公共化的音乐教育,是综合化的音乐教育。普通高等学校公共音乐教育有必要对《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认真的学习研究,改变以往高等教育体系的陈旧教育思想。我们应借鉴并汲取《标准》中基本教育理念以及一些先进艺术教育理念的精华,结合自己的实际加以运用,切实促进高校公共音乐教育观念的进一步更新,促进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不断发展。行为的决定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会受思想观念的影响,教育也不例外。在科技迅猛发展、信息化浪潮以强劲势头席卷全球的21世纪,社会的进步对人才的需求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音乐教育作为美育核心之一,是高等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公共音乐艺术教育思想理念的更新、教育目标的进一步明确,是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得以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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