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在人的成长历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引导人健康向上、乐观积极的精神基石。新课程观将情感因素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和高度来理解,赋予其在课程目标中重要的价值取向。如情感,不仅体现为学习兴趣、学习爱好和学习热情,更是情感本身的体验与内心世界的丰富;态度,在表现为学习追求、学习责任的同时,更表现为对生活的乐趣、进取、向上;价值观,既反映在个人价值方面,更反映为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自然价值的统一等。这三个具有独立意义的要素已成为课程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学科,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取向和内涵是不同的。音乐课程的性质和价值决定它必须突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目标,以体现音乐教育的本质是审美,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这一特点。对于音乐课程来说,其特质是情感审美;其教育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其教育效应主要不在于知识和技能的习得,而是体现在熏陶、感染、净化、震惊、顿悟等情感层面上。
(二)过程与方法
学习过程和方法论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重视过程、强调方法,其实质是尊重学生的学习经历、体验和方式,这是一个学习者必须经历的过程,是一个人生存、成长与发展的内在需要。(www.xing528.com)
音乐课程尚具有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特征。过程与方法之所以对音乐学习非常重要,是由于音乐教育多体现一种“润物细无声”式的潜效应,其教学目标往往蕴含在教学过程中,过程即目的。从教学方法上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学会音乐,不如会学音乐,这样才有利于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在音乐上的可持续发展。在音乐新课程中,“过程与方法”目标可细化为体验、比较、探究、合作和综合五项。
(三)知识与技能
基础教育中的任何课程,只要是一门学科,必然会有系统的知识技能体系。因此,对于音乐课程来说,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是必要的,这既是人的整体素质中音乐文化素质的需要,同时也为学生进一步学习音乐奠定了基础,为学生在音乐上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平台。基础教育中新的音乐知识与技能教学观认为:音乐知识不仅仅体现为乐理知识,它还包括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和音乐常见结构及音乐体裁、形式等知识,特别包括音乐创作、音乐历史及与音乐相关的文化方面的知识。音乐技能不是仅仅体现为视唱、练耳、识谱等,也不只是发声、共鸣、咬字、吐字等唱歌技术,更重要的是把乐谱的学习与运用或歌唱技能的训练与培养放在整体音乐实践中进行,将其视为音乐表现活动的一个环节和组成部分,这样才有利于构建基础音乐教育知识与技能的整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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