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的国家大事最重要的莫过于如何对付占据北方的金人,吕祖谦一家和朱熹的父亲及其他道学人士一样,也直言不讳批评秦桧与他的和议政策。吕家家人甚至曾亲身参与朝廷变迁中一些最重要的事件,尤其吕好问曾短暂做过兵部尚书,并陪同皇帝前往金营投降。金人将吕好问送回开封,命令他协助张邦昌的傀儡政权,但他竟然说服当权者扶立宋皇室唯一没有被俘的皇子。宋高宗在南方再建政权,曾经对吕好问说:“宗庙获全,卿之力也。”随后任命吕好问为尚书右丞。然而吕好问曾经在北方傀儡政权任职,招致许多批评,因此随即转任不太重要的职位;吕好问的儿子吕本中也与秦桧不和而去职。吕本中虽然反对秦桧的和金政策,主张收复北方,但终究是个务实的人,认为金人的军事力量强大,所以建议高宗不要贸然采取军事行动,应该巩固国力,保卫南方。吕祖谦承袭吕本中的观点,主张要先改革朝政、加强国力,准备充足后才能发动攻势。他采取主和、主战两派间的温和中间路线,可与张栻后来的成熟看法相提并论。
朱熹年轻时坚决主战,在12世纪60年代上书提倡军事反攻,严厉谴责所有的议和派人士;但中年以后,体认金人的军力强大,态度开始冷静下来,类似吕祖谦的务实观点,逐渐取代主战的立场。他虽然终生不忘收复失土,但晚年对主战派的抨击比对主和派的攻击还要强烈,而且开始体认到至少需要10-30年的准备,才能收复北方。朱熹在思想成熟后,更强调防守和自强的立场:
今朝廷之议,不是战,便是和;不和,便战。不知古人不战不和之间,亦有个且硬相守底道理,却一面自作措置,亦如何便侵轶得我!今五六十年间,只以和为可靠,兵又不曾练得,财又不曾蓄得,说恢复底,都是乱说耳。
他60多岁的时候,可能变得比吕祖谦更重防守和谨慎,但吕祖谦的立场显然曾影响朱熹。
当时内政的主要问题是减轻农民的负担。1167年福建崇安县县令请求刘如愚(1142年进士)与朱熹支援赈灾,朱熹从邻近的建阳县调请救灾物资,他的朋友魏掞之(1116-1173年)早在12世纪50年代初期已在当地建立良好的社仓制度。州知府王淮(1127-1187年)在1168年建议刘如愚和朱熹保留百姓偿还的贷款,以供紧急不时之需。刘如愚与朱熹根据魏掞之的先例,建议设立社仓,获得州府拨给赞助费用。崇安的社仓在1171年建立完成,由刘如愚的亲戚负责掌管,但后代人把社仓主要归功于朱熹。(www.xing528.com)
政府的义仓主要是在灾荒时,以直接发放实物或稳定市价的办法帮助农民,但由于官僚作风作梗,官方义仓的效率很低,涵盖范围也只限于城镇附近,且常由村吏或佛教僧侣负责分发赈灾物资。朱熹反对佛教僧侣参与,努力动员儒生参加这类社会活动,相信参与社仓可以培养同道的认同感以及对仁的体认。朱熹进行这项工作时,正是宋代民间社会意识日益增长抬头的时候,例如,婺州的乡村已经自组互助制度,而有的组织成为社仓的基础。
朱熹的社仓遭到某些人批评指责,认为他仿效王安石“青苗法”的借贷办法,连张栻也不免有此疑虑,吕祖谦则挺身为朱熹辩护。朱熹和王安石都使用政府的资金作基金,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支付利息。朱熹在1185年所写的“婺州金华县社仓记”中,反对别人将他与王安石的办法相提并论,指出他出借谷物,而不是出借现金,实施的方式是以乡镇为基本单位,不是以县为单位,并且由当地士人管理,目的是稳定农民经济,不是增加政府的收入。朱熹再三提到吕祖谦巡视崇安后,称赞社仓能师法古人的美意,是受古人启发,与王安石的失败实验不同。吕祖谦并表示要在金华建立社仓,而朱熹这篇文章就是为潘景宪主持的金华社仓的成立启用而写作的,赞扬潘景宪实现老师的夙愿。先前吕祖谦曾安排朱熹的儿子朱塾住在潘景宪家,并让他迎娶潘景宪的长女。朱熹在1182年办理赈灾事务时,也获得与吕祖谦有关系的婺州士人帮助。
孝宗皇帝虽然赞扬朱熹的社仓制度,并且要将它推行到全国各地,但由于反对者阻止政府的支持,最后成立的社仓很少。除朱熹家乡的社仓外,金华社仓可能持续得最久。不过到13世纪中叶,地方胥吏开始接管金华的社仓,只在荒年发放谷物,并且要求以现金偿还借贷的谷物,朱熹希望由儒家君子长年监督救济照顾农民的设想,从此变成地方官僚系统赈灾的另外一个工具。朱熹倡导的社仓只短暂按照计划发挥作用,但已体现他政治理想的实践。魏掞之的社仓建立时间更早,刘如愚在“朱熹社仓”中也扮演重要的角色,以及吕祖谦的襄助,使社仓传播到金华,都显示后人所谓的“朱子社仓”并不是朱熹一人的功劳,而是道学人士合作应付需要而进行的社会福利事业。从朱熹担任地方官时写的“劝立社仓榜”等文,以及他支持吕大钧(1030-1081年)的乡约,可以看出他非常关注建立地方社群组织,乡约成为鼓励乡民行善的地方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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