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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制度重构后的主要特点:高校学术的治理

时间:2023-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解剖分析该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学术委员会建设,主要特点在于五个方面:第一,明确学术委员会的定位,使学术权力制度化。学术委员会下设派生机构“专门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目前分设教学、科研、人才、学术道德等4个专门工作委员会,今后可以根据学术工作发展需要增设其他相应专门工作委员会。”分管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不参加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表决。学院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每两年进行一次换届。

学术委员会制度重构后的主要特点:高校学术的治理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2011年11月绍兴文理学院出台了新的《学术委员会章程》,并重建了校学术委员会。与该校2003年的《学术委员会章程》相比较,修改后的《章程》在委员的产生机制、决策机制、日常工作机制、换届更新机制等方面做了全面革新,突出了“教授治学、民主管理”。2013年12月,学校根据《章程》(2011)实现了学术委员会的首次换届,新一届学术委员会28人中,担任二级学院院长或书记的8人(占28.6%)、职能部处处长1人(占3.6%)、担任二级学院副院长或副书记的8人(占28.6%)、不担任职务的普通教授11人(占39.2%)。该校委员中“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达到19人(占67.8%)。

解剖分析该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学术委员会建设,主要特点在于五个方面:

第一,明确学术委员会的定位,使学术权力制度化。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制定了新的《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的学术机构”,是“受校长委托,对学校学术领域重大事项进行规划、决策、评价、监督和咨询”。进而在新《章程》中明确表述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科、教学、科研、人才和学风建设中的具体职责。这与之前的《章程》文本相比较,学术委员会的定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原来的辅助性向决定性、主导性转变,在制度上保障了学术权力。

第二,委员的产生实行民主推选制,校级领导不担任委员。委员的产生实行由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制。学校主要根据各学院和各学科的教授人数,统筹兼顾教师数量和学院、学科规模,确定各学院和学科的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委员候选人须在学科成员中产生……由各个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民主选举、协商推荐或学院提名后民主推荐等方式产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行政职能部处负责人不能以行政职务入选委员”。这种产生机制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委员既能保持独立的人格,又能代表自己学术领域中大多数人的意见,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所有校级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校长不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也不参加投票,规定“学校领导不担任委员”。学术委员会不设主任,而“设秘书长1人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教授担任,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产生”。秘书长或副秘书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学术委员会会议,但不参加投票”,以保障委员能够按照自己的观点进行学术评判,消解行政权对学术权的控制,保证学术评定的相对客观性与公正性。(www.xing528.com)

第三,日常工作设立派生机构,既提高工作效率,又实现职责分权。学术委员会下设派生机构“专门工作委员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受学术委员会委托,代表学术委员会履行具体学术管理、学术评审事务。”“根据工作需要,目前分设教学、科研、人才、学术道德等4个专门工作委员会,今后可以根据学术工作发展需要增设其他相应专门工作委员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由7—15人组成,委员由学术委员会委员担任。教学、科研、人才三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人员原则上互不兼任。”这样的职责分权设置,避免了因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多、召集全体会议不容易的现实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相对实现了职责分工。分管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不参加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表决。规定“专门工作委员会不设主任”,而“设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名,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分别由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专门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负责召集并主持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但不参加投票表决”。建立学院教授委员会,扩大基层民主,推进由下而上的学术民主。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本学院学科、教学、科研、人才队伍等的重大问题,听取本学院行政负责人、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关于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等的报告,负责本学院学风维护和学术道德建设有关工作。学院院长和各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是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当然成员,其他委员一般需要具有正高职称、通过民主推荐或选举等方式产生。学院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每两年进行一次换届。

第四,决策机制规范化,体现民主、公平。履行回避制,“学术委员会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讨论事项与委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直接利益关系时,该委员须回避该次会议。”实行非委员教师参与决策制,“学校建立专家库,由全校具有正高职称的学术人员和被聘为校内学术四级及以上岗位的人员组成”,“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竞争性评审各类项目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加,组成不超过20人的评审委员会。”实行监督制,在竞争性评审各类项目时,必须有监察审计处人员全程参加随机抽取专家活动、全程参加评审会议。

第五,实行换届更新50%,消除委员“常任现象”。规定“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不得连任。按照本章程首次建立学术委员会时,随机抽取二分之一的委员,其任期为两年。学术委员会每两年进行一次更换,更换委员应达到50%左右”。这样,每两年进行一次更换,补充新鲜血液,消除委员的“常任制”“终身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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