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三部委”)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2017年9月“三部委”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迈向世界一流的起点,其人才培养模式、内部治理结构、现代大学制度对其他高校具有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为此,本研究选取国内公立高校30所,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10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0所、一般院校10所。这些高校涵盖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涉及综合性、理工类、农林类、科技类、师范类、财经类、医学类、外语类等各个层次。
(一)10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选取依据
10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选取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地域方面,既涵盖了东部发达地区,有囊括了中部和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涉及北京、江苏、云南、上海、福建、甘肃、武汉、四川、广州、辽宁等10个省(直辖市);第二,类型方面,涉及不同的类型,其中包括综合性大学、理工类大学、师范类大学;第三,综合实力方面,在36所A类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选择9所、在9所B类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选择1所。基于以上原则,本研究选取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10所代表性高校分别为:清华大学、厦门大学、云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兰州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二)10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选取依据(www.xing528.com)
10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选取注重地域分布、办学类型多样化,包括综合类、理工类、师范类、农林类、政法类、财经类、外语类等,力求10所高校能够代表更多的高校类型。本研究选取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10所代表性高校分别为:北京交通大学、暨南大学、广西大学、宁波大学、苏州大学、安徽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北林业大学。
(三)10所一般院校的选取依据
这里所说的一般院校,是指除了“双一流建设高校”之外的所有高校。“一般院校”这一群体数量庞大,有涉及不同的学科特色、办学理念和地域差异。因此,在选取时,既注重地域分布、办学类型,也关注学校层次。办学类型上包括综合类、理工类、师范类、农林类、医学类等,学校层次上包括博士单位4所、硕士单位2所、本科院校4所,力求10所学校能够代表更多的高校类型。本研究选取的一般院校的10所代表性高校分别为:内蒙古农业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上海电力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长沙医学院、上海电力学院、运城学院、池州学院、嘉兴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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