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西方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基本特征及其研究

西方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基本特征及其研究

时间:2023-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下而上指的是评议会的决策一般由基层委员会或教授会提出议案,交由上一级评议会审议通过。

西方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基本特征及其研究

1.大学学术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通过分析五国大学评议会可以看出,评议会从最初的单纯管理学术事务,发展到现在涉管与学术、专业有关的专业制定、教师选聘、课程设置、学籍管理、财务、招生等一系列行政事务,大学评议会已经成为统管大学的决策和执行机构。从表面上看,世界各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都有着各自的文化特色,但大学有着大学精神和其自身的发展逻辑,这种精神和逻辑,被视为“大学的理想”,其实质就是学术自治、学术自由,这种精神的制度保障显然就是西方大学普遍设立的学术委员会。尽管其在各国的具体名称与职能不完全相同,但作为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担当大学学术法人的职责与定位,则是大同小异的。

2.大学评议会的功能和作用

大学评议会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在不同的学校类型中发挥的功能和作用不尽相同,但从总体上说,大学评议会在大学管理中的功能大致有这样几类:

第一,大学评议会是高校的理性组织,通过立法确立其地位和作用,对高校的办学目标、学术事务、教师聘用等一系列学术事务进行咨询、建议和决策。

第二,大学评议会作为联系高校行政力量与学术力量的中间纽带,为存在于教师、管理者、学生、职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提供协调策略与方法,是顾及多方利益的斡旋者。

第三,大学评议会作为学术力量的代言人,象征着大学对学术和教师的尊重,是教师群体对处理学术范围内事务的权力的一种保护机制。

3.大学评议会的构成与运行机制(www.xing528.com)

就差异而言,欧洲大陆高校,特别是德国大学为政府投资、学者治校,而英国大学则更多体现了市场化特征。虽然五国大学评议会的具体构成和运行机制不完全相同,却具有共同一致性:

第一,从纵向组织上看,学校一级设大学评议会,主管全校管理工作,但各国具体名称不同,日本称“评议会”,德国称“大评议会”。院系一级设教授委员会,有的国家称为“系务会”。从横向功能划分看,评议会下设各种专门委员会处理相应的事务,例如,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教授会下设学术规划和资源配置委员会等33个常设专门委员会。

第二,在组成成员上具有多元化特点,大学评议会主要由教授、副教授、讲师、专职研究人员等教师,还有部分行政人员、学生和校外代表组成,但是教师占据绝大多数席位,这保证了评议会的学术性和专业性。

第三,大学评议会的运行机制可以概括为自下而上和民主决策两个特点。自下而上指的是评议会的决策一般由基层委员会或教授会提出议案,交由上一级评议会审议通过。民主决策指的是决议形成过程,每个评议会的成员都享有对提案的表决权,有的学校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有的学校则实行一票否决制。

4.大学评议会工作的正、反效果

在整个大学权力的结构中,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是最重要的一对权力关系,前者相对后者始终处于一个微妙的地位,恰是行政权的集合授权、让渡产生了学术权力。作为行政权威体现的校长(大学首脑)又在诸权中发挥着平衡、协调、规制、评价和仲裁的功能,以实现权力制衡。反之,行政集合授权又决定了大学权力必须保障行政权力,体现大学管理权力的分权。这种分权,更多地体现在低层教师的权力和职能的扩大分权的过程,通常与参与决策的群体人员的构成的多样化有关。评议会作为共同体内的学术最高权威机构,体现了大学权力结构秩序的需要,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评议会才得以获得合法性支撑,其价值才会实现。毫无疑问,大学评议会作为一种新的大学管理和运行制度,给高等教育的发展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新鲜气息,大学评议会作为一个保护学术权力的组织,保证了学术自由,使得教授治校的理念得以实现,这是专家治理专业机构的最好诠释。

但是评议会本身存在的弱点和实施过程及其他因素的干扰,也给评议会功能的正常发挥带来了负面影响。大学在融入社会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外部力量的入侵,各种利益集团的纠纷错综复杂,使得大学组织利益不断分化,给评议会的发展带来挑战。同时,评议会本身监督检查体制的缺乏导致没有“评议”评议会的机构,评议会权力的无限扩大或者被蚕食使得评议会在运行实践中遇到各种阻力,给学校发展带来障碍。这是我们在借鉴他人经验的基础上应反思的问题之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